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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虔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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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崇怀

        不久前笔者写过一篇反省小品:《私心的检验》[1][1] ,近几个月来笔者曾用好多的时间反省自己的教会事奉和事工,心灵深处确实感到神的仆人所面对的危机中最大的危机和败笔莫过于私心和虚伪。本文就敬虔的虚伪论题来反省个人及教会群体的宗教行为,作为事奉和事工的自我检讨,与同工同道共勉。

一、宗教里的败笔----虚假的属灵,敬虔和虔诚

        敬虔、虔诚和属灵都是宗教圈里用来形容一个人宗教生活的委身程度和表现。一般来说,三者近乎同义,都是表明人的超越和脱俗状态和气质。然而,较为深入分析一下,我们仍可看出他们之间的不同。首先,先从属灵这方面来看:属灵是属世的相对词,是宗教谈论时所用的二元论思维架构,是用来和属世作个相对性的甄别和分解。换句话说,我们是用属灵来形容一个人的脱俗和超越、来表明这个人的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生活状态和价值。本质上是别人对这人的评估性结论。为此,在一般情形下,属灵的人不会自认属灵、也不会以属灵自居,因为自认属灵的人根本就不属灵。这种人已在不知不觉中步入虚伪、假冒和做作的陷阱里,徒求宗教的外衣而忘却宗教的内含和实质。这种虚假行为叫人心寒,更叫人呕心。这是一般宗教和宗教行为的败笔,让人为宗教悲叹,对宗教反感,更叫人厌弃宗教。一个有宗教的人若不谨慎自己和自己的行为都必会在有意无意的假冒和做作中过着虚假的属灵生活。

        敬虔和虔诚又不同了,虽然这二者也离不了虚假属灵生活的自欺和欺人的陷阱、一般来说二者也都是人对神明或真神的一种特殊的心态表现。就虔诚(Piety)来说,它未必是以神为出发点,它只是人对信仰或事物的一种高度委身和投入的心态行为,是人用对神和神明的态度来对待他的信仰和理念;但敬虔(godly)就不大同了,它是人以所信的神和神的律法要求为出发点,又以严谨的生活和行为来遵行和满足这位神和律法的要求。一个没有宗教的人可以对事、对人、对物存着虔诚的心,但一个敬虔的人是在对他的宗教有完全的投入之外,更会在他的宗教委身和投入中,奉神的名,作出违背天良、伤害他人、自以为豪和自以为义的事,最后又会以宗教或神的名誉去行尽危害事物和人群的事。有时敬虔的人越虔诚,就越可怕,因他就会越以自己为神,也会越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绝对化,胡作妄为。

        其实,从宗教的思考和分析来说,“敬虔”原就是与神、神的临在和神对人的要求有贴切的关系。正为这个缘故,英文以Godly 一词来形容,希腊文则以Eusebia来表达,都是指着一种渴慕求悦于神、活在神面前的美好行为,应是一种经得起神鉴察的优美境界的生活。所以说敬虔的人应是在神面前,在人面前都可得神和人的赞许和欢悦;敬虔的的生活应是优美、和谐,可以作为众人的榜样和祝福。正为这个缘故,基督教十六世纪宗教改革时期特以活在神的面前(Coram Deo) 来表述敬虔的实质和真义。敬虔的追求就是追求像神一般的素质,是追求神的属性体现在人的生活中。当一个人对神有这种心灵的渴慕、敬爱和瞻仰时,他就会端端正正的、温和善良的活在人的面前 (Coram Homonibus),得着人和神的喜爱(路二52)。

        总括来说,真正敬虔的生活是踏实、谦虚、真诚、恒忍、顺命的追求神,又随着神的心意而行。诚如保罗所说:“将身体献上当作火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是理所当然的,不效法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好察验何为神善良可喜悦的旨意,行在其中,荣神益人(罗十二1-2)。

        没有检验的敬虔,或是检验不合格又不肯改进的敬虔,不但是宗教的败笔,更是人类生活行为和文化的毒素。这种宗教上的假冒终必成为伪善的害人工具。圣经中的希腊文以Hypocrite一词来形容,就是指着带面具的恶毒论断,阴郁险恶的中伤和败坏人的行为。难怪神的儿子耶稣在世时,他最痛恶的罪行莫过以自以为义法利赛人的假冒伪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法利赛症候群(Pharesaic Syndrome)宗教病态。

