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毕业来美到现在,一晃二十年了。许多往事都已淡忘。但那段与主失之交臂,彷徨失落,而后又被他寻回的经历,仍刻骨铭心,历历在目。
我是1982年夏天到美国的。那时还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无忧无虑的傻小子。口袋里装着105美元,讲一口蹩脚的英语,来到这异国他乡。什么事都很新奇。几乎是一进校园,就受到校园团契的热烈欢迎。那些基督徒学生们一个个伸出热情的手。我一下子就有了许多朋友。在这一片举目无亲的陌生地方,似乎从来没有感到过孤独、寂寞。周末的聚会,节假日的聚餐都是我最高兴的时候。和一群朋友们无忧无虑地聚在一起,愉快地歌唱、谈论,使我感受到多少温暖,多少友爱,度过多少美好的时光。我实在很喜欢这些基督徒朋友们,他们真是很诚实,心地纯洁,富有爱心,值得信赖。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基督徒和教会。没过多久,感恩节到了。团契组织到华盛顿去玩。前后三天。其中一天参加那里一个大教会的主日崇拜。第一次经历了原来只在小说里读到的那种神圣气氛。我们住在当地的基督徒家里。虽然他们物质条件十分优裕,但更使我印象深刻的是他们大人小孩都是那样真诚、和善、彬彬有礼。实在像一个理想美满的家庭。毫无疑问,我当时相信,这里有一个信仰的因素在起作用。它在督促人有意向善,使人变得可爱。
然而,我却根本没有打算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没有想要自己作基督徒。这里有三方面的原因。
在信仰方面,长期的人文主义教育,给我建立了一些根深蒂固的印象。在我的心目中,宗教是和愚昧、落后联系在一起的。我相信恩格斯所说的,是“恐惧创造神”。神是在人类生产力低下,不能掌握自己命运,时时处于危险之中的时候臆想出来的东西,是心理作用。人生中众多的恐惧,特别是对死亡的恐惧,使人不得不寻找精神寄托,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精神鸦片”。因此基督徒的人格、生活虽然使我羡慕,但我觉得其根基是自我蒙蔽,自我麻醉,作茧自缚。我当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无神论者,相信人是世间唯一有意识的活物,人之外只有无意识的自然界。同时,我追求的是“睁开眼睛,清醒地看一切”。从华盛顿买回的纪念品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张明信片。上面是一个目光敏锐、深邃的男子。
在人生观方面,我虽然欣赏基督徒身上的美德,但觉得其出发点既不够伟大,也不够崇高。我觉得他们和(他们所想象的)神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主仆之间的契约关系。是“我给你自由,你给我生命”、“行善得赏,作恶受罚”的关系。因此他们是不得不行善(直到信主以后,我才知道当时的误解是多么深)。在我的心目中,人生的意义,在于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人类最伟大的精神,是那种自愿付出的牺牲精神。是雷锋所说“人活着是为了他人生活得更美好”的精神。我那时最崇尚的名言,是苏联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一段话:“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他回首往事,不因碌碌无为而惭愧,也不因虚度年华而后悔。这样在他临死的时候就能说,我的一生,都已献给人类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斗争。”
最后,在个人的喜好方面,我似乎从来就不大喜欢沙漠。出国之前曾读到一本《圣经故事》。看到以色列人从沙漠中走来。脑海里浮现出的是一群灰不溜秋的人。感到十分乏味。来美后把《圣经》当小说一样读了一遍,也觉得不够浪漫精彩。心想希腊神话和天方夜谭比它好看得多。至于《圣经》中的许多神迹奇事,更感觉像童话。例如读到耶稣是童女所生,心想传说中童女所生的太多了。好像努尔哈赤也是。草草把《圣经》读过一遍,就放下了。第二次拿起,已是八年之后。
这就是我当时的状态。好长一段时间,我在团契里是旁观者,参加而不参与。渐渐地有了自己的圈子,离基督徒们也就越来越远。当然聚餐、郊游和夏令营总是不放过的。特别是夏令营,总是在山清水秀的地方,有吃有住。别人在听道,我和一些同来的人正好游山玩水,何乐而不为?
