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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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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剑


“你承不承认在神的面前你是个罪人?”

“你相不相信耶稣为了你的罪死在了十字架上?”

“你愿不愿意接受耶稣为你个人的救主?”

这是受洗的时候牧师问我的三个问题!这短短的三个问题,对我来说却意味着人生的一个大的转折:把我以前的世界观,人生观完全颠覆了。除了个人思想的改变,这三个问题也道出了基督信仰的核心。

人是罪人?

我小的时候可能什么都想过,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基督徒。外公,外婆都是基督徒,可我从小对耶稣基督一点概念都没有。外公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只知道他是个医生,而且能说流利的英文,听外婆说是跟传教士学的,所以感觉自己英文很烂的时候就有些怀念外公。我小时候跟外婆住过,可直到大学毕业来美国以前也从来没有听外婆提起过耶稣的事情。从小就处在无神论教育中的我,对神的概念仅仅限于母亲经常去拜的“佛”和“道”而已。自己也从来没有思索过比如“人从哪里来”和“宇宙从哪里来”类似的问题。因为感觉“人是猿进化来的”似乎已经是定论,而“宇宙”对自己来说又实在太遥远了!

2002年来到美国念物理,飞机在San Francisco停留了几个小时,我的一个表姨住在附近,说要来机场看看我。和她二十几年没有见面了,仅有的一点点印象是从她寄给我们的相片得来的。她给我的见面礼是一本圣经,一本叫《游子吟》的书,一个随身听,一些磁带还有两张电话卡和一百美金。对我有些吸引力的似乎是那两张电话卡和一百美金,其他一些东西我在抽屉里“珍藏”了两年。另外,我稍微有一些印象的是,表姨提起有一位神,人因为罪和他隔绝了!

人人都是罪人,这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之一。是不是这样的呢?直到我信主后才对这个问题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当我们提起一个概念时,总是有它参考的东西,或者说是标准。打个比方说,我们平时会讲到“这个人是个好人”,尤其是小时候,父母会语重心长的对你说“不要和某某人,某某人玩,他们都不是乖孩子”。“好”与“坏”总是有个标准的,什么样的能够称得上“好”?怎样才被视为“坏”?这个标准对大部分人而言是道德和律法,道德和律法大部分是基于行为上的。有了这样的标准,然后又通过人与人之间行为的比较,那么我们就可以大概说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了。提到“罪”,中国人大都会和“犯罪”联系起来,也就是触犯了律法。因此“好人”自然是没有“罪”的。所以提起“人人都是罪人”,肯定会有很多人站起来反对,甚至义愤填膺:“我又没杀人,没放火,怎么会是罪人呢?”。但如果我说“人人都不是完人”,那应该没有人会有异议。中国古代有一句话“人非圣闲,孰能无过”说的就是这个。说不是“完人”,那么我们是相对于“完人”说的。那我们所参照的这个“完人”是谁呢?Bible为我们提供了答案:耶和华神是至圣洁,至良善,至公义,至慈爱,至诚实的神。更准确的说圣经里面提到的罪是因为人没有达到神为我们定的标准。这个标准不仅仅是律法和心中的道德律,更是从动机上来看人的行为。你不一定要真正杀人,如果动怒有杀人的念头,那么你就是杀人了;你不一定要真正强奸,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这样的话,谁敢说自己没有“罪”?确实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在创世纪里1:26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人的形象本来反映的是神的形象,但由于私欲的牵引而犯罪堕落,从而导致原本形象的扭曲,人与神之间的关系破灭了(创3:8-13),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破灭了(创3:16-17),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破灭了(创3:18-19)。如此说来,人相对于这个至圣洁的神真是有罪。但前提是:这个至圣洁,至良善,至公义,至慈爱,至诚实的神是真真实实存在的,而不是虚无的,假想出来的。

有神还是无神?

著名的英国文学家,二十世纪很有影响力的基督徒作家C.S. Lewis在其《Mere Christianity》(中文译作“返璞归真”)一书中这样说:“I have been asked to tell you what Christians believe, and I am going to begin by telling you one thing that Christians do not need to believe. If you are Christian you do not have to believe that all the other religions are simply wrong all through. If you are an atheist you do have to believe that the main point in all the religions of the whole world is simply one huge mistake. If you are a Christian, you are free to think that all these religions, even the queerest ones, contain at least some hint of the truth. When I was an atheist I had to try to persuade myself that most of the human races have always been wrong about the question that mattered to them most; when I became a Christian I was able to take more liberal view…”中文翻译过来是这样的:“你们要我讲一讲基督徒的信仰,让我先告诉你一件基督徒不用去相信的事。你若是基督徒,你用不着去相信所有的其他宗教都是彻头彻尾错误的。你若是无神论者,你可得相信全世界所有的宗教的中心点都是一个大迷失、大错误。你若是基督徒,你大可不受这拘束,可以承认世上一切的宗教,无论多奇特,都会有几分真理的自由。我相信无神论的那段日子里,我时时得要求自己去相信,相信大多数人类都在这个与他们关系最切的问题上认识错误;我做了基督徒以后,我的看法便自由得多,开明得多。”