        为此,敬虔的人不是给人看,也不需要别人的评估和赞扬。相反的,他应是心照不宣的在自己的宗教和信仰生活行为中,经常的、不断的作些深层的自我检验。这正是本文的缘由和论题,目的无非是盼望以反省的方式、就我们的宗教生活行为和操作惯例,针对属灵、虔诚和敬虔的宗教观念作些应有的自我检验,免得我们的宗教生活如同当代法利赛人,在例常的事奉和事工中,忘却了敬虔的实意,在自义行为中麻木不仁。

二、虚伪的敬虔

        稍微察看一下,我们不难发现虚伪的敬虔行为起码有下列几项:逃避性的敬虔,取代性的敬虔,功利性的敬虔,补偿性的敬虔,和展示性的自义敬虔。

1.逃避性的敬虔 (Escapist Godliness)

      这是最普遍的一种虚假敬虔行为,就是以敬虔的宗教行为来逃避现实和现实社会的责任。这种敬虔行为可能虚伪假冒,毫无意义,也可能踏实又有贡献;前者是存心欺骗人、欺骗神,后者是欺骗自己。

      当一个人对宗教有所投入和委身时,基于一般人对灵性的本体和属灵意识的敬重,人都会以另一种眼光相看。因此也就会本乎对神明和宗教虔诚的敬重,在评估的过程中有所避违、不甚追究的避重就轻的接受和高评了那人的宗教和信仰行为。这么一来,当局者就很容易在有意无意中蒙蔽真相实情,以敬虔的宗教行为来逃避现实和现实社会的责任。

      很奇怪,有时候人会用敬虔的宗教行为来掩蔽内心的真实诉求,逃避自我,以敬虔的避世、踏实又真诚对社会有所贡献的行为来过着不是真我的生活。对外人来说,这种人的宗教委身和生活应当是无可置疑的真实,它不但符合了宗教的各项诉求,也确实是一种高尚可嘉的行为,但是,就信仰的本质来说,因它与生命的内在诉求不符,仍然是一种对现实和自我的逃避,形态上虽是敬虔,本质上仍然是一种逃避性行为。

      为此,在自我的评鉴和良心的检验下,既然没有神的印证,我们只能认定它是一种诚而不实的行为。若不是这人还是沉迷在自欺的迷乱中,终有一日他必会自觉性的发现他的敬虔诚然是假的,在神面前仍是不贞,也是不真的虚。因为从本体原则来说,自我的责任和本份是不能私自取代的。私自的取代,难免有逃避之嫌。这就自然的将我们带进下面的一个论题:取代性的敬虔行为。

2、取代性的敬虔 (Replacement Godliness)

        在社会行为和社交行为中,取代或替代行为是常有的事。然而,取代(replacement) 和替代 (substitution) 不同:取代一般是主动性的,含有取代之间的同等同构型的关系;替代就有点不同,在替代里,对换性的含义比较强,一般来说替代是一种不得已情境下的特准和许可。举个例子来说,神为人所预备的救赎是差他的儿子来到世间,替代我们承受神的咒诅和刑罚来成就我们的救恩。但是,如果人想本着自己的意思,以杀牲献祭或放生立功来求得救恩,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是替代行为,而是取代行为了。因为在取代行为中,人是主动的,也是独断的。当人认为献了祭就可有权逼求神悦纳和祝福时,这就如圣经中该隐的敬拜理念和模式,他不管行得好不好,认为只要献了祭,神就不能不悦纳。那么,这就是一种纯粹的人本性的宗教行为和意识[2][2],是独断的自以为义行为。这种以取代性的敬虔行为认定只要自己尽了宗教的本分务,这就足够有余可得神的喜悦,这诚然是以宗教来取代神,以虔诚来取代敬虔的虚假和伪装行为。

        一般来说,所有的逃避性敬虔都会以取代形态出现。如同上文所述,以尽宗教诉求行为来取代社会性的本分和职责,或以尽社会性的本分和职责来取代宗教对他的要求,这些都是不实的假冒行为。难怪雅各布说敬虔有假有真:不行道倒多言多语是欺哄自己,这人的敬虔是假的;塞住怜悯的心,对缺衣无食的弟兄姐妹说:平平安安的去吧,愿您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的需用,是假的虔,是没有行为为的信心;偏心待人,尊贵侮贫,是亵渎所敬奉的尊名。这一切都是假的敬虔。(雅一26—二18)


[1][1] 《私心的检验》www.josephtong.org; www.21sz.org

[2][2] 注:请参拙著《神学的本体性分类》www.josephtong.org.

