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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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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大衛早晨起來,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迦得,就是大衛的先見,說:‘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現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裡,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裡。’”(《撒下》24:10-14)
我們是否有過這樣的經歷,一句話在說出去的一剎那,便意識到自己說錯了;一件事在完成的那一刻,立即感覺到有什麼不對勁?面對木已成舟,改變不了事實,我們應該如何面對內心的懊悔、內疚等情緒呢?大衛的故事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示。
今天讀的這一段經文記載在《撒母耳記下》最後一章,我們來到了大衛故事的終點。下一卷書的主角將變成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在這一段中,大衛做了一件事情,他派元帥約押走遍全以色列境內,數點百姓,雖然約押給了他一些勸告,但是大衛選擇一意孤行。於是他們花了9個月的時間進行人口普查,最後上報:在以色列中拿刀的勇士有80萬,猶大有50萬。
得到消息的那一刻,大衛後悔了。他的軍長曾經勸他說:無論百姓多少,願耶和華你的神再加增百倍,使我主我王親眼得見,我主我王何必喜悅這事呢?(《撒下》24:3)一直以來,以色列爭戰不是靠著百姓多麼好戰,也不是靠著武器精良,而是靠著耶和華與他們同在。無論是離開埃及,過紅海,還是進入迦南,都是耶和華為他們爭戰。大衛自己也親身經歷過,當年少的他第一次站在歌利亞面前時,他曾毫不畏懼地宣告耶和華是他的刀,是他的劍;之後,他與掃羅家的爭戰,與其他國家的爭戰,都是靠著耶和華。可是到了這一刻,他卻犯了迷糊。
想必,大衛此時內心陷入無限的懊悔中。這時,神的責備來到,耶和華派遣先知去見大衛,告訴他神有三個懲罰,由大衛自己選一樣。大衛回答說,我願落在神的手中,因為祂有豐盛的憐憫。
數點百姓這件事,從世界的角度看,再正常不過;從神的角度看,卻是對祂的不信。面對神的責備,大衛有三個地方值得我們學習:第一,他做錯事後馬上自責。第二,他祈求神的原諒,求祂除去自己的罪孽。第三,大衛將選擇權重新交還給神。
親愛的弟兄姐妹,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需要學會憑信心順服,也需要在犯錯後,學會立即悔改。大衛的這一句“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中”,道出了他與神的關係:面對懲罰時,大衛相信,耶和華是公義的神,也是憐憫的神,是滿有慈愛的神。愛裡沒有懼怕,就如同孩子相信父母一樣,即使犯錯,也知道父母的懲罰是充滿愛的,因此願意投靠在父母的懷抱裡。
禱告:主啊,大衛實在何等地信靠你。無論是在順境,還是面臨懲罰時,他對你敞開的信心,對你的投靠是我們的榜樣。但願我們在犯錯時,也能像大衛一樣,不逃避,不躲閃,而是敢說,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中,禱告奉主的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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