大多数中国人从小就被教导说宗教是愚昧无知的产物,也是迷信和落后的象征。基督教更被认为是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工具。我从小也象孔子一样,对鬼神之类是敬而远之,而且视自己为无神论者,很乐意接受宗教是愚昧无知的说法。现在我才觉悟到,自己原来犯了如此大的一个错误:我似乎从来就没有比较过有神的世界观和无神的世界观。可当自己接受主耶稣后,却有着和C.S. Lewis一样的感受:深深的感到自己进入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入口的门是如此的窄,门里面的世界却更是广阔得无比。不由得感谢,赞美我们的主!

在教导无神论的课本里,我想用得最多的反对有神论的武器应该是科学了。随着几百年来科学与技术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在达尔文1859年发表的《物种起源》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神似乎已经被人们抛弃了。

C.S. Lewis在他的自传中也把自己原先时候的无神论信仰归功于科学。他是这样说的:You will understand that my atheism was inevitably based on what I believed to be the findings of the sciences and those findings, not being a scientist, I had to take on trust, in fact, on authority。

也就是说有人告诉他科学已经否认了神的存在,他原来也相信了这一点,即使他对科学一无所知。

那么科学真的否认了神的存在了吗?探索自然规律是科学的目的,而科学家的任务就是去发现已经存在的自然规律,下面我们来看看科学家是怎么说的。

Erwin Schrödinger是量子力学的奠基人之一,量子力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薛定鄂波动函数方程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以下是他对科学的看法:I'm very astonished that the scientific picture of the real world is very deficient. It gives a lot of factual information, puts all our experience in a magnificently consistent order, but it is ghastly silent about all and sundry that is really near to our heart, that really matters to us. It cannot tell us a word about red and blue, bitter and sweet, physical pain and physical delight, knows nothing of beautiful and ugly, good or bad, God and eternity. Science sometimes pretends to answer questions in these domains, but the answers are very often so silly that we are not inclined to take them seriously。

我想Schrödinger在这段话中要表达的意思是:科学是有限的,它能告诉我们很多信息,但对很多其他的方面,特别是关于人的心灵,却无能为力。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优秀的科学家是怎样看待科学与信仰的。Stanford大学物理系的张首晟教授是当今最优秀的华人理论物理学家之一,他从“歌德尔定理”和“海森堡测不准原理”,深知“科学实在是有永恒的局限”。他认为“科学与信仰不但今天没有矛盾,将来也永远不会有矛盾”。他说:“作为一个科学家,观宇宙之宏伟,悟神创世之真道,见万象之包罗,念神爱世之伟心,醒失落之痛楚,谢神救世之至善,其乐无穷也!”

是啊,科学是有限的!而我们所信的神却是无限的,他创造了世界,不在世界以内!我们真是应当感谢神,感谢神的创造大功,让我们这些卑微的人有机会来探究他的奇妙作为!

如果你认为这仅仅是科学家中个别的现象的话,那么我们来看看下面的一些基督徒科学家,我想这里的大部分名字大家应该都耳熟能详了:

Nicolaus Copernicus:哥白尼其实是一位神父,他钟爱天文学,著有《天体运行》,提出了“日心说”,奠定了天文学的基础。

Galileo Galilei:伽利略被誉为“近代科学之父”, 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深信科学家的任务是探索自然规律,而教会的职能是管理人们的灵魂,不应互相侵犯。他因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而受到迫害。

Francis Bacon:培根是科学方法之父,说过其著名的“two-book statement”:“有两本书作我们指导的指南针,以免我们误入歧途。第一本书是启示神旨意的《圣经》,第二本书则是展现神能力的自然界。”

Johannes Kepler:著名的开普勒三大定律的发现者。他曾经说:“我的愿望是,我能够在我里面察觉到我在天空中所到之处发现的神”,“我们天文学家是至高无上的神在大自然方面的代言人,大自然提供我们研究的机会,并非让我们自命不凡,而是为了荣耀神。”

Blaise Pascal:帕斯卡是概率论和组合分析学之父。他对基督信仰也有及其杰出的贡献,很多想法都收录在“The Pensees”(《沉思录》)里面。他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个空,唯有耶稣基督才能填满。

Robert Boyle:波义尔可能是历史上第一位化学家。他发展了原子的概念。任何有一点化学背景的,应该都知道著名的“波义尔定理”――PV = NRT。他自己在大学里面建立了一个专门为维护基督信仰,反对无神论的讲师职位。而且他还是新英格兰一个福音布道团的领袖之一。

