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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事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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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重明

有网友提出,基督徒可不可以有自己的事业。对于中青年基督徒来说,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圣经上的教导:多3:8“我也愿你把这些事切切实实地讲明,使那些已信上帝的人留心作正经事业。这都是美事,并且与人有益。”

多3:14“并且我们的人要学习正经事业,预备所需用的,免得不结果子。”

从上述经文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基督徒应该学习正经事业,作正经事业。但我们一定要注意,必须是正经事业。不要从事不正经的事业,如赌博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事业,危害人们健康的事业。

再一个重要问题是,我们基督徒不可把事业当作是自己的私产,是自己的荣耀和骄傲。基督徒的人生观是“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所以我们或活或死,总是主的人。(罗14:8)”基督徒是主耶稣基督用他的宝血所救赎出来的人,我们自己的整个生命都是属于主耶稣基督的。所以我们要把工作和事业做得好,只是为了荣耀上帝,而不是为了荣耀自己。

基督徒认识到人生在世一般不过百年,我们是在世寄居的客旅,许多看得见的东西是转眼成空的虚空。但我们并不是消极厌世的人,也不是逃避现实的人,我们要珍惜上帝赐给我们的生命,遵行主的道,完成主所托付给我们的使命,作盐、发光、做好工作、作正经事业、传扬福音、见证主道。

保罗在腓3:12-16的一段经文里,写出他那积极的人生态度是多么地生动,要竭力追求,要向着标竿直跑。目的是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但愿我们的弟兄姊妹都能看见那极重无比的永远的荣耀,体验那与上帝同在的平安和喜乐生活,尝到那主的话语和圣灵滋润的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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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基督徒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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