        其实,人怎可以宗教的敬虔行为来取代他的社会责任?在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上我们有时会看到一些升华性的善行(Sublimatory Goodness)。当人不能尽某种社会责任,或忽略了一些社会性的职责而有内疚或和亏欠感时,有时会以另一种方式,或在另一件社会认同事上,并以加倍的付出来取代所未能尽的职责,这种行为一般都还会得着社会和人情的理解和接受。虽是如此,但在人的本体意识中,它仍是一种带着自欺性的取代行为。

        这么说来,以外表的宗教行为取代敬虔是一种自欺、以他行或善行代替悔改的敬虔也是一种取代性的自欺行为。旧约里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他打了败战,敌人将他殿里所有金盾牌都夺去了。为了保持宗教的尊荣,他作了铜牌赝代金盾,陈设殿中,以假乱真、镇定民心。这是罗波安最大的失败:以宗教行为取代敬虔实质。他若因痛失金盾而惭悔、回归真神,就可下定决心而富国强民,期可重建家园,夺回金盾牌。但他竟以赝代真,自欺欺民,国家怎能富强起来!这诚然是取代行为的败笔。应当悔改回转而不悔改回转,而以其它的方法掩盖实情,取代敬虔,结局必是难逃神的审判。

        总归来说,取代性的敬虔基本上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属世的事取代宗教的敬虔;另一种是以宗教的敬虔取代俗事职责;最后一种是以同性质但不同类或以不同层次的委身形式取代敬虔,这三样都是不真不实的虚谎行为,都是不合真理。当然,此外还有一种非常特殊的虚假行为:以真代“假”的行为。一般人都会以假代真,难得看见人会以真代假。这种人是先把假当真,再把真当“假”,彼此取代。拿个例子来说,当神托付你一个重要的职分或事工,你自认为不配,而采取了非常谦虚的态度去做一些不是要你做的非常卑微的事。外人看来一般都会认定你的谦虚是“真”, 而那些神要你做得重要的职分或事工是“假”,看起来你是以真代假,其实你还是以假代真。在这种行为中,为了人认为的“真”,你虽然付出了浩大的代价,但在神的面光中,你仍然离不了随己意的“假”和虚。这就是说,当人存有私心时,这些事都必会发生。所以说以真代假的事未必不可能。在神面前,真,永远是无以取代的。因为在人类美德基本三维的真、善、美中,最基本的美德竟然还是真。因为没有真的良善是欺骗,没有真的美是华丽虚假,都是不实,也都没有存在的实底。因为真就是真,无可取代。

        圣经中的犹太人一般都以为宗教性的敬虔起码必须有三种敬虔的行为:爱人的施舍、亲近神的祷告和克己的禁食。他们认为能做到这三件事,就是能在众人面前施舍、有祷告、每星期至少禁食一次就是敬虔。因为敬虔的人会爱人,所以会施舍;会爱神,所以常会祷告;会克制自己,所以必会禁食。但是他们又怕做了没人知道,所以就索性做在人面前,也只做些在人面前,让人看见,得人称赞的事(马太六1~18)。真可惜,他们只追求这些现象,不去追求这些表象背后的敬虔实质。追根究底,其原因岂不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信神在察看,也不信神会报答。说的撤透一点,他们根本目中无神!