Isaac Newton:牛顿是经典力学的奠基人,应该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了。他发现的“力学三大定律”还有“万有引力定律”以及“光的色散”,我们从中学就开始学了。除了物理学,他还是最伟大的数学家之一,发明了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数学工具之一“微积分”。此外,他还是神学家。据统计,他的神学著作比他的科学著作还要多。他说:“上帝统治万物,我是他的仆人而敬畏他,崇拜他”。我现在还记得小时候的课本上关于牛顿的一个有趣的评论:他前半生对科学的贡献巨大,但由于时代的限制,晚年醉心于神学,因而在科学上一无所成。到现在我才知道,牛顿是发现了更大的真理,而且顺服在真理之下!

Carl Friedrich Gauss:小时候我深爱数学,那时高斯就是我的偶像。高斯是最伟大的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之一。他小时候算1一直加到100的轶事到如今还是那么脍炙人口。

Bernard Riemann:黎曼是高斯晚年的学生,黎曼几何的创始人。有人这样评价他:“黎曼把数学向前推进了几代人的时间”。

Michael Faraday:有人认为法拉第是最伟大的实验物理学家,如果他生在当今的诺贝尔奖时代,能得八次奖。他发明了第一部马达,汽量电压计、碳氢化合物的石油精、光学玻璃、凝膠化学等。他发现了电磁感应定律,做成了第一部发电机。他还是经典场论的奠基人之一。法拉第参加的是一个科学家团契,这个团契的立场是:《圣经》说话之处,我们才开口;《圣经》未说之处,我们则保持沉默。在他最后的遗嘱中,法拉第说:我的一生是用科学来事奉我的上帝。

James Clerk Maxwell:如果我们能把理论物理学家按其贡献排个座次的话,在前三位里面应该会有麦克思韦的位置。他依据前人的一系列发现和实验成果,建立了完整的电磁理论体系。他建立的麦克斯韦方程不仅科学地预言了电磁波的存在,而且揭示了光、电、磁现象的本质的统一性,完成了物理学的又一次大综合。

麦克思韦说“Think what God has determined to do to all those who submit themselves to his righteousness and are willing to receive his gift of eternal life in Jesus Christ]. They are to be conformed to the image of his Son and when that is fulfilled and God sees they are conformed to the image of Christ, there can be no more condemnation”。

麦克思韦和达尔文是同时代的人,从下面的一段话我们可以知道他是怎样看待进化论的:“The rate of change of scientific hypotheses is naturally much more rapid than that of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So if an interpretation is founded on such a hypothesis it may help to keep the hypothesis above ground long after it ought to be buried and forgotten”。

Gregor Johann Mendel:孟德尔和哥白尼一样,也是个神父。他发现了遗传学定律,被称为现代遗传学之父。

Karl Von Linnaeus:林奈氏是瑞典博物学家,他对现代植物学的发展有极大贡献,尤以植物分类法闻名。他将自然界分为动物、植物、矿物三大类,再细分为纲、目、科、属、种,成为现代自然分类法的基础。林奈氏一生敬畏上帝。据说某日他外出散步,偶见一艳丽夺目的花朵,深感上帝创造的奇妙、伟大,便立即跪下,感谢造物主的恩典。

Louis Pasteur:巴斯德是“微生物学”之父。他发明消毒法,对人类医疗卫生,贡献极大。又在防治瘟蚕病、促进法国蚕丝业的发展立下丰功。他对上帝和福音都有坚强的信心。他说过,“如果承认上帝的存在,这一个信心实比一切宗教的神迹更为超奇,不可思议。如果我们有了这种信心,这种悟性,那便不能不对上帝下跪,肃然敬拜了。”

Lord Reyleigh:瑞利勋爵对声学和光学有着很大的贡献。光谱学里面著名的Reyleigh散射到现在还是科学上经常用的探测材料性质的手段之一。

William Thomson:大家对这个名字可能不大熟悉,但我如果说开尔文爵士(Lord Kelvin)的话,大家应该都应该很清楚了。汤姆森就是开尔文。物理学里面著名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就是开尔文发现的。开尔文一生对热力学和电磁学贡献极大,而且有着很强的信仰。他说:

Do not be afraid to be free thinkers. If you think strongly enough, you will be forced by science to the belief in God.

