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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资格给上帝的“管理表現”打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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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德

最近,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一公共政策民意调查公司(Public Policy Polling)在抽样调查美国选民对国会两党的评价时,顺带调查选民们对“上帝的管理表现”的评分,如调查问卷第710道问题:如上帝存在,你是否满意祂的表现呢?你是否满意祂在处理自然天灾方面的表现呢?你是否满意祂在管理动物方面的表现呢?你是否满意祂怎样创造宇宙呢?

虽然调查结果表明52%的受访者满意“上帝的表现”,但这样的调查和打分本身是十分荒唐可笑的——被造物有什么资格给造物主打分呢?!正如罗马书8:20“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


不仅在创造上人无份与神强嘴,就是在神对全地和我们的护理上,我们也没有资格与神强嘴。神是拥有绝对主权的神,是按他永恒不变的旨意自行其是的神,在他没有“转动的影儿”(雅各书117)。我们对神只有敬畏和顺服的份。神的绝对主权的表现之一,就是神是神自己行为的最终依据,神是神的原因,神没有其他的原因作为他行为的依据,如果有外在于他的第二因成为神行为的依据,那么神就不是最终的世界本体,也就不是神了。正如诗篇115:3:“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也如但以理书435:“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

对神的主权的认知,对中国信徒尤其重要,因为我们长期受儒、道、佛等人本主义观念影响,导致神成为人达到现实好处的工具、神成为人随意指使的奴仆。不是我们敬畏神,而是我们利用神,敬拜神成为拜菩萨、马祖之类,神灵不灵就要看神能否满足我的需求。而实质上,我们信仰的神是一个拥有绝对主权的神,是凭借自己的公义、慈爱的属性自行作为的神,神不会以人的私心杂念作为行为的依据。

在这次评价打分中,也提到自然天灾的问题。且不说当今世界上的很多所谓自然灾害就是人破坏自然的结果,就算自然天灾里有神的旨意,我们这些被造物也只有顺服的份。在神没有做错的事,神所作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神是圣洁公义的,神也是赏善罚恶的,但是神的道路高过我们的道路、神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神的公义也非人的公义。就像人的公义不同于蚂蚁的公义,在蚂蚁看来不合理的,在人却是合人的理。比如人铺路,不得不把很多蚂蚁洞填平,这在蚂蚁看不近情理,但在人却是合理的。同样,在人看来想不通的,在神有美好的旨意。

正如义人受苦和善恶不能现实报应的问题,也是很多基督徒想不通的难题。伟大的神学家奥古斯丁,他是成年后才信主的。他的母亲莫妮卡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为他祷告了几十年。而为什么奥古斯丁当时不信主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恶人得不到惩罚,而义人却遭受苦难。为了搞清这个问题,他信了摩尼教,摩尼教讲世界有善神和恶神两个神、善神造成了世界上的很多好事,而恶神是世界上的苦难和罪恶的根源。但两个神就是二元论 、会造成两个标准,人的信仰总是要找到一个终极的一,一套终极的标准,否则会让人无所适从。后来奥古斯丁被圣灵光照,终于信主,他也在他的《上帝之城》一书中回答了,到底为什么世界上很多善不能得善报,很多恶不能得恶报?奥古斯丁这样说:“若神现在公开地刑罚一切的罪恶,如此一来,在最后的审判中就好像没有什么可审判的罪了。相反地,若神没有公开地刑罚任何罪,我们反而会怀疑神的护理”。(见《基督教要义  上》第31页、约翰加尔文著、三联书店20103月第一版)所以在现实中肯定是部分善、恶得到报应,而其余的要等到最后审判之日。

这一切正如使徒保罗赞叹神的主权时说的:“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足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马书1133-36

神的主权让我们明白,我们没有资格给神打分;神的主权也让我们反思自己信仰的真正问题是——当神给我们祝福时,我们信靠他;但当神给我们苦难时,我们还会继续信靠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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