        在此,我们看到法利赛的假冒都是在虚谎的行为中兜圈子。他们的施舍和周济无非是以善行来取代敬虔心灵的真;他们以献上十分之一来取代律法对公义、怜悯、信实行为的诉求,这无非是以信仰的条文来取代信仰的委身;他们以宗教性的善行取代对父母的供奉,这一切都是舍小以取大,滤出蠓虫吞下骆驼!总之就是将宗教和宗教礼仪律例操纵在自己手掌之间,随意玩赏,叫人恶心。这种敬虔到头来还不是自欺欺人,害人害己。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那些取代性的敬虔虽会带给人群社会一些好处,但对那敬虔的人本身所经历的竟然仍是一种的虚空幻影,让人怅慌。一般来说,人人都会认定宗教和敬虔的追求是生活的一种超越追求行为,但是若这种超越是本于虚伪和不真的基础时,那么无论追求的结局是多么充实,给人的好处是多么实在,但追求的人心灵里仍然脱不了自欺和受欺的感受。这正是为什么好些教牧修士、和尚尼姑,虽尽其一生敬虔修道、传道布施,但到头来是生命深处觉得仍然无名空虚,不尽踏实。追根究底,扪心自问,答案竟然是自己一开始的投入和委身、敬虔和虔诚,就是一种取代性的行为,是以宗教和宗教的敬虔来取代心灵的本真。结果虽是满足于人,也得了人的欢迎和接纳,又有升华性意义,但一旦烛尽灯灭,终局毕竟是深感枉度此生,都是无谓的付出和牺牲。这才真是取代性敬虔的悲剧,是一种再回头已百年生的无奈、悲切和悲叹!

3、功利性的敬虔(Utilitarian Godliness)

        圣经对这种人的形容是: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六5),以肚腹为自己的神,专以地上的事为念(腓三19),是为利混乱神的道[1][3]。这些行为不论内含或外举意义都很明显,都是带有商业和交易性的味道。宗教的社会性研究以非本质性的宗教外在取向(Extrinsic Religious Orientation)[2][4] 来形容。说的白一点,宗教的本质和内含应是与圣神本质并行,但这种人竟将神圣的本质以非本质性的外在事物、鱼目混珠来取代。这根本上就是对神圣的侵犯和亵渎,却胆敢问心无愧地咬定他的行为有敬虔内含的核心意义。换句话说,就是把敬虔作为宗教的工具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完成自己的企图,是一种冒失的利用神行为。

        其实如上文所述,任何宗教行为,因它的神圣属灵特质,容易得人尊重,一般人也都会因畏惧触犯神明的心理,不敢也不会明鉴细察。为此市僧神棍自然会轻易地利用这种弱点捞利肥己。从基督徒的立场说,这些人的结局是沉沦。他们是以自己的羞辱为荣耀(腓三19)神就让他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让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罗一21,28),终至灭亡。

        有时候当我们看到人在利用神,而神竟是傻乎乎地被人利用,教会竟然视若无睹,闭口不言时,我们会心怀不平。其实,轻慢不得的神是在任凭人胡作妄为,自以为智慧灵巧,至终才会发现,原来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那时人才会觉悟人是在利用自己,成为愚拙,败坏自己。然而,不要忘记,神本乎他的怜悯,仍可在人的愚拙和虚伪中成全他的荣美,他的美意竟然可以使用这些功利性的敬虔,这些市僧神棍成为他手中的工具来成全他的美善,让他的荣耀得着称赞。

4.补偿性的敬虔 (Compensatory Godliness)

        宗教的社会伦理和道德功能之一是确定神圣性的公义诉求。在公义的理论中,报复性的公义(Retributive justice)是一个必然的论题: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是报复性公义的实例之一。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有些错误罪行是不能用数学的等差公式来处理的。为此,在公义诉求中,补偿是一种公义的通融运作。一般法律都会以补偿来取代和成全报复性公义的要求。文明的社会也都会本着补偿性的原理来肯定和完成公义的要求。

        然而,当补偿性公义用在宗教上时,人常会本着上文所述的取代性敬虔当作是履行和足了补偿性道德的诉求。拿个例子来看,一个作恶多端的人在未受法律的制裁下,会暗暗的行善积德,以功补过的补偿社会。这就是为什么一般地绅恶霸会和当地方的宗教庙祝合作来作些补偿社会的敬虔行为来推进社会,发扬文化。这种举动诚然是一种欺骗。但竟然似乎倒弥补了一些无法弥补的虚谎和漏洞。一般宗教虽不甚鼓励这种宗教的敬虔行为,但大家都尚可接纳这种作为。难怪佛教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说。

        从基督的立场来看,神是鉴察人的主宰,神的公义要求罪和恶的报应。但在神的怜悯和恩慈中,他也容许了补偿性的行为。撒该悔改时的承诺,以四倍回偿还受讹诈的人,这只是满足律法偿报性公义的诉求。但他竟是进一步的表明要将他财产的一半分给穷人。这是他生命的觉悟。

