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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道 《五十年来》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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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来

第七章 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


「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廿15)

「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二18)

神造亚当以后,把整个的世界都给了他,使他享受,同时也把一些事工交托了他,要他去作那事工就是「修理看守」他所住的伊甸园。不久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接着他说他要作一件事,「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於是亚当的妻子夏娃便被造出来了。亚当不但有了伴侣,而且有了同工,来帮助他作神所交托他的那一切工作。

神为他所爱、所使用的亚当预备了配偶帮助他,神也为一切他所爱、所使用的人有同样的预备。如果他们自己不忙乱奔跑,不随从自己的私意去选择,只是谦卑安静,存着信靠和顺服的心,把他们的需要交托给神,容神随祂自己的美旨引导成全,他们就必看见神为他们所预备的配偶真是他们的好伴侣、好同工。不幸许多人因为急於自己选择,因为存了自己的私意,愿意照着自己所喜爱的去行,当时以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最理想的配偶,他们以自己的选择代替了神的选择,以自己的私意代替了神的旨意,结果不但失去了神所预备要赐给他们的福分和成功,并且招来无限的痛苦和失败。

一个圣徒择偶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但这一件事除了专诚仰望神、祈求神的引导以外,实在没有其他安全可靠的方法,使你不遭遇失败。神本来为每一个属祂的人有极良好、极适宜的安排,只要他们不任意而行,以致破坏神为他们所安排的计划,他们一定会蒙福的。可惜许多信徒因为贪财、好色,破坏了神的计划;许多信徒因为羡慕虚荣,破坏了神的计划;也有一些人因为不安静等候,破坏了神的计划;又有一些人因为逞一时的血气,破坏了神的计划。他们这样破坏了神的计划,并不是使神受损失,受损失的乃是他们自己。他们不但因此失去许多的福分,而且还要遭遇许多痛苦。这是何等可惜的事呢!

有些人以为理想的配偶该是性情相同的,这种见解并不完全正确。神所配合的夫妇常是性情不同的,因为他们的性情不同,所以便发生摩擦,神就藉着这种摩擦磨掉了他们的棱角,使他们成为「光滑的石子」,可以放在神的袋中供祂使用,正像大卫在溪中所挑选的五块「光滑的石子」一样。(见撒上十七40)。

不过理想的配偶也必须有相同的事,那就是必须有相同的信仰和心志。如果神使你遇见了一个对象,在信主和爱主这两件事上与你相同,在其他的事上你就不必太过于求全,尤其不可注重财、色、虚荣,以致失去神为你所预备的佳偶。一个圣徒如果真能安静等候神,完全顺服神,一定能得着一个最良好适宜的配偶——不是他认为良好适宜的,乃是神认为良好适宜的。

我在二十一岁到二十四岁之间,曾有一度羡慕独身的生活。一方面是因为那时度着很艰难的日子,除了每日作劳苦的工作以外,一点看不见前面有什么光明的道路,按当时的情形看来,实在以不结婚为最好;另一方面我也看到母亲与姐姐多年和姨母并邻舍中间所起的摩擦冲突,我料到如果我结了婚,家庭中一定不免要发生许多的纠纷,我实在不愿意受这些苦痛;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那时的思想多少总有一些认为独身的圣徒是特别清高属灵的。我既有了这种思想,便不免有些表示。母亲见我有独身的表示,便大大痛苦起来。本来是么,母亲守了二十多年的寡,又只有我这一个儿子,满心希望我长大起来,成家立业,娶妻生子;现在听见我表示要守独身,一切的希望岂不要全成为泡影了么?母亲为这事难过了很久,甚至托人来劝我不要守独身。我自己呢?一方面有守独身的意思,另一方面又有求偶的心情,这两种意念在我里面冲突交战,我很久的时间不能作最后的决定。在那几年当中,两次有主里的弟兄为我介绍婚事,我都很简捷的推却了。

1925年的春夏之交,我在北京的工作发展起来的时候,有一个很早就认识我的女子屡次来参加我们的聚会,找我谈话,问我问题,并且表示愿意热心爱主。我觉得她的热心似乎不是向着主,乃是向着我,我便留心防备着,不肯多与她接近。当她听说我要外出的时候,在一个聚会完毕以后她对我说,「我近来常听你讲道,很得帮助,现在你要出外了。我在这里孤单得很,无处再得人帮助,你在外出的时候能为我作什么呢?」我看出来她的意思是希望我能给她写信。我不肯作这样愚昧的事。我知道这样作是与她与我都没有益处的,我便回答她说,「我只能为你祷告,此外没有我能为你作的事。」我所料的不差,当我那年秋天从江南回来的时候,她家中果然托人来把介绍给我,当时我就推却了。这件事既没有成功,她也再不来参加聚会、表示爱主了。

1925年5月下旬,我到南京去访问几位很久藉着通信认识的圣徒。在那里我同神的一位老仆人谈话,征求他对我的婚姻有什么意见。他认为独身和结婚各有利弊。但归纳起来,他认为一个年老的传道人独身还没有不可,一个青年的男传道人若是独身,作起工来,处处是困难,事事不方便。我反复思想,觉得他的话很有道理,就从那时开始放弃守独身的主张了。