Sir J. J. Thomson:汤姆森应1897年发现电子而获得1906年的诺贝尔奖。他一生工作在著名的卡文迪许实验室。在这个荣誉卓著的实验室门口,写着圣经箴言9:10中的一句话:“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

Charles H. Townes:道恩斯因为其对激光发明理论基础的贡献,获得了1964年的诺贝尔奖。他在他的自传“Making Waves”中,专门用一章的内容来写科学与信仰。我在阅读其中一段“Reflections on My Life as a Physicist”时,感觉非常奇怪,因为他在讲他的一生时似乎和上帝一点关系也没有。但在快要结束那一章节的时候,他说:If you believe in God at all, there is no particular “where”; He’s always here -- everywhere. He’s in all of these things. To me God is personal, yet omnipresent – a great source of strength, Who has made an enormous difference to me。

Arthur Schawlow: 萨勒因为对激光光谱学的贡献,获得了1981年的诺贝尔奖。他说:We are fortunate to have the Bible, and especially the New Testament, which tells so much about God in widely accessible, human terms。

William Phillips:菲利普斯因为把激光用在冷却原子上的贡献获得了1997年的诺贝尔奖。在诺贝尔奖的记者招待会上,他说:God has given us an incredibly fascinating world to live in and explore。

Daniel C. Tsui:崔琦是五位华人诺贝尔奖得主之一。因为他发现的分数量子霍尔效应,而获得了1998年的诺贝尔奖。也是为数不多的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华人科学家。

Francis Collins:柯林斯现任NIH人类基因所所长,当今最出色的遗传学家之一。也是少有的敢于公开谈论自己信仰的生物学家。他说:

“你不知道信仰是何等重要!试想如果真的有上帝,如果基督真的曾经来到这个地球上,并且又在十字架被钉死,他舍己成了我们通向上帝的桥梁,这岂不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事件吗?我们现在的生活和我们死后的来生全都基于这个历史事件上,如果一个人得到了这个结论,但又羞于承认它,那岂不是在理性上的自杀吗?”

由于篇幅的关系,就仅仅列举了一些基督徒科学家,还有很多领域的开创人都是基督徒,比如防腐外科的利斯特(Joseph Lister),比较解剖学的居维叶(Georges Cuvier),计算机科学的巴贝奇(Charles Babbage),电子学的弗莱明(John Ambrose Fleming),活昆虫学的法布尔(Henri Fabre),流体力学的斯托克斯(George Stokes),银河系天文学的赫歇尔(Sir William Herschel),冰河地理学的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妇科医学的辛普森(James Simpson),水道测量学的莫里(Matthew Maury),鱼类学的阿加西斯(Louis Agassiz)以及同位素化学的拉姆西(William Ramsey)等等,等等。

无怪乎英国的数学家,哲学家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在《科学与现代世界》中说,基督教是科学之母。美国的物理学家奥本海默(Robert Oppenheimer)也强调说现代科学是来自于基督徒的世界观点。另外一个英国科学家Robert Clark说过这样的话:“However we may interpret the fact scientific development has only occurred in a Christian culture. The ancients had brains as good as ours. In all civilizations, Babylonia, Egypt, Greece, India, Rome, Persia, China and so on, science developed to a certain point and then stopped. It is easy to argue speculatively that science might have been able to develop in the absence of Christianity, but in fact, it never did. And no wonder. For the non–Christian world felt there was something ethically wrong about science. In Greece, this conviction was enshrined in the legend of Prometheus, the fire–bearer and prototype scientist who stole fire from heaven thus incurring the wrath of the Gods”。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花了一些篇幅来介绍基督徒科学家,我想说的是科学与基督信仰不矛盾,信仰高于科学,又为科学提供了信仰的基础。但科学不是信仰的目的,圣经要告诉我们的是:人人都犯了罪;因为罪的缘故,人与那创造宇宙万物的神隔绝了;但神爱世人,他赐下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为了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让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耶稣基督:生命的源头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我是生命的粮”,“若在我里面的就不在黑暗里行”……

这是何等的口吻?哪个人能说这样的话呢?林语堂先生在他的《信仰之旅》中谈到耶稣的教训时说:这统统是在历史上的一种新的声音,一种从前没有听过的声音……,一种真正高贵的声调……,温柔的声音,同时也是强迫的声音,一种最近二千年来浮现在人了解力之上的命令的声音……,包含一种超卓的美,一种这个世界自耶稣死后再听不到的声音的美……

耶稣死了,但他三天之后又复活了。他的声音还一直在我们中间传递。听到这样的声音,又真正来到耶稣面前的,无不得着新的生命,因为他为我们死,把生命给了我们:

