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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听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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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曼玲

傻傻愣在座位上

先生跟我是在台湾举行基督教的婚礼仪式的。当时我们从德国飞回台湾,宴请亲朋好友。为了配合不会说中文的德籍老公,所以找到用英语做主日崇拜的天母灵粮堂,邀请素昧平生的美籍钟瑞夫牧师为我们做婚礼祝福。钟牧师负责尽职,要求在祝福婚礼举办之前,先跟我们见见面、谈重要的事情。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有了一次毕生难忘的约谈。当时的我已做了决志祷告,但是还未受洗,对圣经的了解并不多。钟牧师在问过我的背景资料后,突然问我愿不愿意依照圣经的指示:顺服先生,尊先生为家庭的头?

我顿时傻愣在座位上,以为自己听错了!第一个闪现在脑海中的念头便是:圣经里真的有这样的要求与教导吗?我是深受女权主义影响的现代女性,相信独立自主、男女平等。谁知自己正准备要“陷入”的这个宗教,怎么竟有如此不合潮流且不合理的要求?

钟牧师接著解释:“只有遵循圣经的教导,你们的婚姻才会受到上帝的祝福。”我心里面正抗争著,但是说也奇怪,这时泪水竟然不听使唤,唏哩哗啦地流了下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钟牧师一点也不惊讶,他让我畅快痛哭。大约过了几分钟吧,待我收干泪水之后,他说我这是受了神的话语感动。先生当时是什么反应,我根本无暇顾及。在回家的车上,他才向我吐露:圣经的这段经文他固然熟知,但是他始终不知道该如何对我开口。毕竟。以一个男人的身分,跟自己的新婚妻子要求“顺服”,对他来说有很大的困难。没想到钟牧师竟帮他了却了这桩心事!


我一路上不停地思忖著,心事重重。对于平生头一遭听到的这个教诲,不知该如何适从。但是不论我内心如何争辩,圣经里确实明明白白地记录了这个准则:《以弗所书》5:22-23说:“做妻子的,你们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好像顺服主。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而《彼得前书》的第3章,也有相同的记载。

当新婚蜜月过去

多年后,当新婚蜜月过去,尝尽了平凡夫妻的柴米油盐日常生活以后,我回想起和钟牧师见面的那个下午,才恍然大悟:原来他给我的婚礼赠言,正是我在婚姻中必须首要学习的功课!该买什么颜色的椅子、什么式样的吊灯、周末该做什么、该选哪一个露营场地──我们10年的婚姻生活里,有多少争执与冲突,是因为这些芝麻绿豆小事?而我总是理直气壮地坚持己见,不愿顺从;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固执且不肯妥协。把丈夫搞得焦头烂额、走投无路,夫妻关系因此变得紧张,家庭气氛更是笼罩在一片愁云惨雾中。后来,在一次多国女性参与的聚会中,听到两位“资深”且虔诚的女基督徒分享生活的经历,她们竟也不约而同地表示:自己对于圣经里女性要顺服丈夫的这条诫命,有很大的障碍与困难。有趣的是:在场大约80位女性,不论老少,点头、窃笑、心有戚戚焉之人不在少数。可见“女性顺服”,不仅在非基督徒中越来越少见,就是在基督徒中也不是理所当然。


这观察让我开始思考这条经文的“时代性”与“实用性”。首先,我跟多数的现代女性一样,直觉地认为:古时候的女人没受教育,经济大权掌握在男人手中,她们必须依赖丈夫。所以要她们顺服不仅理所当然,而且易如反掌。但是今日的女性经济独立,教育、就业的机会与男性均等,“顺服”之说,会不会跟不上潮流、食古不化了?!


