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就在绞刑架上 - 从聂树斌案反思正义和苦难
作者:临风
导语
21年前,即1995年,一声枪响永远地夺去了聂树斌的生命。此后,这20多年间,他年迈的双亲,不知流了多少泪,走了多少路。
当年聂树斌被执行死刑,也许并没有人详细调查这事件背后的真相,直到21年后的今天,即2016年12月2日,当年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大白于天下。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审判室改判聂树斌无罪。
20多年的蒙冤受死,终于等到了这“迟到的正义”。这20多年间,有太多人的命运被这起谜案改变,有太多的人在这20多年间暗暗地角力。
有媒体认为,聂树斌案,只是太多冤假错案的冰山一角。诚然,有限的个体无从改变什么,但是,这个世界尽管时常正义缺席、苦难无解,但本质上依旧是天父世界。而真正的正义以及在苦难中看见上帝,能够给予我们存活下去的力量和信心。
今天,和你分享一篇介绍《正义论》的作者,20世纪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思想和生平。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世界的撕裂和那真正的希望。
罗尔斯及其思想概述
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 1921-2002)是20世纪美国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曾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马萨诸塞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他的政治哲学理论彻底改变了学者们对这门学科的研究。当今著名的伦理和政治学学者,如纳格尔(Thomas Nagel)和科恩(Joshua Cohen)等,都是他的高足。
一般人都知道西方有自由、平等、民主的人权观念,以及追求幸福、公正、公平、爱心等普世价值。但是,或许很多人没有料想到,单从启蒙思想家(霍布斯、洛克、卢梭)传统的契约论所推演出来的人权思想,有可能只会让有才能、有资源的人(强者)出头,强制社会(和弱势族群)跟着他们的利益走,成为功利主义和精英挂帅的现象,而达不到真正的普世价值。
罗尔斯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注1),在人文社会学界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和热列的讨论。他修正了社会契约论的出发点,驳斥功利主义,根据“正义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的概念作为政治哲学的指导原则。在1993年出版的《政治的自由主义》(Political Liberalism)一书中,他又把这个原则作了少许修正,以处理多元社会中的争端:
第一、每个人都享有不能被剥夺的主张(要求),使他可以充分拥有对等的与平等的基本自由权。这些基本权利,包括自由权、公民的各种政治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二、在满足第一项的前提下,社会也可以容许不平等存在。但是。这种社会和经济上的不平等只能在以下这两个条件下发生:1)限定在大家都有平等工作机会的场所,2)不平等的考虑对社会上最居劣势的族群作最大限度的开放。这也就是所谓“差别原则”。
在《正义论》的书中,罗尔斯使用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思想试验”,叫做“无知的面纱”。他认为,实现最公正和公平治理的唯一途径是,如果所有立法者都平等地站到谈判桌前,也都藏在面纱的后面,他们彼此的身份信息暂时不公开(他们的种族,阶级,个人兴趣),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要代表哪个公民族群。然后要求这群人对一系列法律达成共识。罗尔斯认为,只有这样,治理机构才能商定真正公平公正的原则。
从“正义即公平”这个基本原则出发,他推演出一整套非常周全的政治哲学理论。那当然是这篇短文无法涵盖的。但是我想,不管什么国情,“正义”的原则应当是全人类都可以接受的。从“正义”这个原则出发,他在政治哲学上定义了经济和机会上的“道德”观念。如何将这个原则在制度上落实,这的确是个很值得探索的角度,尤其当利益既得者的自我约束能力逐渐丧失以后。
这样鲜明的政治与伦理思想当然也受到许多批评。无可讳言地,他刺激人们质问、反省今天的制度与做法。就如诺齐克(Robert Nozick,主张自由意志主义,libertarianism)所说:政治哲学出了罗尔斯之后,你可以跟着他思考、可以针对他思考、可是你不能不理会他而思考。他的学说带给彷徨中的西方政治哲学一线希望,或许人们终究能在多重理念中找到一条出路?