“若有人在基督里,那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17)。

不久前我看到这样一个例子:十九世纪著名的无神论者布雷德洛(Charles Bradlaugh)挑战基督徒和他辩论基督教的真确性。修•霍斯(Hugh Price Hughes)则是位积极传福音救灵魂的基督徒,他在伦敦的贫民窟帮助穷人。霍斯告诉布雷德洛,他愿意在一个条件之下辩论。他说:“我提议,我们各自拿出具体的证据,证明我们信仰的真确性;我们去找出因着我们的教导而改邪归正的男女。我可以找到百位男女来做见证,你也去找罢!”霍斯后来又说,如果布雷德洛找不到一百位,那么就带五十位来,如果找不到五十位,就减到廿位,最后甚至减到剩下一位;换句话说,布雷德洛只要找到一位受到无神论影响而改善生命的人,霍斯(他可以找到一百位被基督改变的人)就同意和他辩论。布雷德洛最后收回挑战,因他连一位也找不到。

确实,基督信仰最真实的地方就莫过于其巨大的生命更新能力了。两千多年来,无数被基督摸着的生命无不被其改变。在雅各•肯尼迪和杰利•纽康( James Kennedy, Jerry Newcombe)撰写得《奇异恩典:被耶稣基督改变的生命》一文中,他们举了很多这样的例子。本想做一些筛选,可实在是舍不得,因为每个故事都是那么感人与精彩。

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354–430)是「最伟大的拉丁教父」;他是「上古时代最后一位主要的思想家,也是中古世纪的第一位哲学家和神学家。」奥古斯丁把他信主之前和之后的经验写成经典之作《忏海录》(Confessions)。他从信主之后的角度来写,坦然无惧地把过去的罪和放荡的生活披露出来。

我现在要回述过去的罪行和灵魂的纵欲腐败;并不是因为我还迷恋它们,而是为了让我能爱神,噢,我的神。

神学家罗纳德(Ronald Nash)用一句话总归奥古斯丁信主之前的生活,「从十六岁开始,他很少错失任何一个可以追求罪中之乐的机会。」他犯奸淫罪,在廿岁之前就已经是一个男孩的父亲。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对基督教信仰的种种反对论调––逐渐被自己所驳斥,386年时,他「在罗马城外的一栋别墅里」成为一名基督徒。当他听到一个小孩的声音重复地说「拿起来读」的时候,他发现旁边有一本圣经正好翻到某一页,于是他开始读。很特别的,他读到的是罗马书十三章14节:「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这句话正一针见血地刺痛他,于是奥古斯丁经历了「基督教会史上比较戏剧性的信主经验。」若你想知道更详细的过程,可以阅读《忏悔录》第八部。奥古斯丁后来跃升为历史上最重要的思想家、作家、哲学家、神学家之一。他的作品对后来的几世纪产生极巨大的影响力,而这一切居然是来自一位曾经是纵欲享乐的浪荡子。

方济沙勿略

另一位从享乐纵欲变成著名的基督教领袖的人是方济沙勿峈(Francis Xavier,1506–1552)。他诞生于沙维尔城堡,是巴斯克的贵族世家中的老幺,排行第五。罗伯林德(Robert Linder)写道:

显然他的父母有意让他在教会中有一番事业,但沙勿略抗拒他们的期许,变成巴黎的花花公子。他在女人圈中很吃香,有魅力、机智、温文儒雅、懂音乐、又英俊;他有点自负,反正他是彻底地属世界––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一位非常虔诚的基督徒,他也是来自巴斯克地区,名叫罗耀拉(Ignatius Loyola)。

林德说,沙勿略渐渐地对纸醉金迷的生活感到失望乏味;有一天深夜他和罗耀拉聊着天,后者不经意地提到耶稣说的一句话:「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太16章 26节)林德写道,这句话就这样「烙印在他心头」,沙勿略就在那时候把生命交给了耶稣,后来他成为教会史上最伟大的宣教士之一。他每到一个地方就融入当地的生活习俗,为的是要使人们听他所传的福音;他被认为是「现代天主教宣教的创始者」。

约翰纽顿

诗歌「奇异恩典」的作者对神的奇异恩典有第一手的认识,他知道耶稣如何把一颗枯竭的心移植,使之成为一颗新的心且有新的异象。约翰纽顿(John Newton,1725–1807)明白耶稣甚至会饶恕最邪恶卑鄙的罪行,因为他信主之前是从事奴隶贩卖的勾当,并曾在运送奴隶的船上工作。

1747年在一个狂风暴雨中,他向神祈求保佑;平安度过之后他开始在信仰上有所追求。但他并没有立即放弃贩卖奴隶,不过几年之后他就因为更深入认识基督教的理念而改行了。约翰纽顿最后成为牧师,是威伯福士这位福音派信徒大力在国会推动反奴隶买卖的牧师的好朋友,也是他长期抗战的鼓励者兼支持者。事实上,威伯福士有一个时候虔诚到一个地步想放弃政治去传福音;纽顿说服他,让他相信他在现在的岗位上更能为神作工。这件事在历史上不是件小倳,因为在第二章里我们看见,现代奴隶制度得以废除,威伯福士扮演重要角色。最近一期「今日美国」杂志的问卷显示纽顿在诗歌方面的见证,因为「奇异恩典」是全美国人最喜爱的一苜诗歌。

