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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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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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风
2012-11-0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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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非 写「死亡,别狂傲」一诗的作者约翰唐恩,是一位著名的英国基督徒诗人,也是位牧师。因此,他的诗就像一篇篇文辞优美的讲道辞,来势汹汹,权威慑人,且毫不客气地直接控诉。 在他著名的「死亡,别狂傲」一诗里,一起首就很典型地充满大声宣告: 声势骇人,然而并非如此; 那些你自信可以推翻的人 是不灭的,可怜的死亡,你未能杀我。
由诗中可看出唐恩完全颠覆了一般人对死亡一面倒的看法──恐惧。他提到一般人看死亡,是一个和生命对立、甚至敌对的对象,而且称之为「声势骇人」!在英文原文里是”Mighty and dreadful”,比中文翻译的「声势骇人」还要声势骇人! 唐恩不但不恐惧,还正面对死亡宣战,这在中文诗里实不多见。老实说,中国人向来避讳谈死,恐惧到一个程度,好似生命缝隙里暗藏许多咒诅,深怕一提,就会一语成谶。对死亡更不敢有看法,也就是所谓的「死亡观」。大部分人抱著逃避心态,不愿去想,等发生了再说! 也有人认为死亡好像一个神,所谓的「死神」,是生命的最高掌权者,人的生死皆由死神来决定,最好不要轻易招惹。只有少部份人会拓达地认为,死亡只不过是自然会发生并进入的一个生命阶段。然而,如此拓达之人到底不多,要不然「死亡学」也不会成为21世纪的显学,文学艺术也不会多方多貌地用创作来奋力抵禦死亡,投射不朽。 所以,你是怎麽看死亡呢? 通常,除非个人曾有被迫面对死亡的经验,自己或亲人重病、甚至过世,没有人会对死亡作过多的凝视。也许正如尼采所说:「若你凝视深渊够久,深渊会回瞰你。」(If you stare into the abyss long enough, the abyss stares back at you)若凝视死亡过多,稍顷,死亡瞬间翻转脸来,回瞰逼视著你,让你惊骇欲逃。 但若讨论或探讨一些死亡,稍许可以在某些方面为死亡除魅?在閒閒淡淡间谈论,一层层揭露对死亡的想法和深层恐惧,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掌握一点日後要如何面对的生命态度?
但若要谈死亡,首先便得谈对死亡的恐惧。我们到底是怕死亡的哪一部分呢?是死後与至亲生死两隔,让人十分不捨?还是怕人死如灯灭,所有曾发生过的丰功伟业,关於个人的特质和回忆,一经走过死亡,就全如灯灭一片死寂? 还是,怕死去的一瞬,会经过暴烈剧痛或不可想像的身体磨难? 怕的到底是什麽呢? 还是怕自己会不得好死? 虽人人皆知人总有一死,只是,我们常会忽略到「一死」却可以有千万种的死法。写《死亡的脸》(How We Die:Reflections on Life’s Final Chapter)一书的作者努兰(Sherwin Nuland)说:「人有一万扇不同的门可以走出去。」 一万扇门啊! 所以,人可以老死、可以病死,也可能经过暴力或其他种种天灾人祸意外地死。然而,人的本性都希望能落个「好死」。但所谓「好死」又要怎样定义?一般都盼能躺上床,两眼一阖就不再醒来。除此外,还有没有呢?所以那是万分之一的死法,碰上的机会显然不怎麽大。 