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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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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敬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出廿12)

虽然华人教会一直以来都很努力阐释《圣经》与中国传统孝道之间的共融,但《十诫》强调「孝敬」而非「孝顺」,却是不争的事实。

《圣经》无疑也有关于「听从父母」的教导:「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他」(箴廿三22)。不过,《箴言》一开始便已经说明:「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箴一8);这里所用「训诲(musar)」和「法则(torah)」两个耳熟能详的词汇,直指《五经》中上主的「管教」与「律法」(参申十一2,卅三10)。因此,摩西吩咐要把「顽梗悖逆」、「不听从父母的话」、「贪食好酒」的儿子「用石头将他打死」(申廿一18-21),大概就不只牵涉「顶撞驳嘴」一般简单的情况了。

「孝敬」一字在希伯来文是「尊重」的意思,它的相反词是「藐视」(撒上二30;诗十五4;玛一6)。《圣经》严斥对父母「打骂」(出廿一15、17)、「虐待」(箴十九26)、甚至「抢夺」(箴廿八24)等行径,但「藐视」仍是内心的态度问题。公元前第二世纪的犹太智者说得好:「我儿,你父亲年老了,你当扶助;在他有生之日,不要使他忧伤。若他的智力衰弱了,你要对他有耐心,不要因你年富力强就藐视他。」(德训篇三14-15)

这样看来,「当孝敬父母」有三个互为表里的焦点:首先,上主吩咐的对象是「年富力强」的成年人,不是儿童或青少年。幼年时父母总是英雄偶像自不在话下,年轻的冲动反叛,其实亦只属成长过程寻找自我身分必经的迷惘阶段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

其次,「孝敬父母」是针对内在的动机,并非规管外在行为的法律条文。「藐视父母」的表现层出不穷,《圣经》充其量也只能够举其一二;至于怎样才算得上是「孝敬」,经文更完全没有指定动作。有诸内形诸外,如何表达对父母的「尊重」,既可以因人而异,也绝对不吝啬无限创意。

不过,最关键的还是这份「孝敬」,并非见于父母仍拥有权威尊严的日子,而是在他们已经失去了往昔的风采,需要依赖别人来照顾的时刻。《利未记》的核心提到「你们各人都当畏惧自己的母亲和父亲」(十九3原文直译),虽然在《旧约》中「畏惧」一词多半是指「敬畏」神,但《圣经》从来都没有把父母等同上帝代表的观念;若参考下文把「尊敬老人」和「敬畏你的神」相提并论的教导,也许「畏惧」跟「尊重」在修辞上属于意义相近的平行句(另参诗廿二23,八十六11-12,赛廿五3,廿九13;「荣耀」与「尊重」在原文是相同的动词)。没错,父母愈是年纪老迈,便愈要加倍的「尊重敬畏」。

使徒保罗曾经特别指出,「孝敬父母」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使你得福,在世长寿」(弗六2-3)的翻译也容易给读者留下错误印象,以为这只是个人积德的因果报应。其实保罗引用希腊《七十士译本》的经文,全句直译出来是「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得以长久在那地上,就是上主你神所赐给你的」(参申五16)。时移世易,保罗写信给以弗所的外邦信徒,很自然会略去最后的半句话。由此看来,这应许本来的重点也许不在孝子贤孙的个别寿命长短,而是上主子民整个信仰群体能否在应许福地长久安居。

资本主义首重经济发展,崇尚高效率高增长的硬道理;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Darwinism)把「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森林规律应用在人际关系的管理运作之上。于是跨国企业若要为股东带来持续暴升的利润,便必须不断裁减生产力最低那百分之十的员工;保险界专业也各出奇谋,要将最高风险的投保人理直气壮地拒诸门外;连教会办学也一昧迎合市场需求,努力跻身于名校行列,只招收成绩优异的精英学子。试问如此冷酷无情的社群,会有怎样的明天?

「孝敬父母」教导我们不可用经济效益来量度人际关系,更不应以成败得失来评估生命价值。这绝对不是束缚的教条规则,而是海阔天空自由的训练与释放。



来源:  校园福音团契
最后编辑quanyuan 最后编辑于 2009-12-12 19: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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