然而保罗和彼得的谆谆教诲,又让我产生怀疑:如果以前的女人都温柔良驯,那么使徒们如此教导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吗?看来,“古代的女子比较顺服”,完全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人类的第一位女性夏娃,就是因为不顺从上帝的诫命,偷吃了禁果,而且还引诱亚当跟她一起反叛,造成了日后被逐出伊甸园,以及肉体死亡的悲剧。既然古今中外的女人皆有顺服上的困难,随著今日女性的权利与地位提升,这条诫命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它公平吗?我秉持著天生的正义感,直指这样的要求太委屈女性、“便宜”男性!上帝实在有点偏心!

快乐日子的“秘方”

但是,后来,将经文继续念下去,我所接收到的,却是一幅上帝爱护、疼惜女性的图貌:作丈夫的,你们要爱自己的妻子──丈夫应该爱自己的妻子,好像爱自己的身体一样;爱妻子就是爱自己。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体;他总是保养、照顾它──(《以弗所书》5:25-29)而《彼得前书》3章7节中,更是明白地指出:“作丈夫的,你们跟妻子一同生活,也应该体贴她们在性别上比较软弱。要尊重她们,因为她们跟你们一样都要领受上帝所赐的新生命。”原来,上帝不只是要求女性而已,他还尊重她们、体恤她们。在上帝的眼中,女人与男人在灵命的层次上绝对平等。他之所以立下这样的“等级制度”,为的是营造出一个井然有序、和平融洽的家庭氛围,让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各司其职、受到保护,得到利益。这么说来,上帝在意的,并不是我们狭隘的两性抗争。他的这个“规定”,其实是让所有的家庭过太平、快乐日子的“秘方”!


的确!反思我与先生的婚姻生活,若发生冲突,十之八九是因为先生不赞同我的想法,不遵照我的意见行事。说穿了,我不只是要跟他争出个谁有理,而且还一定要逼他就范!这时若跟我提“顺服”两个字,就特别刺耳难受!但是,上帝既然爱他创造的所有人,他对我们女性的“顺服丈夫”这个要求,就一定有我们视觉角度以外的意义。他是不是要告诉我们:平等并不是意味著两人在意见不合时,一定要争得你死我活,看看鹿死谁手为止?而且,百依百顺、唯唯诺诺,也不一定是男人尊重太太、爱太太的表现;更不是说谁在争论中吵赢了,谁就较“独立自主”了。夫妻双方若一定要争出个高下、输赢,婚姻关系就会遭破坏,实际上也就是双方皆输了!上帝制定的这个规条,目的在帮助夫妻合而为一,进而互相依靠、支持与帮助,并达到和平共处、相敬如宾的目标。上帝眼中的男女平等,并不是现代人所强调的“我行我素的自由与放任”。因为两个我行我素的个体,是无法长久和平共存的,遑论要白首偕老、琴瑟和鸣了。再者,在婚姻关系中不愿妥协、让步的人,展现出的,往往不是强者的风范,更多时候是个性上的自私与不成熟。


电影《我的希腊婚礼》(My Big Fat Greek Wedding)中,女主角的母亲很自信地说:“没错!丈夫是这个家的头。但是妻子是头下面的颈子,要转哪个方向就转哪个方向。”说明了女性常常试著用她们独特的方式让男性屈服,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想,真正聪明又有智慧的女子,会摆脱时下女权高张的言论,站在顾全大局的角度看夫妻关系。她们会说:先生是头,妻子是颈,两者相依共存。而转动、主宰头颈的力量,是上帝!唯有遵照上帝的指导与规定,我们的家庭关系才会享有真正的和睦与幸福。

作者后注:如文中所阐言:上帝指示的婚姻关系不仅要求女性顺服丈夫,也要求男性尊重、爱护妻子。今日社会上日渐增多的家庭暴力、丈夫殴打妻子等事件,不能靠女方一昧的“顺服”来解决,必须个案处理,分别讨论。通常家庭中若有暴力相向的情形发生,夫妻双方都必须向外寻求相关机构的协助与辅导,以免造成更大的悲剧。



来源:  海外校园
最后编辑quanyuan 最后编辑于 2009-12-07 22: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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