难怪写《死亡的脸》的作者努兰说:「好死是个神话。」因为「好」这个字,本来就很难与邪恶、醜陋与恐怖的「死」字连结。所以怎麽打这个句点,都会有些遗憾。 所以,如果好死只是个神话,那麽,要如何不被死亡征服,反而像约翰唐恩一样,斥喝死亡,说:你不要狂傲!你没有什麽了不起呢? 诗中提到两个重点: 这样,更丰富的还要从你产生, 而瞬间我们当中最好的人都随你而逝, 他们的身体得安息,灵魂得释放。 第一个重点是更丰富的要从死亡产生。对基督徒来说,自然就是指永恒了。有永恒的丰富,何需再怕死亡的短暂粗鄙?另一个重点,则是学习我们当中「最好的人」,看他们的身体怎样得安息,灵魂又怎样得释放。 什麽是我们当中最好的人呢?对每个人想必不同。对我来说,宣教士算是我们当中还不错的人了,因此我很喜欢观察他们是如何死法。
曾经读过张错教授所著《利马窦入华及其他》一书。书中记载十六世纪时一群天主教神父,可以说是当代社会精英,受过神学、哲学、希腊文等训练,然後登船横跨大洋来到中国。那时的「大」帆船,舱长不逾一丈,高不越叁呎,船舱窄小容易中暑热,人一病倒就传染成瘟疫。 所以初次有22个耶稣教会传教士,包括利马窦上船,到了澳门就只剩下八人。後来也是每次航程存活率都少於半数,能活著到中国可以说是九死一生。然而即使倖存到了中国,登岸後也是困难重重。从2007年宇宙光办的基督教入华两百年历史图片展中,得知历年来华的基督教宣教士大都葬身中国,而且很多都是「不得好死」。 相当让人震撼啊!因为自己当初对神献身,虽也想过既然已奉献生命,就要有殉道的心理準备。但显然我对殉道的想法还是过於浪漫,以为只要是为神死,至少会死得荣耀一点,没想到也有可能会落个「不得好死」。 所以更为这些「我们当中最好的人」感动,不得好死显然从未吓阻宣教士前仆後继地踏上神的宣教工场,一波又一波地来到中国。
试想,这些宣教士对死亡会有什麽看法呢?可能早已超越前面所说的恐惧和亲人天人永隔。因为当他们一登上船,和岸上亲人遥遥一挥手,就此告别乡亲父老,回首便轻舟万里,投身到一个陌生的异乡环境里去为神国打拼。 据《利马窦入华及其他》一书记载,那时候,家书来回一次要七年。有次利马窦数年未收到家中音讯,以为信件在途中全丢失了。後来他辗转得知父母双双过世,但九年後,又得知双亲还在世,大喜过望,马上写一封文情并茂的家书送去义大利。但等这封家书送到义大利时,父亲却真正逝世了。更令人伤悲的是,当父亲死讯传回北京时,利马窦本人也去世了。
利马窦很早便自知是第一批来华的传教士,也将成为第一批死在中国的人。果然,他正是第一位死在中国的耶稣会教士。他不但对死亡已克服了天人永隔的不捨,更克服了对死亡过程的恐惧,甚至克服了死後人死如灯灭的幻灭。 因为他有信仰。死亡只是让他身体得安息,灵魂得释放,更丰富的还要从此产生。 中国人有句话,说:「视死如生」。这是勇士、义人的伟大,不怕死,把死亡当作生命,勇於赴死!但是基督教信仰却把这逻辑又往前更推了一程。保罗在加拉太书六章十四节里说:「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在活著的时候,就已视生如死。也就是对自己来说,世界已钉在十字架上,但就世界而言,我也已经钉在十字架上。视世上种种的生命,譬如死亡。
然後,面对死亡就可以视死如生了。如约翰唐恩诗中最後所说: 短短一觉过後,我们将永远醒来,
而死亡遂不再。死亡,你要丧命! 这是一种很让人嚮往的生活方式,也是很让我个人嚮往的死亡方式。现代人相当注重养生,常欲把握时间好好享受在世的每一天。但生命不应只在努力学习怎麽打好那个句点而已,更应学习怎麽写那句点前面的最後几章。然後,在这几章里,出现最多的字应该是「爱」。 盼望每个人都能学会怎样写好爱的每一笔划,而且镌如雕刻,深深地刻在身边每个人的心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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