就这样与主失之交臂。等到苦头吃够,弯路走够,想到回头,已是多年以后。现在想起,十分感叹。可是在当时的心态下,认识神也实在是不可能的。那时的心态可以用两个字概括:骄傲。出国前就已经十分骄傲。因为从小到大,在学业上一直一帆风顺。自以为是佼佼者,未遇敌手。大学毕业考研究生,每门专业课都是第一。学校有了出国名额,被当作当然的人选。出国以后就更加骄傲。因为发现原来在中国学的东西,大大超过美国同辈。一年后考博士资格考试,不仅轻易夺得第一,而且刷新该系一百多年的老纪录。系里不光发奖金,还写信到我上大学时的母校报喜,一时风光十足。大有过五关、斩六将,所向披靡之势。这时的我已完全飘入云端,目中无人。看众人都是凡夫俗子了。
像这样一个高傲的人,迟早是要摔跤的。这一点都不奇怪。然而感谢神,他不是让我仅仅摔摔跤,爬起来还能继续走。他是让我摔下去,爬不起来。一直等到清醒过来,认识了自己,也认识了他。
首先临到的还不是外来的打击,而是内心的空虚和苦闷。从小接受的教育让我坚信,一个仅仅为自己而活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像前面所描述的,我曾崇尚无私的牺牲精神,也因此自诩有高尚的情操。可是一个骄傲的灵魂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因此归根结底是自私的。当你把众人都看成凡夫俗子不值得爱时,无私的牺牲又从何说起?渐渐地“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变成了“牺牲今天的小我,为了明天的小我”。渐渐地“明天”又变成了“今天”。我自己感觉到在变得颓废,好像身不由己地被从天上拉下来,去过我自己知道不值得过的生活。原来好像很清楚的生活目标越来越模糊,生命的意义越来越模糊。我希望有一个比这个小我大的事业去投身,再度挑起生活的热情。但这是什么事业呢?当然不是共产主义,也不是为了什么人的解放。在美国也没有什么人需要你去解放。保尔的“为人类解放而斗争”的名言越来越不着边际。
这种身不由己的失落和彷徨使我痛苦。我给朋友和父母写了很多信,讲述我的苦闷。但是他们只有同感,没有答案。我原来看不起基督徒,认为他们的高尚是出于恐惧,他们的爱心是不得已。我这时更看不起我自己,因为基督徒能作到的我无法作到。最起码他们有爱心,因而也就有生活的热情。我知道这正是我所缺的,也是我失落的根源。
这一段的苦闷还只是前奏,接着遇到的打击更增加了我苦闷的程度。在我拿到学位后开始找工作时,预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恰好就在那段时间,东欧及苏联的共产政权解体,大量人才涌入美国,数学和物理的人才尤其多。几乎在一夜之间数学界的就业市场被塞得满满的。加上当时我手里拿着J-1签证并带着回国两年服务的要求,找工作尤其困难。发出无数的求职信,得回的是同样多的拒绝信。我从来自以为是佼佼者,一直以为毕业后不愁找不到好去处。对这样的打击实在承受不起。那一封封拒绝信写得都很客气,但在我的眼里都变成“你以为自己是一流的,二流的。其实你不过是一百流的,不入流的。我们没有位子给你!”一直等到最后一分钟才找到一份十分不称心的短期职位。等到期满就再也找不到新的职位。不得已,只好又灰溜溜地回到母校,靠老板过活。再也不是什么“佼佼者”、“天之骄子”,而是一个十足的灰头土脸的失败者。
我就这样失去了方向,失去了自信,失去了生活的意义,陷入了极度的苦闷之中。真正从天上摔了下来。而且摔得很惨。
然而这一摔却使我清醒了一点。现在回想起来,这正是神的恩典。他要这样开启我的眼睛,看清自己,也看见他。接下来有好些事情发生,大大小小,把我引到他的面前。记得有一个周末的晚上,数学系的圆形大楼空空如也,我却很喜欢一人在这样安静的时候工作。我正沿着环形走廊一圈一圈地踱步,冥思苦想着卡了壳的问题时,不知从哪里钻出来一个从来不认识的美国学生,递给我一本书。我十分诧异,问她是什么。她只说是中文书。我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本中文的连环画,讲的是路加福音第十二章里的无知财主的比喻。书中最后提的问题留在我的脑海里。它说,许多人都像那个财主一样今天为着明天活。但你知不知道你的最后一个明天是哪一天?过完以后又如何?
