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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了灯看看---无神论者的几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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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城

先声明一下,我是无神论者,不过,不是来踢馆的,是来问问题的。我身边也有几个基督徒朋友,下面这些疑问都找他们探讨过,然而没有得到非常满意的解答。于是拿来给各位参详参详∶

一、信仰基督的基础是什麽?

就是“爲什麽信”,以及“爲什麽信基督”。或者说,我想知道,在基督徒看来,“相信”和“信仰”之间的区别是什麽?

比方说,我相信有电流通过,灯泡就会发亮──这是基于我的书本学习和经验积累。然而我幷不会去信仰电流的伟大,也不会去信仰灯泡的崇高啊┅┅

圣经如果是神的话语,那麽,遵从其教导,不就可以了麽?爲什麽要去信仰说出这话语的人呢?世间的道理正确与否,幷不因其出自哪个人的口而有所变更┅┅孔子说1+1=2,牛顿也说1+1=2。这里,1+1=2是真理,孔子和牛顿不等于真理。

当然你们可能会反驳说,道成肉身,基督就是道路,是真理┅┅我的朋友就是这麽回答的,然後讨论就没法进行了。

另外,我的朋友相信神,不是因爲见到了什麽神迹,或有什麽感召,而是觉得身边“信教的人素质都很高,都很好”,于是也去信了。我想,因果 关系或许不是这样的吧?人幷不是因爲信教而变得“素质很高、很好”,而是“素质很高、很好”的人,更容易接触到宗教和相信宗教吧?

二、信仰和生活之间的关系是什麽?

这里不谈外在的改变(祈祷、查经活动、聚会、礼拜),只谈内心。信仰有没有“把人打造成了一个更好的人”呢?如果有,又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

三、对无信仰或其他宗教信仰的人,该持什麽样的态度?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朋友,他思考了一下,说∶“说实在话,我觉得没有信仰很可怜,比较同情。”

除了这种悲悯的情绪(或许还夹杂了一点点优越感和幸运感),基督徒对无信仰或其他宗教信仰的人,还有什麽看法?又该怎麽看待呢?

前两天,一位修佛的朋友在网上贴帖子,有些回帖的基督徒态度非常激烈,指斥他的信仰是属魔鬼的。这让人很不舒服,也让我理解了宗教间的冲突何以成爲可能。

四、 神的最终目的,或者说最初目的是什麽?

按照一般的理解,上帝造了人(同时还造了一堆天使啊、魔鬼啊什麽的),把人丢在世间试炼,给予他们自由意志,看他们是倒向魔鬼还是自己┅┅然後等到末日之战的时候,神的子民(经过拣选的?)可以升上天国。

这里就不纠缠“干什麽费那麽大事啊?直接把魔鬼灭了,不就完了?”这样的问题,而想请教∶进入天国之後呢?“和天父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到永远”吗?

上帝给人的这个巨大的试炼的目的是什麽?在上帝的眼里,人只是小白鼠吗?跑得快的,可以有奶酪吃,跑得慢又懒惰的,只能悲惨地死去?神造人之前,有没有徵求人的意见?

如果上帝造人,只是爲了证明自己的意志之正确,那我也无话可说。我只能对这样的神,保持深刻的怀疑和不信任。

五、世界真的需要基督吗?

再说一个比方吧∶有一家网络公司,机房里的设备是全自动的,幷不需要员工的照看。有一次,主任偶然发现,机房里的电灯是全天24小时开著的。于是他问员工∶爲什麽一直开著呢?员工说∶我也不知道,一直都是开著的。

于是主任试著把灯关了,发现对设备运行毫无影响,由此得出结论∶照明不是必需的。

这就是被称爲“奥卡姆剃刀”的原理——如果你有两个类似的解决方案,选择最简单的;对于现象,最简单的解释,往往比较复杂的解释更正确。

也就是说,如果对同一个问题,有两种解决方案,我们应该取简洁的那一种(庸俗地说,取最经济划算的);如果对同一件事情有两种解释,我们当取需求条件更少的那一种。

放在有神与无神的争论上,也就是∶我们应该关了灯(假设没有神),看看设备(世界)是否照常运行。如果是,即可说明,电灯(神的存在)是不必要的。

当然,这一逻辑不可能被基督徒接受,因爲神除了创造世界,还充填了人的内心。所以在基督徒看来,“天不生基督,大地茫茫如黑夜”。

随便写了点,各位挑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看吧。如蒙解惑,不胜感激。谢谢。

(节选自“基甸连线”网页)



走向葛城的小径  刘同苏

葛城∶

你好。在“基甸连线”上看到你的贴子,《无神论者的几个小疑问》,有了闲叙几句的愿望。“葛城”不会是“葛藤缠绕的小城”吧?若是,贴中那种率直的探究,已使我见到,葛枝藤叶间的小径上,那个蹦蹦跳跳地真诚追求的灵魂。

请允许我怀著探求者的童心,也蹦蹦跳跳地沿著小径走进葛城。如我的言语步履不自觉地流露出某种思辩的滞重或词语的套路,先请原谅。


一、信仰基督的基础是什麽?

