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anyuan
- 版主
- 1352
- 1731
-
2009-11-21
|
quanyuan
2009-11-26 20:40
显示全部
1#
t
T
隆文
在讨论传福音方法的时候,有人提出了反对用“八股”和“教条”传福音的口号,那么,到底什么是福音工作中的“八股”和“教条”呢?恐怕连说这种话的本人,也说不太清楚。我们面对这些严厉的批评反复思考过,结果发现他们用这些词的时候,是和“后现代”的观念连在一起的。
第一,他们认为,今天人们是生活在“后现代”,人们应当学习一种“新的属灵语言”去传福音。因为后现代主义者只承认真理是“相对”的,各种文化人群,对真理的理解不同,所以,他们认为真理只能是把各种解释综合起来,而不是只有一种解释是正确的。根据这种后现代主义的主张,不是让福音朋友来同意我们所用的传统的“语言”,而是我们要去用别人喜欢听的语言去传福音,不然的话,就成了“八股”和“教条”。他们提出:传福音“语言不要神话(不知道是指“神话”故事,还是指“神的话”──注)连篇,不用属灵八股,而是用他们熟悉的语言来传递,用创新的手法来表达恩典,饶恕,罪”,“使圣经能成为文化语言的一部分”。所以,“需新定义罪,救恩,恩典,称义,成圣,重生,委身,祝福等”。他们并没有像世俗神学家那样,给每个圣经的真理重下定义,只是举例来说明而已。“比如‘罪’这个字,有个作者群解释为,罪不是道德,不是犯法,只是错误,不正确”,错是“脱离了作者原来的旨意”,他们认为错不在本身,正好像是神选了一个“完全正确”的字,所以其余的字就成了错字。这样来解释“罪”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可以换句话说,如果当初神没有选那“完全正确”的,今天人就可以不算为罪人了呢?这实际上就把罪说成是相对的,好像人有罪还是没有罪,完全是个标准的问题,如果神定的标准高,就算人有罪;如果标准低,或许可以说人没有罪?
关于“罪”这个字,圣经英文译本上曾用过trespass, transgression这样的词,这样的词包含有错误,侵犯,冒犯,违反规定等意思在内,特别是有“悖逆”的含义,人因悖逆神,所以使得人与神的关系完全破裂。圣经中文译本译成“过犯”,没有译成“错误”,这种译法是正确的。例如,圣经罗马书5章15节上说到亚当时说:“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第18节上说:“因一次过犯,众人都被定罪”。这里“过犯”和英文sin是相同的,在以弗所书,歌罗西书和加拉太书上,都可以找到这样的例子。罪是指人冒犯了神,悖逆了神,并且有想与神同等的侵犯之心,正像亚当夏娃听信了撒但的谎言,居然吃了神禁止他们吃的“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一样。当圣经用trespass一词的时候,常是说到亚当夏娃的过犯,这词是对他们犯罪的一种形象化的描述,并不是讲罪这个字全部含义。总之,trespass和transgression虽然包含著“错误”的意思在内,但绝不等于是今天人们所说的“错误”。
圣经上讲到罪时还说到:
(1)罪是贪心。罗马书7章在说到“贪心在我里头发动”的时候,就是讲到罪的本质是贪心,是指贪恋世界,贪恋神所禁止做的事。从这个意思来说,人犯罪是主动的,不是被动的;但一个人有错误,有时不一定是故意的。
(2)罪是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圣经上说罪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2),这是讲到魔鬼撒但是人犯罪的起源。邪灵敌挡圣灵,所以可以使人心越来越恶。
(3)罪是背离神,与神为仇。圣经上说:“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这是讲到罪的性质,罪是与神为仇。罪就是肉体,肉体不是指人的身体,是指深藏在人里面的控制人的黑暗权势,是一个可以左右人的原则。所以,人必须重生,接受神赐给的一颗新心-圣灵,除此以外,人无法靠自己悔改信主。
(4)罪是心中的律。圣经上说:“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1)这是指罪的另一种性质,罪是个律,因此它对尚未得救的人有控制的权势,在这种情况下,人不能掌控自己,就像一块抛上去的石头一定要掉下来一样,人不能改变它。因此,人需要有神所赐的生命圣灵的律,才能胜过罪的律。这就再次说明从圣灵重生的重要性。
(5)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章23节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这里提到罪的结局。