奇异恩典何等甘甜,我罪已得赦兔,前我失丧今被寻回,瞎眼今得看见。

这首诗歌事实上反映了每一位基督徒的故事––不管他或她信主时是败坏的,还是「纯真的」。唯有靠神的奇异恩典我们才能得救。

梅尔托特

梅尔托特(Mel Trotter)给「一无是处」这四个字重新下了一个定义;他坏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几乎好象额头就写着「一无是处」,他是人渣中的人渣。他虐待家人、漠视孩子、不断地被人解雇。

他是贫民窟的酒鬼,为了喝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有一天他回到家,看见小女儿病得很严重,他深感「焦虑」,决定脱掉她的鞋子,将之带出去卖了换酒喝!等他回来时,小女儿已经死了,他懊悔不已,打算结束自己的性命;他走过芝加哥最糟糕的地区,想去投密西根湖自尽。可是当他走在街上的时候,听到有人用麦克风在讲道,他走进建筑物的厅堂,清楚地听到有人在讲耶稣,说祂爱罪人。梅尔对自己说:「会有人爱像我这样的人吗?」他被这段「爱的信息」所吸引,身子像是被钉住一般;突然间,他的酒瘾被解套了,他自由了!

以后他在大急流城(Grand Rapids)的市中心为潦倒流浪的边缘人成立了一个宣教站,总计起来,他一共在全国成立了五十几个宣教站。成千上万的酒鬼和一无是处的人渣藉由托特认识了基督,以致生命有所改变。若在这则故事里拿掉基督,你就只会听到一个酒鬼自杀的悲剧。

「哦,」也许你会说:「只有潦倒软弱的人才会求助基督教,基督教是为那些需要拐杖的人而设的。」你错了!首先,提到罪,我们人人都需要拐杖来帮助我们脱离;事实上,我们不只需要拐杖,更需要有新的生命气息进入我们体内。我们每一位都需要救主––可是,却只有少数人发现到自己有这项欠缺;其它的人则因为本身的骄傲而看不见自己的需要。然而,也有许多来到基督面前的人是拥有聪慧之心智的,鲁益师便是其中之一。

鲁益师

鲁益师(1898–1963)是廿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是牛津大学的教授,后来到剑桥任教。鲁益师诞生于爱尔兰的贝法斯特,成长于一个有名无实的基督教家庭。母亲过世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这个经历再加上家庭教师是位怀疑论者,教导他要有批判性的思考,于是使得年轻时期的鲁益师变成了无神论者,或者说至少他质疑过上帝的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他受了伤,因此他下结论说:「世上除了心智的东西和肉体的享受之外,别无他物值得追求。」

然而,鲁益师所喜欢的一些作家––包括切斯特顿(G. K. Chesterton)和麦唐纳(George MacDonald)––皆是虔诚的基督徒。他们的作品以及一些基督徒朋友对鲁益师皆有很大的影响,他在卅多岁时,全是因着他们而「不太情愿地」接受了主基督。结果他成为廿世纪最伟大的基督徒作家,当然也是基督教史上最伟大的基督徒作家之一。有趣的是,「时代周刊」非常重视他的作品,甚至以「封面故事」的专栏来报导他。

时至今日鲁益师的书籍仍卖得很好,常常被神用来带领人认识祂自己;其中的一位是寇尔森(Chuck Colson)。我们在后面会介绍他;他毫不犹豫地承认,鲁益师的经与著作《如此基督教》(Mere Christianity)对他的信仰具有关键性的影响。鲁益师是「沟通大师:他了解他的读者,并指点他们认识主题中的主题:基督。」乔德(C.E.M.Joad)说,鲁益师「有特别的恩赐,能把正直公义之事写得让人读得进去。」基督教不见得使鲁益师成为优秀的作家,但是基督教信仰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意义,而他大部份崇高的主题也都来自他的信仰。

德沙哲中士与渊田美津雄上校

即使是根深柢固的仇恨也能被基督除去。德沙哲中士是杜立德将军所带领的空军中队的轰炸队员;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轰炸日本时,不幸所驾驶的飞机被高射炮打了下来,他和机上同袍均被逮捕。德沙哲被关在战俘集中营的单人牢房,只有五英尺宽;他所受的待遇十分残酷恐怖,以致他对日本守卫痛恨入骨。他一心只想用双手勒住守卫的脖子,直到对方断气。可是他没有机会,而他们继续用各式的方法折磨他。