我之所以对罗尔斯感到兴趣,特别是对这位无神论的学者感到好奇,也是有原因的。与许多自由主义的思想家不同,他的思想不像是世俗文化的产品,我可以感受到其中的宗教情结,和一种宽大、悲悯的情操。在做了一些探讨之后,我的直觉终于得到了印证。
影响罗尔斯的宗教情怀
美国的知识界似乎认定,“自由主义”这个政治理念是完全建立在理性和世俗的原则上。它倡导人人生而自由、平等。政府的权力乃是基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它的责任就是维护所有公民的平等权利。独立宣言中虽然说,自由、平等是“造物者”所赐予我们不可分割的权利,但那是18世纪,基督教和自然神论盛行,有可能杰斐逊不过是借用上帝来润饰词藻罢了。在这将近250年之后,纵使宗教人士还是认为自由与平等是来自上帝,但是自由主义中的宗教语境本来就不是思想的主轴,在世俗化的环境下,老早就被扔进了垃圾箱。今天的自由主义可以抛弃一切宗教上的包袱,傲然地挺立在合理和非宗教的基础上。
所以,特别是那些哲学和政治学教授,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去40年来影响“政治自由主义”最大的罗尔斯,他的理论一定是与宗教的前提无关。罗尔斯对多元化社会中彼此冲突的信仰和道德原则,应当如何相处、互重,提出了一个政治上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个原则不建立在任何固定的宗教和道德系统上。他所提出的,是个世俗的解决方案,没有任何宗教的背景与价值观。这就是绝大多数人的想法。
人们虽然从他一生的言行和气度中感受到他有种宗教情操,也感觉到这种情操指导着他的生活和写作,但是人们一直不了解这种情操从哪里来。所以,2002年,罗尔斯逝世后的两个重大发现让这些人跌破了眼镜。
2009年3月18日,罗尔斯的两位高足,纳格尔和科恩,合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泰晤士报》的网上版。标题是:《罗尔斯:关于我的宗教》(注2)。要知道这两位名教授本身也是无神论者,所以这篇文章更具有特殊意义。
罗尔斯2002年去世以后,在他的文件中,人们发现一篇短文,题目是:“关于我的宗教”(On My Religion),写在1997年。不久以后,人们在图书馆里又有重大发现,找到了他大四写的一篇毕业论文,题目是:“简要探索罪和信心的意义:一个根据社区观念的诠释”(A Brief Inquiry into the Meaning of Sin and Faith: An interpretation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community,1942年)。这篇文章的出现在政治哲学界带来很大的震撼,学者们惊异于它的深度。
在论文中,罗尔斯说:“政治哲学的目的就在保护合理的信心,特别是相信可以建立公正的,由宪法维护的民主政体。这种信念塑造了我们对整个世界的看法。如果合理范围内保持公正的社会是不可能,那我们要质疑,人在世界上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可见他对公正的盼望之深了。他把“公正”的诉求与人类的命运绑在一起了,这是何等的高度!
首先,根据纳格尔和科恩的分析,这篇论文有很清楚的宗教信念,强烈地传达:罪、信心和上帝临在这三点的真实性。论文的第一个基本假设:有一位超自然的存在,基督徒们称之为上帝,他借着耶稣基督表达了出来。罗尔斯这篇成熟的作品强调坚定的宗教信仰的重要性。而且,这个要求是“不容妥协”,也是“绝对不可分割”的。
其次,这个从宗教信仰出发的信念与他后来的道德与政治学的中心理念,《正义论》,有着复杂和启发性的相关性。其相关性至少有下列五点。
1、道德是由人际间的关系来衡量,而不只是为个人达到更高的善。在罗尔斯的眼中,“人性和社区的基本重要性”是基督教伦理的基础。也可以说,他是反对“止于至善”这种目的论的。
2、强调每位个体的重要性,人与人是不同的,所以任何社区(包括信仰团体),都是“有特殊性的个体”相互间的关系。每个人都是上帝的杰作。救恩就是让全人完全的恢复,以融入社会。救恩并不消灭个别性。他不同意自然神论,认为一个单从理性出发的信仰,不能了解上帝。要了解上帝,他必须亲自向我们启示。
3、拒绝把社会当作契约。他认为,自私自利的动机都是罪恶的产物,不能引到公平、公正之途。这也是他为什么反对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因。他后来在《正义论》主张,社会上唯一可容许的不平等,就是给予在社会、经济上的弱势族群更大的优势。
4、谴责那些根据排他性和阶级层次而产生的不平等。他说:“在纳粹主义里,人们被高升或是被咒诅,完全根据他们血管里流的血。这种想法是骄傲最丑恶的表现。”针对社会的不公,他这样说:“社会上常有一个倾向,把社会里底层的人物称作是刁民。那些流浪汉,讨饭的,无家可归的人,盗贼和酗酒者都是最普通的替罪羊。其实真正的罪人是那些自以为比别人强的人。”
5、拒绝高举功德。他并不完全反对道德上的功德,但是他反对用它做报赏的基础。他认为:“在上帝面前,没有人可以夸口,认为自己有功劳。真正的社区也不去数算成员的功德。”这完全是神学的观念,来自基督教的恩典观。他认为,“一个人越多自省,就越能诚实地面对自己,他也就更能体会,他所拥有的一切都不过是礼物……你所拥有的一切,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如果是,那有什么可夸的呢?不过只能心存感恩罢了。”
