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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归给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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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 Ralph Woodworth

    你是否曾经觉得没有得到应有的认可?有没有经历过应该属于你的却被给了不如你的人?是否曾经无奈的看着你所做的成了别人的成绩?你的感受如何呢?你是怎么处理这些不公平的呢?

    要是有一个人有权这样认为的话,那就应该是施洗约翰。他的一生只是为了一个目的。本著这一目的,他独自一人唤醒了他的国家的属灵需要。人们从各处蜂拥而至。从卑微的农家孩童到倍受尊崇的宗教领袖,社会精英,甚至敌对占领者的士兵都来听他讲论。而他也从未被这些人的身份地位吓倒。他大胆的告诉他们当怎样行,而他们也确实尊敬他。毫无疑问,很多人照著他所说的去做了。

    耶稣自己后来也说过,约翰大过旧约里的任何一位先知。他大过摩西。他大过以利亚。他也大过以赛亚和耶利米。他甚至大过但以理,但以理在当时根据以西结书十四章十四节和二十节是一位传奇人物。

    当约翰正处于最成功的时候,情况有变化。一个新的教师出现了,约翰失去了跟随他的人。很快约翰成了宗教领域里一个被遗忘的人。人们拥向那位新的教师,而只有很少的人继续留在约翰身边。

  约翰是怎么看待这个在别人看来是令人大失所望的情境的呢?他有没有向这些善变的人们大发怨言?他有没有攻击他的对手或玷污他的名声?还是躲到一个角落里生闷气?

      约翰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实际上,他甚至很高兴看见这一切的发生。他好像觉得他的对手的成功实际上肯定了他自己所传的道。

  我们在约翰福音一章十九至三十七节中读到这段故事。在这里我想指出有四件事,帮助约翰面临退让给别人的挑战。

    第一,约翰认识他自己 (约翰福音1:19-28)。他知道他不是弥赛亚。他也不承认自己是以利亚或摩西在民数记十八章十五节中提到的那位先知。当时的犹太人认为这两个先知是要在弥赛亚之前来的。但是约翰确实知道他就是弥赛亚的先锋。这是神给他的任务。他知道他就是那个“在旷野的呼声”。

    “认识自己”最早是希腊传说中特尔斐(阿波罗神殿所在处)的神谕中著名的一句。这其实是个不错的主意。我们需要知道自己是谁,是怎样的人。我们需要知道我们的长处和弱点。不然怎能改进我们的弱点,发挥我们的长处呢?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我们在生活中所能做的和应该做的事情。

  有些人,特别是年轻人,花很多时间试图在找自己。太多的人在寻找自己上花了太多的时间,其实他们只需要做出一些决定,然后继续生活下去。

    但是真正认识自己并不容易。苏格兰诗人罗伯特波恩斯认识到这一点并写到:“噢什么样的能力能给我们这样的礼物─让我们认识自己如同别人认识我们一样”。当然,别人也不能总是正确的认识我们。但他们所认识的我们和我们自己所认识的会有所不同,并且有时候他们会看到一些我们看不到的东西。保罗讲到有一天“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哥林多前书13:12)。这说明保罗也不完全了解自己,但在天堂里有一天他会了解。

  我们更全然地认识自己,我们就可以更完全地降服在神面前,我们也就可以更大胆的去完成他交给我们的任务。

    第二,约翰认识耶稣(约翰福音1:29-31)。虽然约翰和耶稣是表兄弟,而且在他们出生时他们的母亲彼此关系亲密,约翰显然并不认识耶稣。有迹象表明约翰年轻的时候就进到犹大地的旷野。即便在他们小的时候两个家庭之间有过联系,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约翰在旷野里过独居的生活;耶稣在加利利平静度日。

  但是约翰仍然认识耶稣。意思是说,虽然他的理解并不完全,他比任何一个同时代的人更清楚应该期待一个什么样的救世主。他也知道那个时候弥赛亚已经来到而且很快就会被众人认识。约翰期盼著可以将弥赛亚介绍给等待他的世人。

      当耶稣前来受洗时,约翰肯定认出他来。在每天拥挤著他的众人之中,约翰一看见耶稣就将他认出来。然而他不是以平常的眼光认出他来。因为耶稣的外表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他看上去不像一个特别的人。他可以穿过一群热切期盼弥赛亚的人而不被认出来。约翰能够认出他来仅仅是因为圣灵给了他一个记号,就是鸽子的记号。这个记号约翰知道是不会错的。

  认识耶稣是认识我们自己的基础。只有认识他我们才能认识自己和我们在这个世界所处的位置。并且我们越认识他,就会越了解自己。我们可通过祷告和学习他的话来认识他。我们也通过顺服他和与他同行来认识他。

  第三,约翰向别人传讲耶稣(约翰福音1:32-34) 。在与耶稣面对面的相遇之前,约翰传讲的是靠悔改和受洗来预备迎接弥赛亚的到来。在他与耶稣面对面的相遇之后,他的信息就只一再的肯定:“这是神的儿子”(34节)。这个信息非常清晰并且是建立在个人经历上的。

  我们必需对神有个人的经历。这并不是说我们要眼见一个实际的显现,而却是说我们要有真实的经历。我们必需从头脑到心里都清楚的知道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是那位应许中的弥赛亚。我们必需认识他是我们的救主。

    第四,约翰将他自己的门徒带到耶稣面前(约翰福音1:35-37)。约翰并没有试图留住原本属于他的。他在这个世上没有多少产业。他只穿兽皮衣服,他的食物只有他在旷野所能找到的,他所有一切都给了周围的人─这些人才是他真正所拥有的。在前来听约翰讲道的众多人群中有一些是和他非常亲近的追随者。他们那么尊崇约翰以至于只想和他一样。这当然很令人得意。然而当耶稣来的时候约翰差遣他的门徒去跟随他。他这样做就是给出了一切。

    我们也应该将所有一切都给他。很多年前我和我妻子买了我们第一辆车,我们特别将它归给耶稣。我们曾拥有的每一辆车都属于他。当然他将车交给我们保管,那也意味著我们要经常提醒自己,车不是我们的,而是他的。虽然我们一次性的做了这个决定,但我们仍要不断的再肯定这个决定,因为车即由我们来保管,随时我们有可能改变这个决定。而且因为车是他的,我们怎样使用就要特别小心。我们的车是如此,每个基督徒所拥有的每样东西也是如此。基督徒所拥有的每样东西都应归给耶稣。

    比起东西来他更想要我们的生命。我们若想要自己由罪中被拯救出来而有永生盼望的话,我们就一定要把我们的生命交给他,而且我们就要将自己的生命用在讨他喜悦的地方。

来源: 希望之声
最后编辑quanyuan 最后编辑于 2009-12-02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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