他的仇恨愈来愈加增,最后就像一座垂直的山峰那般地高。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报复那些迫害他的人。有一天,战俘营里不知从那里来了一本圣经,在俘虏之间传来传去,最后传到了德沙哲的手中。他热切地阅读蓍,当他读到耶稣的话,「父啊,赦兔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章 34节)主耶稣的爱融化了德沙晢内心的仇恨山峰,取而代之的是耶稣基督的喜乐。他说:「我的心充满了喜乐,甚至不愿和别人交换这种处境!」不久,有一位守卫砰然关上门夹到他的光脚丫子,接着用有钉的靴子猛踢他的脚。德沙哲什么话也没有说,心中想着耶稣的话––「爱你的仇敌」。结果,守卫的态度大大地改变了。

战争结束后,德沙哲回到了老家,他认定神要他回去日本,不是去报复,而是以宣教士的身分把基督的爱带到日本。这点他做到了!德沙哲中士信主的故事以及他回到日本传福音的事迹登在一张传单上。有一天,一位日本人––他心情既沮丧又无盼望 ––从一位陌生的美国人手中拿到了这份传单。他读了之后很受感动,便找到这位宣教士,要了圣经。他也信主了!

这个人就是渊田美津雄上校,他是 1941 年 12 月 7日带领日本空军偷袭珍珠港的总指挥官;也就是那位带头喊「征服!征服!征服!」(编按:电影译为「虎!虎!虎!」)的人,如今把他的心和生命都交给了耶稣基督。他也开始在日本和美国各地向人们传讲耶稣基督的福音。他甚至回到珍珠港参加遇袭廿五周年纪念日,手中拿着一份礼物送给当时的幸存者:那是一本圣经,上面还题赠路加福音廿三章34上半节的经文:「父啊,赦兔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渊田请求饶恕,求这些被伤害的人原谅他在半世纪前因道德的无知而犯下的错误。他的故事在《上帝的武士》(God's Samurai)一书里有精彩的报导,作者是《我们熟睡在晨曦中》(At Dawn We Slept)的同一批人。

塔利利酋长

大约卅年前许多人一起共庆纽约世界博览会,高潮是点燃「亮光之塔」。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么多的灯同时聚集在一个地方,当灯点亮,那亮度是空前未见的,几百哩外都可看见。点亮「亮光之塔」的人是来自南美的显要(虽然从一般的定义来看他不能真算是显要人物);事实上,他来自秘鲁的一个杀人族,并且他还是整个杀人族的领袖。他的名字叫塔利利酋长(Chief Tariri)。他非常凶猛,亲手杀了其它十位酋长,还砍了他们的头,更有无以计数的丛林印第安人死在他的手上。十个酋长人头悬挂在他的小茅屋前的木杆上;秘鲁军队十分怕他,不敢越池进入他的领域。

但有两位圣经的译者(属威克里夫翻译圣经会)萝丽塔安德逊(Loretta Anderson)和陶乐丝柯斯(Doris Cos)两位姊妹,手无寸铁,只带了翻译者的配备––钢笔、铅笔,和圣经––就深入秘鲁丛林,走向塔利利酋长的营地,看来注定是死路一条。但是神的旨意莫测高深,不知什么原因酋长却善待她们。显然地,她们对他而言毫无威胁;她们学习他的语言,开始对他传扬爱世界的那一位,帮助他们了解祂的爱是前所未有的;那份爱带领着祂一路走向十字架,并为人类走向死亡的阴间。

终于,这颗铁石心肠如杀人魔般的心被基督的福音所软化,他把生命交给了主,最后并且带领了两百位族人信主。1964年在纽约世界博览会点亮「亮光之塔」的人正是这位秘鲁的杀人魔!世界之光耶稣基督进入了塔利利的黑暗心田,产生亮光和喜乐,改变了他的生命。

寇尔森

寇尔森(Chuck Colson)的故事是一个极精彩的见证,他的生命完全是因为耶稣基督的福音而改变的。寇尔森是尼克森总统的著名「打手」,这位权高位重的律师担任总统的特别顾问。寇尔森有机会接触那一位少有人能接触到的人物;寇尔森他本人会首先告诉你,在那段期间他绝非圣人,他唯一的信条就是凡事为总统好,即使伤害他人也在所不惜。尼克森是美国史上唯一一位因不法的丑闻案而下台的在职总统,在这许多的不法事件中寇尔森参与甚深。如果你没有读过寇尔森的「告白」经典之作《重生》(Born Again),你可是错失了一本好书。在其它有关水门案的书籍中,寇尔森总是被描述成卑鄙的小人––那是在他信主之前。

让我们来听听寇尔森的一位同事对信主之前的他的看法。这段批评出自马库德(Jeb Stuart Magruder)的口中,有趣的是,他的生命也因为耶稣而改变。马库德是尼克森竞选连任委员会的副主任,下面就是他在1974年对寇尔森的批评:

