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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与丧失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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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世勇

到美国之前,我对基督教的了解, 基本是∶一,有一种宗教叫基督教,那是西方人信仰的,是“洋教”。二,有一本书叫圣经,影响很大,但其实只是讲了一些神话故事。三,现在的公元纪年,是按照耶稣的诞生制定的。圣诞节是纪念耶稣的诞生。但耶稣也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人物。

那个场面,深映在脑海

10年前,我在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读研究生二年级。我的一个同学是基督徒。一个周末的晚上,他说要去教会。出於好奇,我也跟过去。

那个教堂非常简陋,却挤满了人。因为房间狭小,很多人进不去,看不到牧师,只能在另外的房间看电视视频。结果是,牧师讲的道,我一个字都没有记住,却深深记住了那样一个场面∶尽管条件简陋,很多人都坐在过道里,但每个人都非常认真,也非常虔诚。

我还听几个到过美国的老师,讲起美国的基督教。他们对我说,如果有机会到美国,可以看看美国的教堂。其中一个老师到美国访问的时候,还碰巧住在一个牧师的家里,每个周末都要学习圣经。

还有一次,我听了一个美国宗教的讲座,说美国90%以上的人都相信有神,而且很多伟大的科学家都是基督徒。美国人的婚礼多在教堂举行,美国总统宣誓要手抚圣经,很多酒店的抽屉里都有圣经,等等。

我听了,觉得特别奇怪。因为我的印象中,宗教就是农村老太太挎著篮子,到庙里上香拜佛的形象,怎麽会跟美国这个经济、科技和军事强国挂钩呢?

我的父母亲跟我讲,他们亲眼见过鬼附身的人。我不屑一顾。跟很多大陆的年轻人一样,我不相信有神,不相信有灵界。

是设计的,不是大风吹来的

2008年,我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在学校的一个布告栏中,看到周末有圣经学习。到了年底,论文写得差不多了,不那麽忙的时候,我出於好奇,就去了那个查经小组。小组的人很热情,给了我一本新约圣经。可是,他们的查经没有引起我的兴趣,我觉得是浪费时间,於是就没有再去。

转眼到了2009年1月,我南京的那个同学到旧金山开会。我到他住的宾馆看望他,他对我讲起了无神论和有神论。我起初是出於礼貌听他讲,听著听著,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我提了很多问题,他都回答了。不知不觉,我们谈到了凌晨1点多。

这次谈话,使我对无神论的观点产生了怀疑。

他回到美国东部以後,给我寄来了一本双语版的圣经,和里程写的《游子吟》,以及张伯笠牧师布道的DVD。圣经,我没读多少,但《游子吟》,却让我爱不释卷。这本书是《海外校园》杂志社出版的,通俗易懂,语气平和,有理有据,很有说服力。作者里程,本身就是一位很有成就的科学家。他在Menlo Park的基督之家第一家教会讲道时,我还专门去听了。

《游子吟》,加上作者里程的布道,让我开始相信“有神”,相信这位神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和维护者。

我也开始重新思考科学与信仰的关系。通过看《游子吟》和里程牧师的15集系列布道,我意识到∶

一,人是有限的,科学是有限的,科学能解释和解决的问题是有限的。

二,科学和基督教不是矛盾的。

基督徒认为,宇宙万物和自然规律是神创造的,科学不过是发现这些规律。至於为什麽会有这些规律,科学是无法解释的。也就是说,科学和信仰没有矛盾之处,基督教信仰既不反对科学,也不反对理性,而是超越科学,超越理性。

我开始明白,为什麽很多伟大的科学家都相信有神。因为他们“窥见”了上帝的秘密。他们通过认识神的创造而认识了神──很简单,当我们看到一个完美的建筑的时候,我们自然知道背後有设计师和建筑师,这个建筑是人设计的,而不是大风吹来的。同样的道理,当我们看到秩序井然的宇宙时,也不会相信,它是本来就有的。

理解到这个层次,我已经完全相信有神了。但是,神跟我有什麽关系?我不知道。这是我基督信仰历程的第一个阶段。

不在法律范畴,而是内心深处

我听了很多牧师讲道和布道会。不过当初我听的时候,只是想了解西方的文化。基督教在美国社会和文化中的影响广泛而深远,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不了解基督教,很难真正了解美国的文化,甚至很难能精通英文。

在这些布道会上,牧师反复讲到“人有罪”。虽然我知道,牧师讲的“罪”,是人的“罪性”,而不是“罪行”。但对我而言,理解“人有罪”比相信有神还要困难一些。我遵纪守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帮助别人,不争名夺利,完全是个好人啊!虽不是圣人君子,至少也是个好公民!

後来,通过布道会、福音书,以及很多基督徒朋友的解释,我慢慢认识到,人是有罪的,这个罪不是法律范畴内的罪行,而是人内心深处的罪性。比如人遵纪守法,未必心甘情愿,是因为惧怕触犯法律的後果。在很多时候,特别是涉及到根本利益的时候,人的罪性就暴露无遗。

对於人的罪性,有两点让我特别有感触∶

第一,人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以自己的喜好去评判别人。杰斐逊说∶“人人受造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我的理解是,在上帝的眼里,他造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权利受到尊重。但是,这并不意味著每个人的天赋、能力、外貌等等都是完全等同的。因此,人之间差异很大。

如果人不能明白这一点,按照“以自我为中心”的罪性,只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看别人,看到别人跟我们不一致就不满,就必会导致纷争。

第二,我们总喜欢跟别人比较,而不是跟自己比较。人世间很多的痛苦、愁烦,都来自於人跟人的比较,这也是人的罪性的表现。人其实很软弱,但同时又很骄傲∶当我们跟别人比较的时候,如果比别人强,就会很骄傲;如果比别人差,又会沮丧。