先来回答你的问题∶“相信”与“信仰”的区别。

“相信”是一种理念的判断,其基础在於理性对有限客体的把握。由於被把握者一定小於把握者,更因为把握者的理性是有限的,故而“相信”只能把握有限的事物。

“信仰”却是一种生命状态,即有限的生命面对无限的他者。信仰的对象是大於信仰者的无限上帝,故有“信”而“仰”之的说法。信仰的对象不是被信仰者把握的——有限怎麽可能把握无限呢?信仰者是被信仰对象俘获的。

人不会崇拜相信的事物——谁会崇拜小於自我、被自我把握的事物呢?人却必然崇拜信仰的对象,因为那是绝对大於自我的对象。

信仰不是推理,因为理性只能处理小於自我的事物。信仰是一种生命的体验。体验能够达到理性不能触及的真实——理性无法确定妈妈的爱,但体验却可以使人确知妈妈的爱。

“相信”把握的真理是有限的客体,这种真理可以分离於其表述者或携带者;“信仰”接受的真理是无限者的生命,这真理就是生命本身。生命是不可解构的整体,能够被分解的,就不是生命。能够被解构的,例如理念、言辞、行为,都仅仅是生命的载体,而不是生命本身。若未遇到载体背後的整体生命,领受的就只是一些碎片,而不是生命本身。

学画者为什麽要对著大师的原作,一遍又一遍地临摹呢?为什麽不将色彩与线条分解了,然後照著画就好?因为,大师之所以是大师,不是因为技术性的勾画线条或涂抹色彩,而在於整体构图的风格。风格即是画的生命,不可解构。临摹就是整体性的体验,就是学画者的生命与大师的生命相遇。

面对圣经也是如此,只要尚未体验过基督的生命,我们就只见到一堆描绘基督的色彩或线条,却没有遇到基督本人。

基督信仰的基础是什麽?是基督。信仰是上帝(无限者)与人(有限者)生命的相遇,而基督耶稣是这一相遇的唯一通道。

人一定要信仰基督吗?是的。因为那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技能、理念、道德等等,仅仅涉及了活得好坏;信仰却关乎到底有没有活(即是否实现了人的本质,或者是否作为人活著)。

二、 信仰与生活是怎样的关系?

内心真能完全与外在割裂吗?如有不能支配外部活动的内在精神,那也不是内心世界,而是缥缈的虚幻。若无对外部活动的关系,内不内的也就无从说起了。纯粹的内根本就没有外,又如何谈得上表现呢?只有在与外部活动的关系中,内才是内。就如离开了祷告、读经、聚会(包括礼拜)、奉献、传扬福音,一个纯粹的“内在生命”,不过是一种虚无的假设。

信仰的内在生活表现於外部活动,又不归结为外部活动。内里的事情,除了上帝和你自己,别人无从知道,也使不上什麽劲儿。但是,在另一端的外部活动,却处在与别人的关系中。从事那些外部活动的人,不一定扩大了自己的内在精神世界,而扩大内在精神世界的人,却一定要经由那些外部活动。就像齐白石画画二十几年,未悟画的真谛。然而,他後来那一刻的顿悟,却必须以二十几年的画画为前提。这就是生命的辩证法。

三、 基督徒对无信仰者应当持什麽态度?

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罪是人自我的本性,罪的本质就是自我中心。人因为信而称义——人本无义,这义是基督之义在人身上的彰显。於是,越是承认自己是罪人的,在他身上的恩典就越多,义也就越彰显在他身上;越是把自己当作义人的,就是越不肯接受神的恩典,就越是罪人。

既然人人是罪人,称义只是因为蒙恩,那麽基督徒在非基督徒面前,又有什麽骄傲可言呢?打著基督的旗号说自己好,显露的不过是自我为义的罪性,而且更将基督的名声都辱没了。
既然基督徒同样是罪人,对罪人的轻蔑,就应当指向自我。一旦能够将轻蔑指向自我,到此境界,轻蔑也就消失,而化作真正的同情。使徒保罗没有以义人的姿态到处招摇、怜悯他人,却承认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奇异恩典》的作者约翰·牛顿,在恩典面前则感到自己是垃圾┅┅

一个真正领受恩典的人,都会产生这种“不配”的感觉。在这种“不配”中,基督徒已经认同了世间一切的罪人。而这“不配”反倒“配”了,因为在“不配”之中,人才真正领略到恩典的意义。

四、上帝的最终目的是什麽?