        然而倘若撒该的这些补偿性行为不是以其接纳耶稣为前提,若不是因他先得着了救恩,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孩,那么这些补偿性的敬虔行为只是一种虚慌的追求。真正的敬虔和必是为罪悔改忧伤,那是一种本着神心意的忧伤,不是自义性或功绩性的忏悔忧伤。没有救恩的敬虔和忏悔只能是贿赂良心,叫人一时得着释放,好作日后犯罪和作恶的本钱。


[1][3] 混乱一词有译为peddling,指推销、兜卖,带有很深的讨价还价和待价而钴的交易性含义。

[2][4] 参Religious Orientation Scale of Allport and Ross (1967)

        其实从神学的立场来看,报复性公义的补偿诉求是正当,也是正确,只要是补偿性的条件和需求不应在乎犯罪和犯法的人,也不单是在于被触犯受亏损的人,乃是在于公义的造物主宰。换句话说,当人犯罪伤害人后而需满足偿还性的公义时,这种需求的欲望和条件不只在与人,乃是在于神也应是出于神。因为罪和恶的结局不但造成了社会人间的失衡,而是造成了本体性失衡的严重状态。这也就是说罪和恶触犯了公义的主。

        人能悔改是好事,能忏悔又肯补偿,改过更新亦是善举,但在深层的分析中,充其量,这些只是一种犯了罪的人当尽的本份,并未带有属灵的意义和含蕴。因为悔改和敬虔毕竟不是完全相同,敬虔的人必常有亏欠的心,追求亲近神和忏悔,但悔改的人未必就是敬虔。为此,只有当人因认识神,又在基督里本着神的旨意忧伤痛悔,那才可说有敬虔的含蕴。因为真敬虔必有越超的真悔改的积极性行为,那就是在基督里依靠神,活在神的面前。

        真正的补偿性行为不是给人看,也不是只求人的理解和谅解,而是做在神的面前,是给神看的。这种敬虔就是神不看的话乃是人当尽的本分和应有的表现。为此人不应以补偿性行为来作为得着敬虔的赞许。其实真敬虔是心灵对神的一种情不自在的渴慕和盼望与神相亲,不是自责,也不是为了亏欠,而是单要寻求瞻仰神的荣美和真实。

5.展示性的自义敬虔 (Exhibitive Godliness)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陈述了法利赛人的展示性的敬虔。这种敬虔行为的目的无非是为得着人的称赞,也以此作为自义的根据。

        在社会学的探讨中,追求人的赞许是人的常情,也是推动社会的一种文化和运作。这是社会的一种自然制衡机制。暂且不说宗教性的社交活动,这种行为本就是无可厚非的事。这种展示性的自显行为是有必然的代价,因此,它会无形中成了任社会行为的固定性内含牵制。因为当人展示自己的时候,他是将自己交付社会和群众,他的行为和追求是要得着群众的认可,但许多时候还竟会至终走到极端而自欺的绝境,自以为义。

        但是宗教性的展示性的自显敬虔就很不同了,宗教性展示性的这种敬虔常会以神的名义或以得神喜悦的形态取悦于人;又以得人的赞许当作得了神的赞许;最后竟以这种虚假的神的赞许来继续这种虚伪的行为。换句话说,这种行为始于欺人,再为欺神,终于自欺。为此,展示性的自显敬虔最后必然是自义行为。这种自义的人最后终必欺压别人、藉着宗教行为来论断人。甚至在祷告的时候,都会以敬虔的态度来评论别人、贬低别人在神面前的敬奉(路十八1-3)。

        其实,最糟的还得算那些越过本位,以自义性的敬虔行为替神行义,奉神的名随意违反常规,越轨逆行,彼此斗殴,惩罚异己的行为。他们将这一切都当作敬虔的本分和宗教的任务:回教的圣战,基督教的十字军收复圣京耶路撒冷的精神岂不也都是这类自义敬虔的展示,这些行为根本是利用宗教、贻害社会、败坏文明。结局不但愚弄信徒,更是羞辱上帝。