我认识到,人的这些罪性,让人很难有持久的平安和喜乐。每个人都渴望幸福、快乐,但真正幸福、快乐的又有几个?人往往把成功等同於快乐,很多人都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我得到什麽,我一定是最快乐、最幸福的人。”可是,当真正得到後,快乐却很短暂,然後就是长久的失落。

为什麽获得所谓的成功後,换来的往往是更大的不满足,或是更深的空虚与失落?那是因为,人是按照神的样式所造的有灵性的生命,是高於物质的。因此,任何物质、金钱、名誉、权力等,都不可能给人内心持久的满足。这是神高明的设计,他把追求永恒放在人的心里。我们只有认识生命之源、我们的创造者,了解和实现他对我们生命的美好计划,我们才能活得充满平安、喜乐且有意义。

“罪的工价乃是死”,人犯罪的结果,就是死亡和痛苦进入人类。耶稣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4)

人犯罪的另一个恶果,是为自私所困、被罪所捆绑。所谓作罪的奴仆,就是在罪的奴役、辖制之下,没有了不犯罪的自由。原来,自由不是想做什麽就做什麽,而是想不做什麽的时候,能够不做什麽。

我开始理解“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这是我基督信仰历程的第二个阶段。

一个征服王国,一个征服坟墓

认识到人的罪性,以及人在罪中不能自拔。接下来很自然的问题就是∶人有没有救?

既然我们是罪人,靠我们自己,是没有救的,因为我们无力自拔。所以,我们需要神的拯救。

神不仅有大能,而且有大爱。他爱世人,为我们预备了摆脱罪污的救恩,把他的独生子耶稣赐给我们。耶稣道成肉身,来到世间,生活了30多年,钉死在十字架上,3天後复活。耶稣用他的宝血洗刷了人的罪,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我被神的大爱深深感动。跟神的大爱相比,人世间的一切都不值一提,人世间的爱也微不足道。因为人间的爱计较回报,也会枯竭。唯有从上帝那里得到源源不断的爱,人才能持续不断地付出爱。比如若干年前,在爱荷华大学的卢刚杀人事件中,被害人的家属,反而写信安慰卢刚的家人,给中国人的触动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上帝的爱,人怎麽能做到这一点?爱人如己,甚至爱你的仇敌,正是基督的爱的精髓。

我读过一首名为《马槽与帝国》的小诗,生动写出了神的大爱,给我很大的震撼。我不知道这首小诗是谁写的,但我希望在这里分享∶

马槽与帝国

亚历山大和耶稣,都死於33岁的英年。

一个为自己而生,为自己而死;一个为你、我而生,为你、我而死。

一个死在宝座上,一个却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一个似乎死得轰轰烈烈,另一个却彷佛死得凄凄惨惨。

一个统帅万军,攻城掠阵;另一个却孤单一人,孑然独行。

一个流别人的血,以建立自己的王国;一个流自己的血,为拯救世人。

一个生时获得了全世界,死时却丧失了一切;一个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却赢得了亿万人的心。

亚历山大和耶稣,都死於33岁的英年。

一个死在巴比伦,一个死在加略山。

一个为自己赚得一切,一个为别人献出所有。

一个征服了所有的王国,一个征服了所有的坟墓。

一个是人,却自诩为神;一个是神,却降卑为人。

一个活著为征战,一个活著为祝福。

亚历山大死了,他的功业就此殒逸;耶稣虽然死了,却又复活,为万王之王。

亚历山大和耶稣,都死於33岁的英年。

一个奴役人做牛做马,一个释放人得以自由。

一个把王座建立在血海之上,一个却把王国建立在和平、仁爱之中。

一个在地上升高,一个由天降卑。

一个赢得属世的荣华富贵,却失去了属天的福分;一个舍弃了一切,却统管万有。

一个灭亡,一个长存。

抓取的,丧失一切;给予的,赢得万有。

这诗写出了神的爱!耶稣用自己的血洗刷人的罪,这是何等的大爱!

无缘无故的爱,是一种明证

认识到了神的大能和大爱,认识到了人的罪,我愿意悔改,愿意接受耶稣作为我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

决志信主之後,我有了新的生命,价值观和人生观都慢慢发生变化。我能明显感觉到这种变化。以前,我总是去看别人的缺点,总是用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家人。结果不但自己不开心,也让家人不高兴。现在,我愿意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想问题,更能包容别人的缺点,因为我知道,身为罪人,我也有无数的缺点。

以前,我往往把自己所得到的一切,归结为运气好。现在我相信,我的一切都是神赐给的,而不是因为运气。这让我有了更多的感恩和谦卑。

以前,我不相信人间有“无缘无故的爱”。然而,在我认识神的过程中,却受到了身边基督徒的很大帮助。而且我发现,他们帮助人,不是出於礼节或者礼貌,而是真心实意的,充满喜乐的。我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同学就是这样(他们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他是学生,生活并不宽裕,可是却依然每周送面包、水果到一个失业的弟兄家里。所以现在,我相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正是耶稣活在世人中间的最好证明。

信主前,我觉得读圣经是浪费时间。信主以後,我开始盼望周六的查经和周日的礼拜,也愿意向未信的朋友介绍福音,希望他们认识神、成为神的儿女。每天读圣经、查考神的话语,并努力照他的话去行,成为我的乐趣和生活的一部分。神就这样把我慢慢改变。

2009年6月21日,我受洗成为一名基督徒。

作者山东沂南人,现居北京,从事经济学研究工作。



来源:海外校园
本主题由 管理员 山风 于 4/6/2010 7:24:32 PM 执行 设置精华/取消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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