我认为寇尔森是个邪恶的天才;他的才华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却常常用之来煽动尼克森的黑暗面––想攻击敌人掐住他们喉头的欲望。我必须说––尽管尼克森要为他的行政部门所发生的事负总责––然而寇尔森仍是总统顾问群中最应该为水门案的发生负起责任的人士之一,因为是他们使水门案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今天,这位同样的寇尔森带领着他所创始的福音队向成千上万的囚犯传扬福音。「国际监狱团契」座落于北维吉尼亚州,这个组织起源于寇尔森自己的牢狱经验,目前向全球拓展,单单去年就帮助了十万名囚犯。这个团契专门在监狱中传福音,也帮助犯人出狱后重新适应回归社会的生活。国际监狱团契甚至还为狱友家庭准备圣诞礼物。

今天有许多人认识寇尔森是因为他的著作和动人的演说,还有每天在电台广播的评论节目––「Break Point with Chuck Colson」;寇尔森的才华使得全世界每一日都有人灵里更新。如果拿掉耶稣基督,那么我们所看见的可能只是一位「邪恶」的天才!



我的故事远不及上面的精彩,但有一点和他们一样,没有主的恩典,我到现在应该还是瞎眼的,还在黑暗里行。

信主之前,如果说我是罪人,即使我承认,很多人都不会同意。我从小就是父母的乖乖儿子,非常听话,学习也一直非常好,和同学的关系也很融洽。似乎什么问题都没有,也像很多人一样,至少认为自己还算个不错的人。

我是学自然科学的,从小的志向就是做一名科学家,对那些大科学家们非常的景仰,认为做科学是世界上最崇高的职业。在别人向我传福音说到罪人时,我倒不是很反感。但说到上帝六天造世界,造人,就一脸的不屑。记得一天晚上,那时刚到美国不久,牧师和教会一个弟兄来到我住的地方做家访。那个弟兄是清华毕业的,当我问他是不是真的相信上帝六天造世界时,他斩钉截铁的回答“是”。那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人完了,竟然会相信这种胡说八道。

很感谢主,一直没有放弃我。我在加州的姨经常打电话来向我传福音,虽然我每次都表现得不是很耐烦。但她一直没有放弃,也一直在为我默默祷告。当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重复的传讲一件事,而听的人表现得又不是很友好,但讲的人却持之以恒时,我不知道你怎样看。对我来说,这个讲的人真是不简单,在他或她的身上确实有着很多人所没有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盼望”,盼望着奇迹的出现!在我来美国差不多两年后,奇迹终于出现了!这奇迹来得没有一点征兆,又似乎早在意料之中!感谢主的恩典!

2004年6月24号是我一生的转折点。

我6月12号到加州的姨那里玩了十天,当然期间也受了很多基督教的“熏陶”。但心还是很硬,也不肯相信。22号回到了马里兰,在一个大学同学那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开车赶回State College踢球。那天不知道左腿被谁踢了,当时没什么感觉,直到睡觉的时候才开始发作。奇怪的是,只要一趟下去睡觉,整个左腿就会疼痛难忍,根本无法入睡,但爬起来就好多了。整个人就在躺下,爬起中折腾,感觉好难受。更奇怪的是,我会想到读圣经,觉得或许看看圣经,腿或许会好些,可见那时基督信仰在我看来和迷信没什么差别。于是,把那本“珍藏”了两年的圣经翻出来。似乎是有点效果。但躺下去睡觉时,还是疼的没法入睡,直撑到凌晨3点半。终于,我的思想又往前进了一步:难道真的要让我相信耶稣吗?神奇的是,我似乎没有经过什么抵抗,然后又找出我姨给我的一本叫四律的小册子,照着上面写的做了“决志祷告 ”,接着又做了一个祷告,我说:神啊,如果你真是存在的话,就请你让我睡个好觉,我明天还要一大早去见老板。神是真实存在的,他也听我的祷告。当我再次躺下去的时候,我就真的安安静静的睡了!

更神奇的还在后面,似乎就在一夜之间,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完完全全的改变了。甭弃了无神论的信仰,开始愿意追求基督信仰。虽然这个过程有很多争战,感谢主一步步的带领,让我一直走在他的里面。更感谢主的是,让我开始重新认识自己。有光照的地方,黑暗就无处躲藏。感谢主的光照,让我认识到自己原来竟如此的不堪,“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也感谢主竟然拣选我这个不堪的人,让我有机会来做一个主所喜爱的人!

求主,真是帮助孩子在今后的道路中,不偏左也不偏右,继续走在主真理的道路中!

感谢主,赞美主!愿所有的荣耀和颂赞都归于主!阿门!


来源:                                                                                                                 磐石宣道会
最后编辑quanyuan 最后编辑于 2009-11-30 09: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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