上帝就是自身的目的。无限是自在的。

你的问题其实已经涉及了人与上帝的关系。既然上帝在自己绝对目的的覆盖之下,允许人具有自我的目的,那麽,这两个目的之间的关系,就非简单的形式逻辑能推理出来的。

首先,我们应当好好地审视“目的”。人们常常把目的与过程分离,把目的当作与过程完全脱离的独立存在。其实,目的正是在过程中实现的,从而,目的实在存身於过程之中。

与过程无涉而龟缩在终点的目的,不是真正的目的,高高在上、完全不被历史触及的上帝,也不是上帝。“道成了肉身”,恰恰表明,进入并引导过程的目的,才是真正的目的。在历史中与我们同行的基督,才是真正的神。上帝已经在我们中间了,从而,天国就在这里。

永恒就是一切存在的终极目的。永恒不是永远的定格,永恒是运动中不灭的永存价值。彼岸的绝对超越也是永恒反合性的一个向度,但是,此岸的动态超越才是永恒实在化的关键。

“和天父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到永远”,指的是永恒的绝对超越,然而,从逻辑上说,若要在来世“和天父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到永远”,必须现在就“和天父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到永远”——永恒是不变的,你今天接受的若不是永恒,将来也变不成永恒。

再回答自由意志的问题。人的自由意志不是绝对的。绝对的自由只是精神失常的虚幻,杀人就是这种绝对自由的实践(“我的自由,绝对到随意剥夺你的生命”)。

“上帝造人之前,有没有徵求人的意见?”这问话在语气上都透著後现代的味道。在北京,我不止一次听过北京的少年冲妈妈嚷嚷∶“你为什麽把我生成这样?”“你问过我吗,就把我生出来?”我只能借用一位妈妈的回答∶“若要等到问过你才生你,这儿压根就没你呢!还有你向我问话的份儿啊?”

自由也是一个给定。若自由到了没有给定的地步,自由根本无从开始。连反对给定的自由,都是给定的结果。自由只能是受造世界内部的自由,而不可能自由到成为造物主。就像我们,再自由,也不能自由到了自己生自己,还得妈妈生我们不是?

绝对自由只属於上帝。受造物硬要行使绝对自由,不但不会获得绝对自由,而且会丧失自由。比如,一个人非要自由到不服从万有引力,那麽,他非但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天马行空,而且一定会摔成一个平面。

自由的本质不是违反,而是自觉,自觉地服从必然。自由是主体以自觉的方式再现了必然。在自由中,必然还是必然,却由於主体的自觉而去掉了强制的性质。种植燕麦并没有改变野生燕麦的生长规律,乃是是服从了客观的规律。

违反是自觉的对立面,是必然的存在。没有违反作为背景,自觉就不是自觉;不能违反的自觉,不过是强制而已。自觉正是经过违背而返回自身,才成为了真正的自觉。罪就是纯粹的违反。罪没有意识到∶违反仅仅是自觉过程中,一个终将被弃的瞬间。能违反必然却不违反,是自觉;能违反必然就违反,那是自绝。

至於为什麽上帝不创造一个不能违反必然的世界,则是另一个问题——违反是自由的必然背景。不允许违反,就不是真正的自由。

如果上帝不在历史之中,而仅仅作为一个居高临下的摆弄者,那麽,我们确实与小白鼠无异。但上帝就住在我们中间,他一直与我们同在,他亲历我们的痛苦。所以我们不是历史迷宫里面的小白鼠,而是永恒救赎计划的承载者。

五、 世界真的需要基督吗?

“机房的灯光”,这个例子举得太好了。只有比较过“有光”和“无光”两种状态,才能知道“光”的存在是否影响“机器”的运转。比较有无两种状态,是验证“光”效应的前提。你现在仅仅生活在无“光”的境界,怎麽可能推导出“光”对你无用呢?赶紧也让“光”照射一下,然後,我们就可以一起比较“有光”和“无光”的差别了。

结语

从事研究久了,语言不免艰涩,而且一较死理儿,语气就生硬起来了。在这里特别道歉。但愿我没有成为你小径上绊脚的葛藤。其实,我在教会当牧师时不这样。在教会生活里面,一切真理都还原为有血有肉的活泼生命,讲真理的人也因为基督的恩典而变得谦卑柔和。常来教会坐坐,咱们一同体会一下活的生命真理吧!

祝好!

刘同苏


(作者来自中国大陆,原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1997年毕业于耶鲁大学,先後在康州及纽约牧会。现在美国北加州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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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疑问,我也碰到过,总觉得很难回答。刘牧师的回答很理性,应该符合提问者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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