又有一次是在高速公路上。那时我很喜欢在高速公路上开飞车,享受那风弛电掣的速度感,也舒解一下心中的郁闷。收音机一直开着,但我从不注意它说什么。忽然有一句话跳出来,是我一辈子也不会忘的:“If you are going in a wrong way, God permits U-turn.”(如果你走错了路,上帝允许你回头。)由于当时正好在开车,我觉得有趣,不觉回味起来。这句话多么适合我的处境啊!“God”(神)这个字我已经好生疏了,好久没有认真思想其含意了。我不觉沉思起来。这时我想起了另外四个字,四个在我童年时代无数次给过我莫大安慰,而后来却被忘却,同样变得生疏的字。我想起了童年时的一段往事。
1966年文革开始时,我们家遭到打击。父亲被打伤,母亲被揪斗。我那时仅八岁就和父母隔离。常常受人欺负,生活中充满了恐惧。那时我有个同病相怜的小伙伴,我们常在一起。一天他兴高采烈地告诉我,说他将平安无事。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前一天晚上向天求告,睡觉时作了个梦。梦到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可怕极了。这时却有个声音对他说“你无事也。”他相信这是“天”在告诉他会有平安。我听了羡慕极了,问他怎么求告。他说就四个字:“天助我也!”在这之后的几年里,我度过了一段度日如年的生活。每逢遇到害怕的事,就会默默地念祷:“天助我也!”这时我会感到一种安慰,一种平安。不知有多少次,就是这种安慰,这种平安,陪伴我度过难关。后来长大了,害怕的事情少了,这些事也就淡忘了。而现在,我又一次感到,自己是多么地需要这种安慰,这种平安啊!我不禁默念:“上帝啊,你是不是真的存在呢?”
当时遇到几件事,逼得我不得不稍微认真去看圣经。一件发生在学校的自助餐厅里。那里总有些学生传福音。我以前觉得他们挺烦的,一坐下来就不走,因此常常胡乱打发他们。有时说自己是佛教徒,有时说自己是回教徒。有时逗乐,问一些刁钻的问题难他们。有时我不经意地说:“你说的我早就知道,不用再说了。”但这一说更糟糕。他们会考你,看你是不是真知道。要是一考就倒,多丢人啊?但基督教的基本原理究竟有哪些?我不得不再打开《圣经》。
另一件事对我的督促更大。当时因工作关系我和热恋中的未婚妻分居两地。她在一对美国老年基督徒的带领下决志信了主,在一个圣公会教会受洗成为基督徒。既然基督教成了她生活中重要的一部份,我想我总不能茫然无知。为了了解教会生活并了解圣公会是怎么一回事,我在附近也找了一个圣公会教会,每星期去作礼拜。这样再面对那些传道的学生时,我也正好一本正经自称是基督徒。这更促使我把《圣经》从新捡起来读。
这次重读和八年前不大一样。过去觉得《圣经》里处处没道理,这次却奇怪当时怎么会那么武断,反倒是那时的武断没道理。但我仍不确定神是否存在,更不能肯定为什么一定要通过耶稣才能得神接纳。我暗暗默念:“神啊,你如果真在那里,给我个证据让我信服吧!”
