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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经  节: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著:‘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马书十二章19节)

在相信神的路上,其中最困难的一点是公义的问题。当我们遭遇不公平时,总想看到犯罪的一方受惩治。我们要伸张正义,特别当自己是受害者的时候。如果没能很快地报仇雪恨,我们会变得很没耐性。然而,神警告我们,报仇雪恨不是我们的特权。我们要渴慕公义,但是不可伸冤报仇雪恨(弥迦书六:8)。当某人伤害我们,要以饶恕回应伤害(马太福音五:44)。伸张正义是神的事。神非常爱人类,以至于不允许罪不受抑制。彼得断言,神并不是耽搁他给我们的应许,乃是在他审判之前,耐心地宽容我们(彼得后书三:9)。然而,神已经预备好绝对的终极审判。到时候,没有任何罪可以不受处罚的。刑罚不是落在他儿子的身上,就是落在那犯罪者的身上。每个人最终都得为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负责任(哥林多后书五:10)。神是绝对公正的,只有他可以担保公义完全得伸张。如果我们没耐性,想自己伸冤,就是假定自己比神有智慧。如此一来,也就是公然地透露出自己不相信神会做对事。只有信任神拥有最高主权的智慧,才能由自己的愤怒和专注于加害者的情绪中,释放出来。倘若拒绝相信神的公义,我们会变成苦毒与愤怒的奴隶。一定要管理自己的心,相信神必执行他的审判在那敌对他的人身上。

来源: 中华基督教福音协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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