这篇论文让我们看出,他后来绝大多数的政治和伦理学的论点,都已经在此有了雏形,而且这个雏形是建立在他所了解的基督教的道德观和神学观上面。虽然他的神学观不一定都有代表性,但确实是他理论的基础,这几乎是所有人都始料非及的。
罗尔斯在信仰上的挣扎
当他七、八岁的时候,罗尔斯遭受到了一次沉重的打击(注3)。他先后感染了肺炎和白喉,但是他竟然奇迹般地康复了。不幸的是,他的疾病却先后传染给他两个弟弟,结果两个弟弟分别因为肺炎和白喉去世。这件事对他是个极大的打击。他并且因此口吃。也或许因为这个悲剧,他著作中对先天和后天不幸的社会弱势族群,总是充满了特别的同情和关怀。
罗尔斯在普林斯顿最后两年(1941-2),曾经认真考虑进修作《圣公会》的神甫。当时正值美国参加二战,许多同学都去从军。最后他决定参加陆军,在太平洋战区服役。在军中,他听到一位《路德会》的牧师讲道,告诉他们,上帝使用联军的武器杀戮日本人,上帝并且保护联军不受到日本人子弹的伤害。不幸地,他的一位好朋友战死了。
战后,他亲眼看到广岛被炸的惨象,这给他很大的刺激。他又接触到犹太人遭受大屠杀的消息,这个事实让他无法接受。罗尔斯开始怀疑,人的祷告和上帝的旨意之间不可能有任何关系。“我怎么可以向上帝祷告,祈求他帮助我,或是我的家庭,或是我的国家,或是任何我所珍惜的东西。在此同时,上帝却没有从希特勒手下拯救那几百万犹太人?”于是,罗尔斯放弃了基督教信仰。他无法在人类历史的残酷现实与上帝的旨意之间取得调和。
很遗憾地,这样一位真诚的寻道者,一位有良心、有热情的伟大思想家,竟然与信仰失之交臂,因为他无法理解与接受人类所承受无谓的苦难和邪恶,他在宗教信仰里找不到任何意义。
面对人生的遗憾
在奥斯威辛以后,对上帝的讨论还有意义吗?不只是罗尔斯,这也正是许多人的困扰。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维克多·弗兰克(Victor Frankl)去世后出版了一本《人对终极意义的寻求》(Man's Search for Ultimate Meaning)的书。在书中他说,会这样发问的人都是没有经历过奥斯威辛,因为有更多的人在奥斯威辛找到上帝,找到信心。
我认为波士顿学院(Boston College)的彼得·克利夫特(Peter Kreeft)教授讲得最好,在讨论上帝对人类苦难的回应时,他说:“答案不是某个道理,或某件事情,乃是某个人。”人类的苦难,有时是不能用任何道理去解释的。如果没有道成肉身,没有耶稣无辜的受害,人就无法了解上帝的心。罗尔斯虽然受过基督教信仰的洗礼,但是或许他对耶稣这位“人子”还缺乏个人的认识。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埃利·维瑟尔(Elie Wiesel)曾提说到在集中营里所亲眼目睹的绞刑。旁边有人喃喃地说: “天啦!上帝在哪里?”维瑟尔感觉有个微小的声音在他里面说:“上帝就在绞架上,他还可能在别处吗?”是的,如果没有各各他,没有十字架,无谓的苦难是没有意义的。
哈佛大学的天文学家金杰理(Owen Gingerich),17岁的时候,弟弟在送报纸的时候被汽车撞死。生物学者科林斯(Francis Collins,《The Language of God》的作者)在书中痛苦地讲到自己的女儿被人施暴,至今没有找到犯罪者,更不要说绳之以法。这些无谓的苦难也煎熬着他们的信心。罗尔斯选择放弃他的信心,金杰理和科林斯却选择坚持他们的信心,并且凭着信心活着。他们知道,放弃信心并不能解决邪恶与苦难的问题,甚至让苦难更无法忍受。他们选择把眼睛注视在耶稣基督身上。
注:
1、约翰·罗尔斯1971初版的《正义论》,1988年已有中文翻译,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发行。网上可以下载。
2、他们合写了一本书。”John Rawls: A Brief Inquiry into the Meaning of Sin And Faith, with ‘On My Religion,’” by Thomas Nagel, Joshua Cohen and Robert Merrihew Adams, March 31, 2009,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这其中,”On My Religion” 是罗尔斯1997年写给自己的短文,而 ”A Brief Inquiry into the Meaning of Sin And Faith” 是罗尔斯在大四时写的毕业论文,在他去世后,被人在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找到,被惊为难得的佳作。本书以这两篇文章为主,再加上三位作者的分析介绍。
3、李蜀人:“正义女神的新传人:约翰·罗尔斯”,2005年,河北大学出版社。
临风,本名熊璩,1944年出生于重庆,台湾长大。曾任台湾大学数学系副教授 ; 克雷超级电脑公司(Cray Research, Inc.)研究部总工程师; 惠普公司中央实验室部门主管,大学关系部亚太区主任等。2011年退休,全力读书、研究、写作。中国大陆出版有《绘画大师的心灵世界》(2012年江西人民出版社)。
来源:普世佳音
眼中的瞳仁 最后编辑于 2016-12-04 20: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