三、教牧和信徒的个人敬虔检验

        其实,任何一种宗教都会有形无形的堕入虚伪的敬虔中。人类既为社会动物和道德和伦理中介,行为上不可能十全十美的完美无瑕。到底敬虔的检验当从何开始。下文将本着保罗给提摩太的劝导,就上文所述的一些虚伪的敬虔行为,作些个人敬虔的检验。

1.敬虔的根基性检验。

        根据提摩太前后书,我们看到敬虔的根基不是善行,不是宗教的操练,也不是一般道德行为,而是真理的识定和领受。换句话说,敬虔是的根基是信仰。敬虔行为的检验应是信仰的检验,

        保罗说:侍奉神的人要得到美好的地步、要知道在神的家中当怎样行,就当先知道这家是永生神的教会,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接着他竟然说: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理。(提前三15-16)这么说来,在检验敬虔行为之前,我们先得看看我们是否是神家里的人,我们与教会的关系是否正常,我们对神交付教会的真理是否清楚认识,我们的信仰是否正确。最重要的还是我们对基督耶稣以及我们与他的关系是否清楚。若是我们的敬虔只是根据道听途说的见证,肤浅的情感经历,他人的灵性历程和灵修心得,我们怎会有真敬虔的表现。就是有敬虔的行为,充量还不只是一般建在沙土上的房子,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太七27)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哪种种子就长哪种树,哪种树就结哪种果子。魏征谏太宗十思疏的话:求木之长,先固其根;欲流之远,必浚其泉;思国之安,必积其德。根不固而求木之长,源不深而望流之远,德不厚而思国之治,下虽愚,知其不可也。这些话都当作为我们的警惕和借镜。

2.敬虔真理教导的检验

        保罗对提摩太的教导非常细腻贴切, 提前三 1-5 很详细的陈述了假敬虔的道理:假敬虔的根源就是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鬼魔的道理,就是那些说谎之人的假冒和被热铁烙惯的良心,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以这种身体的操练当作敬虔的操练,不顺服善道,也不在敬虔上操练自己。在这种情境中我们应当肯定真理的教导和纯正话语的规范(提后一13),认定神创造的美善,让人感谢领受,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得以成圣,在真道的话语和善道上受教,弃绝世俗的言语和老妇荒渺的话,在敬虔上操练自己,凡事得益,并劳苦努力,得着神的成全。这样我们就能教导信徒操练敬虔,并在敬虔的操练上 经验今生和来生的盼望。(提前 六6-11)

3.敬虔事奉的实务性检验

        传道人的主要事务是传扬和教导福音真道。这是耶稣升天前所交付给教会的大使命。换句话说,传扬和教导应是同时并行的。今日教会和教牧的问题常是因过予关切教会的增长景象而忽略了当有的教导。就是有教导的活,竟还是离不了方法和速成性的关注,力求简洁扼要,方便兜售,速战速结。这类的教牧侍奉,虽可结果累累,但无不有草木禾楷、草率从事只嫌。正为这缘故,保罗淳淳善诱的对提摩太说,这些事你要吩咐人,也要教导人,更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你要以宣读,劝勉,教导为念,直等到我来。不要轻忽所得的恩赐。。。。这些事你要殷勤去作,并要在此专心,使众人看出你的长进来。(提前三11-15) 其实,这一切还不是盼望提摩太能注意敬虔事奉的实务,以神所启示的圣经为基础,在基督里立志敬虔度日,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做个无愧的工人,踏实的带领信徒脱离虚伪的敬虔,使他们可以进入以神的道为中心的信仰敬虔生活中。(提后二14-16,三13-17)

四、结束的话

        对一般的信徒,特别对教牧来说,敬虔的检验无疑是一面镜子将我们的真象表露无遗。但愿我们能经常反省,及时觉悟,愿意回归,谦虚自重,持住单纯的信仰,或在神的面前,凡事讨神的喜悦,也可得人的喜爱。保罗在结束时说得真好:您要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要在这些事上恒心,因为这样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听您的人。(提前三16)免得我们的劳苦归于徒然,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拒绝了。(林前 九27)

2007年3月3日完笔于美国,洛杉矶、国际神学研究院


                                                                                                                                                                                                                    来源:                                                                                                                 基督教神州网
最后编辑quanyuan 最后编辑于 2009-12-14 08: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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