没过多久,神果然给了我一个让我不得不服的证据。当时我正在读《使徒行传》。在《圣经》那么多人物中,保罗是我比较熟悉,并且最佩服的一个。一方面,在我当时的印象中,基督教是保罗一手创立的(后来知道这纯粹是误解);不光创立,还把它传遍整个罗马帝国,几百年后基督教就征服了这个伟大的帝国。这样一个人物毫无疑问是聪明绝伦的。另一方面,我喜欢大海。而保罗就是沿着地中海传他的道,周游列国,走遍当时的文明世界,真是好潇洒好浪漫。
可是后来了解多了,就知道事情并没有那么潇洒浪漫。保罗的一生颠沛流离,艰难曲折,饱经患难,最后还被砍了头。而不可理解的是,这样的生活是他自找的。他本来有着极光明的前程;出生于最好的家族,受过最好的教育,人又是绝顶聪明,真是前途无量。如果不是真的受到从上而来的呼召,如果不是为了一个他所确认真实无误的信念,这样一个聪明人作这样一个荒谬的选择是不可能的。这个想法一临到我,我就像被电击一样震惊。一方面,这确实是一个让我不得不信服的证据。然而更重要的是,我发现我信服的不是我的理智推理的结果,而是好像突然得到的灵感,一个突如其来的意念,从天而降。一切是那么明确,让我无可争辩。在我一生中不是没有过忽然得到灵感、豁然开朗的经历,但这一次截然不同。
那一刻,真像光照进我的心里,那么明亮。我意识到这是一种超然的启示,这启示在挪去我心中最大的疑团。我忽然感到神不仅就在身旁,而且还在垂顾我。我又一次感到那种早已忘怀了的安慰、平安。感到神好像在说:“我就是那位神,那位从你幼年起就无数次给你安慰、平安的神。那位在那么长的时间里被你忘却,但仍然爱你的神。你转背不认我,要到几时呢?你关闭心门,要到几时呢?打开吧!打开你的心门,我就进来。”
我不禁一阵恐慌。我知道我自己有多污秽,内心有多黑暗。如果是人尚且不能忍受,更何况是神?也就在这时候,我才忽然明白:这就是为什么我需要耶稣,为什么他要为我死,为我流血来遮盖我的罪。那些曾被我讥笑为荒诞不经的道理,一下子变得那么清楚、明白。而且是那么必不可少。就在那一刻,我跪下,生平第一次俯伏在神面前。心中充满了悔罪,也充满了感激,充满了前所未有、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喜悦。我知道这种喜悦不是在世上能得到的,是从天而来的。多少年来,我感到自己是一叶孤舟,漂在茫茫海洋上。不知道要被漂到哪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倾覆、沉没。现在终于找到了平静的港湾。灵魂不再漂流,生命有了意义!
就这样,在走过一段坎坷艰难的弯路之后,我终于归向主,接受他的大爱,成为神的儿女。从那时起到现在,十二年过去了。每每想起这段出黑暗入光明的经历,总是感慨万千,只好用“奇妙”二字形容。而在过后的十二年里所领受的从天而来的恩典,又岂是“奇妙”二字所能概括?主清洗了我灵魂里的污浊,扫除我了累积的陋习,抚慰了我幼年受的创伤,驱散了我内心的阴霾。他用他的爱充满我的心,用喜乐油膏我的头,用他带钉痕的手牵着我一步步走天路。多少次跌倒了,他扶我起来;软弱时,他给我力量;迷茫时,他给我引导;遇危难时,他给我安慰。哦!前我失丧,今被寻回,归回父家的孩子是何等有福!
甚愿我那许许多多失丧的弟兄,也被寻回!
《基督福音网》原注:本文来源《恩典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