(6)罪是亏缺了神的荣耀。圣经上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人堕落以后,就违背了神按祂的形象造人的初衷,今天我们基督徒若不能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我们的神,我们就仍然亏缺了神的荣耀,仍然是在犯罪。
从圣经上这些真理来看,罪不是讲的“错误”。
1,因为“错误”(mistake, error)常是指人外面做的错事;“罪”不仅指外面做的错事,又常指人心思意念方面的罪。如人的情欲,骄傲,忌妒,贪心等,这些都是心灵的疾病,都会导致人犯罪。
2,一个人有错误,可能是因为有罪(sin),也可能因为缺少某种知识,或缺少能力,或判断不正确,或对自己的弱点不醒悟,等等。所以,有错误可能因为人有罪,也可能因为别的原因。“错误”这个词本身,并没有准确的属灵含义。
3,一般说来,如果一个人有错误,经过别人的提醒,或者因错误吃了亏以后,人可以自己纠正过来。但是,人的罪却不能靠自己纠正,必须靠着耶稣基督的宝血才能被赦免洁净。圣经记着:“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无数信徒的见证,都可以说明这个真理。
4,一个错误,对人来说是部分的,常和人整个的人性没有固定的联系,人的罪则不同,人的罪是从母腹中带来的,人的整个本性是有罪的。
5,人犯错误不一定是主动的,常常人本来不想犯错误,却犯了错误。但是,罪就不同,罪是一种情欲,一种贪心,是故意去做不应当作的事。
第二,现时代的科学技术在不停的发展,但人的罪并没有停止。心理学不能使人的罪得到减少。我们不能因科学技术的进步,就认为人心已经变好了。这个问题,连德国神学家潘霍华都提出过错误的主张,他认为:随着法制和科学的进步,人就能自己治理自己了,因此,圣经的一些真理,应当作出新的解释。这就使他偏离了圣经,成了世俗神学的倡导者。我们不能重蹈覆辙。
不错,没有人喜欢罪,传福音的时候,“罪”对一些人来说,是最难开口的。但是若不讲罪,为什么要传讲救主耶稣基督呢?人若无罪,还需要救主吗?现在流行着一种说法,认为只要靠近基督耶稣就好了,至于人是不是知道自己有罪,没有什么关系。我们不能同意这种主张。我们想知道,今天已经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其中有多少人是不接受圣经上关于罪的真理的?今天慕道友当中,到底有多大的比例是不能明白和接受关于罪的真理的?
无数基督徒见证说:他们开始听福音的时候,听见“罪”字就不大舒服,因为他们不明白“罪”的含义,也从来没有接触过圣经。但是,由于圣灵作工在他们心中,他们就慢慢明白过来,心中也就不再有抵触,今天他们正在成圣的路上奔跑,作福音的使者。这些见证并没有说他们接受的是“八股”和“教条”,他们反而带着火热的心感谢神的救恩。因此,我们既要看到传福音的阻力,甚至会遇到敌对势力(正像基督徒在一些国家受到的逼迫),又要看到神在掌管一切,福音工作不是靠人为的方法,而是靠神的大能。“罪”的真理和圣经上的其他真理一样,不能重下定义,圣经上已经讲到的,我们必须持守,圣经真理不能随时代潮流的变动而改动。
第三,我们传福音应当考虑慕道友的实际状况,也应当讲得清楚易懂,这都没有疑问。例如,当初佈道家宋尚节传福音时,就对人的罪作过很多很形象的解释,他传福音不是靠言语,是靠圣灵的大能。他每次传福音之前,都要有恒切的祷告,求圣灵运行在那里,因此他讲道效果很大。这不只是他有一颗极火热的传福音的心,也是他能够顺从圣灵的带领去工作。我们应当记取前辈传福音的宝贵经验,顺从圣灵的带领去服事,不要靠自己去另开新路。传福音要注意“言语”的平实,使福音朋友不会感觉有语言上的障碍。但是,要说那些圣灵感动你要说的话,因为传福音“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林前2:13)不要想方设法去寻找“智慧的言语”,包括那些听起来使人感觉轻松快乐的言语,而是要讲“基督的十字架”(林前1:17),若离开基督的十字架去传福音,那就会离开福音的根基;若用人智慧的言语,就会曲解福音,使福音朋友受损。
传福音要有极大的爱心和热心,传福音时,我们有可能遇到情感上和肉体上的伤害,所以使徒保罗说:“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6:9)他又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罗1:16)作福音的使者,我们不要讲后现代的策略和方法,要讲神的大能和爱心;不要靠人的智慧而要靠神所赐的智慧,这是教会历史上唯一兴旺福音的路,我们不能为了迎合人的口味去另找出路,不能随着时代去重新定义圣经的真理,那将不是神所悦纳的。
来源: 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