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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令人深思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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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文



圣经上记着使徒保罗说过的一句话:“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8)这种意志与行为之间的矛盾与挣扎,是令人痛苦的事。多少人曾为自己作恶而后悔,但是,下次依然如故。可见人的理性是多么软弱,理性可以让人“后悔”,但终究不能说服人不去做不好的事。又有不少人因作恶受到别人的指责,心里或许觉得别人指得不错,可是一气之下,恶行比前次更甚。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为什么?

  保罗回答说:人身上有一个”犯罪的律”。既然是个 “律”,它就像各种其他的律一样,它不受人的控制。人们曾经试图去认识它,中国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个 “本性”不是指 “犯罪的律”,是指人性不好的一面,说的人和听的人都各有各的评判标准,不过总是看到了“难移”的特点。西方人想从伦理学和心理学寻找答案,心理学家的鼻祖弗罗伊德曾说,人的理性就像一个非常瘦弱的人,人的欲望就像一匹强壮的马,瘦弱的人骑在强壮的马上面,根本不可能控制住马的奔跑。这也是看到了人的欲望的强烈。但是,还没有一个学问家得出像保罗那样深刻的结论。

  原来,人不能控制自己身上这个 “犯罪的律”,这个 “犯罪的律”反过来却要控制人。不用说人不能遵行圣经上的十诫,就连淫秽的意念,贪婪的心,恼恨的情绪,毁谤的恶习,撒谎的舌头,人都控制不了,一犯再犯,可见 “犯罪的律”是多么顽固。

  当人们看到罪恶在人身上的顽固性,人们就想用一些办法去胜过它。

  第一种办法是改变人的世界观。让人感到世上的一切都是空的,错的,假的,连人本身都是假的,那么人对世上万物最好是无动于衷,不管是声色狗马,还是饭菜茶汤,都要看作是假的,这样就不会被虚幻的世界所欺骗。这种世界观所导致的禁欲主义,苦行主义,都是人不能接受的。虽然,人想说服自己厌弃世上的一切,但终究不能说服自己去相信一切都是假的,人的贪心恶欲也不会因此而减少。

  第二种办法是惩罚。除了警察监狱之外,还有罚款,劳动。我们姑且不谈错判的问题,即使惩罚得当,人的犯罪从未停止过,而且越来越恶。因为,惩罚是罚肉体,并不是触及人内在的 “犯罪的律”。

  第三种办法是批判+表扬。说到“批判”坏人恶事,是对坏人恶事施加舆论的压力,使坏事恶事没有公开泛滥的市场,但另一方面也会使坏人转成地下活动。表扬固然可以宣传好人好事,但人做好事不一定都是出自真心,或许只是为了追求表扬。表扬的标准,常常是出于某种需要,所以,在人看来,“表扬”的内容并没有永久的价值。另外,由于人身上有罪,所以被表扬的人常被人抓辫子而受到讥讽,于是表扬就失去了它的功用。真心做好事的,常常是背着人做的,所以表扬的名单上常常没有他的名字。批判+表扬都不能帮助人胜过 “犯罪的律”,因为它的目的本来不是要胜过 “犯罪的律”。

  第四种办法是用道德规条约束自己。如教规,戒律,校规,公约,守则,警训,家规,或其他的由人制定的道德规范。守道德规条的人,常常是出于想过高尚生活的愿望,希望能够“身出污泥而不染”。但他们错在把自己看成生来就是清洁的,如果不跟别人学坏,那就可以保持心地纯洁。其中有人确实守得不错,他们刻苦己身,严于律己,堪称是道德的模范。但他们没有能力去胜过 “犯罪的律”,所以在仁义道德之家,也常是藏污纳垢,人的内心并无良善。

  人还会想到找更多的办法来对付 “犯罪的律”,但始终找不到。而真正解决这个问题的钥匙还是在圣经上。

  要靠主耶稣的宝血洗净人的罪,除此而外,人无法自洁。圣经上说,“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位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马书8:1-2),圣经上还告诉我们:“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凡被主耶稣的宝血洁净的人,是已经脱离了“犯罪的律”,因为凡信主的人,就有 “生命圣灵的律”住在人的里面,那是从内住的圣灵来的。这 “生命圣灵的律”就能胜过“犯罪的律”。所以,人若顺从圣灵的指引,就能不断地胜过罪而不犯罪。于是,多年来人们一筹末展的难题,就因着相信主耶稣基督的救恩得到了解决。

  值得注意的事, “犯罪的律”虽然已被 “生命圣灵的律”打破,但是当人们不顺从“生命圣灵的律”的时候,也还会犯罪,虽然不再是个律,罪不能再辖制我们;所以圣经告诉我们:“你们若顺从肉体(犯罪的律)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12)。这是神对每个基督徒的要求。

   来源: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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