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殷颖
国内「 中央电视台 」不久前有一个十分叫座的节 目,叫「 舌尖上的中国 」,报导中式菜肴的烹调,十分 红火。「 舌尖上的中国 」强调的当然是舌尖的味觉。世 界上讲究吃的民族,中国当属前列,中国五千年的饮食 文化,早已成了饮食大国,并非近日才崛起。谚云,「 民以食为天 」,吃饭岂是小事?当初人犯罪被逐出伊 甸,就是因为吃了不该吃的禁果。而人的舌头还真是祸 源,它不但在饮食上犯了大错,接下来还能在说话上 犯更大的错。这个三寸不烂之舌,能领你直奔地狱, 正如圣经所提出的警告:「 这样,舌头在百体里也是最 小的,却能说大话。看哪,最小的火能点着最大的树 林。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 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 从地狱里点着的。」(雅各布书 3:5-6)舌头在百体中虽然 最小,但却不能小觑,它能煽动星星之火,燎尽最大的 林原。
话说回来,其实不仅中国人善吃,有条件的犹太人 也善吃。圣经路加福音 16:19-31 提到一位财主,这位 财主除服饰华丽之外,最嗜美食,「 天天奢华宴乐 」。 在耶稣的时代,这位财主应尚未尝到中式美味,但绝对 是当时当地的美食专家。他生性吝啬,日日笙歌,天天 宴乐,为宴饮一掷千金,却漠视近旁的一位残障乞讨 者。乞者拉撒路想拾取财主厨余的垃圾裹腹,却不易得到,因有野狗与之争食。狗食不足,还要再来舔食拉撒 路身上的浓血为补。这种强烈的贫富对比,正是诗人杜 甫咏叹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
舌头尝尽了人间美味的财主,后来死了,坠入火焰 的阴间地狱;而当初在财主门前乞讨的拉撒路死后,却 被天使带到天庭亚伯拉罕身旁并肩高坐,令财主十分不 爽,怀疑是否天使带错了位子。因按其生前的身家地 位,他都应为亚伯拉罕的座上佳宾,乞者拉撒路只配在 地狱受苦;但看见拉撒路稳坐亚伯拉罕身旁,备受优 遇,自己反而在地狱中受火炙之苦,虽然太不应该,却 又十分真实。
在审察情势之后,财主终于明白,天使并未弄错, 弄错的是自己。悔不该当初天天奢华宴乐,却塞住怜悯 的心,漠视、甚至歧视拉撒路,既不公义又严重违背神 的律法,如今才会被掷进地狱,却已后悔莫及。
财主弄明白了眼前的情势之后,自知已逃不出地 狱之火,只能退而求其次,向始祖亚伯拉罕提出了另 一个诉求:「 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 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财主这种说法, 让我们晓得地狱的火,并非世上的火,否则财主会早 已化为灰烬;地狱的火应不是在烧财主的身体,因财 主的肉身已经埋葬了,日后会在时空中与尘土同化, 现在燃烧的是他的灵魂,而灵魂可能是烧不死的;在阴间(地狱)很可能「死亡」的意义要重新厘定。马可 在他的福音书中透露:「 在那里(地狱)虫是不死的, 火是不灭的,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 」(马可福音 9:48)地狱中不灭之火与不死的虫,会一直折磨不死 的灵魂,该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所以财主的诉求, 颇近情理。亚伯拉罕似乎也颇同情财主的遭遇,但却 无力回天,明白告知财主:「 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 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 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 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 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 16:25- 26)
这下子完了。财主与亚伯拉罕可以相望,也可相互 对话,但却有不可逾越隔离的深渊,彼此不但不能易 位,也无法往来。
这种情势让我们了解阴间与人世之千差万殊,是另 一种存在;而这种隔离的深渊,又如何构成?
亚伯拉罕似乎已经给了财主一个提醒:「 儿呵,你 该回想你生前⋯⋯」财主与拉撒路同为亚伯拉罕的后 裔,本为同根生,但生前却活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里。财主的生活,衣则「 紫色袍(当时贵族及王者的时 尚名牌)」食则「 天天奢华宴乐 」,名厨佳肴,财主的舌 尖应尝遍了各式美味,仆从如云,一呼百诺,身后葬礼亦应极一时之盛,排场仪仗辉煌,观者万人空巷。反观 拉撒路生前所吃的苦:浑身生疮,根本得不到任何医 疗;行动困难,在财主门口「 要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 零碎(厨余垃圾)充饥,恐怕财主还要喝斥仆从驱逐拉 撒路离远一点,因有碍观瞻,且可避其体臭污染空气。 拉撒路之死应为冻饿且缺乏医疗而死,死后怕亦无人为 其埋葬,大概狗肚子便为拉撒路的棺材。
而这就是二人之间的距离,近在咫尺,可以声息 相闻,低头抬首均可见,但却咫尺天涯,他们是活在 两种完全不同的世界中,相距何止千万里。从财主这 边到拉撒路那边,原本举步可达,但却被有意隔离, 造成二者之间的「 深渊限定 」。而这个不可逾越的深 渊,并非拉撒路所设,应为财主所画,而这便是地狱 中的财主要求拉撒路以指尖蘸点水凉凉舌尖却成为不 可能的任务。
财主与拉撒路生前的距离,正是死后在阴间财主的 舌头与拉撒路指尖间的距离。圣经说:「 世人哪,耶和 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只要你 行 公 义 , 好 怜 悯 , 存 谦 卑 的 心 , 与 你 的 神 同 行 。 」( 弥 迦书 6: 8)如果财主身前存敬畏的神心行公义,好怜 悯,缩短其指尖与拉撒路舌尖的距离,财主死后的结局 又岂会这样?
(作者为中国基督教文字事工会会长)
来源: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