那次在南京停留了十四天。未往南京以前,我原没有想到杭州去。但在我未离开南京以先我想南京到杭州不过只有一天的路程,我自幼就常听说杭州的西湖风景非常美丽,因此想顺便到杭州去游览一下。有一位姊妹听说我要到杭州去,便介绍我到她的姑母那里去,另有一位姊妹介绍我到她所熟识的一位弟兄那里去。我在6月16日到了杭州,就到那位弟兄那里去,请他为我寻觅一处适宜的旅舍,承他坚留我住在他家。我因为南京的另一位姊妹曾写信给她的姑母介绍我,感到有前去拜谒的必要,因此在22日便到下城天水桥礼拜堂,拜谒这位老人李静谦女士。承李女士介绍,我会晤了那个礼拜堂的牧师刘德森先生夫妇。26日刘先生来看我,约我到他的礼拜堂讲道。我允诺了,便在28日(星期日一早晨到那里,在午前和午后的聚会中讲了两次道。会毕,那里的信徒们约我接连开几天会,因此次日又去讲道。刘先生因为我住的地方离他那里很远,便嘱我迁到他家中来住,以免每日往返奔波。30日我迁到他家,接着又讲了三天的道。7月3日离了杭州,往嘉兴去开会十天。14日由嘉兴往上海,预备等船往福州去。不料在旅馆中竟患起病来。夜间头痛发热,难过得很,不但没有人照应,而且旅馆的客人夜间打牌吵嚷,令人不能得少许的睡眠。我在上海既没有熟识的朋友可投奔,只好赶快回家。但上海到北京需要两三日的行程,在南京还需要渡江换车。我已经病得不能支持,实在不能跋涉这样遥远的路途。在万分困难中,忽然想到杭州的刘先生夫妇待我那样和善慈爱,沪杭中间只有四五小时的行程,不如赶快到杭州去,因此便在17日乘沪杭路车回到杭州。到杭州休养了几天,病渐渐痊愈了。接着被邀在天水桥礼拜堂讲道十二天。8月6日离了杭州,到几个地方去,9月半回到北京。

9月14日回到北京,20日得杭州刘德森先生的快信,说杭州有些信徒在夏天听我讲道很得帮助,因此杭州各教会商定在10月间开七天的联合聚会,邀我去讲道。经过两天的祷告,我回信允诺他们自10月18日起在杭州开始聚会。我决定10月15日离京南下。不料到了10月间江浙两省发生战事,沪宁、沪杭两路都不通车,无法南下。24日与一位认识不久的人谈话,听见他说他的弟弟由天津乘海轮往上海,我忽然想到既有海路可走,为什么不乘船南下?那时战事已经转到津浦线上;江南的沪宁、沪杭两路已经恢复通车,一到上海,再有几个小时便到杭州了。既决定由海路南下,便在12月27日由天津乘船到上海,31日夜间到了杭州。自11月4日起,在杭州信一堂全城各教会联合的聚会中讲道七天,会中负责的人因为我与刘先生已经很熟,就托付刘先生夫妇招待我,因此我便第三次住在刘先生家中。

杭州的聚会是11月4日开始的。次日晚间聚会的时候,弹琴的一位太太因为有事没有到会,临时请刘先生的女儿景文小姐代替。我同刘小姐虽然已经有过二十几天的认识,但我听说她只有十六七岁,并没有注意她,看她不过是一个孩子。我一向认为年岁相同男女才可以结婚,纵使相差,也不能超过一两岁。我们二人的年岁既相差八九年,自然不会想到婚姻的问题上去。当我看见她坐在那里弹琴的时候,忽然发现她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她身量高大,装束也和成年人相同,梳了一个圆头,穿了宽大的袷袄和裙子,她乃是一个大人。(她那时正在学校教书)她虽然在圣公会所办的冯氏女校共有十年之久,也一直是在圣公会的信一堂聚会,但从来没有在那个礼拜堂中弹过琴。那是第一次,也是末一次。就是那一次的弹琴,使我开始看见一件以前未曾看见的事——她是大人,不是孩子。

我前后三次住在刘先生的家中,蒙他们夫妇的关心爱护,已经感到一种属灵的温暖。我生下来就没有见过父亲。我的母亲疼爱我,我和姐姐的感情也很良好,但我在家庭中根本呼吸不着属灵的空气。母亲和姐姐对那与我们同住一院的姨母感情相当不佳,对邻舍也是彼此猜疑争吵。我在家中每天所见所闻的事都使我疾首痛心。没有平安,没有快乐,没有和谐,没有体谅。母亲只知道爱她的两个孩子。姐姐只知道爱母亲和弟弟。我除了爱母亲和姐姐以外,还愿意爱在我旁边的人。但母亲和姐姐认为其他的人根本就不可爱。从我悔改得救以后,在家中所见所闻多是使我痛苦难过的事。当我在刘先生家中住了几次以后,觉得这个家是一个充满和谐愉快的家。当我发现刘小姐不是孩子乃是大人的那一天,我想到神为我所预备的伴侣或者就是在这里了。三天以后,我在日记中写了以下的一段话:

「父乎,如斯人可为予之终身伴侣,系出於父意者,则祈父自己成就父之美旨於仆身。非然者,则祈父速除去予出於一己之爱情;以父之旨总无误,而于一己则多愚昧错误也。毕生大事,父乎,祈尔使我不至陷於失望及陷阱中!」(1925年11月8日日记)。

11月12日离杭州往崇德县工作,16日到嘉兴,这几天内,心里反复思想这件事,那天日记中记着说:

「性情、知识、体健、环境,四者均佳,所不深知者,信仰及心志如何耳!惟就近日所见,似亦十分饥渴羡慕圣道;如此一端并无差错,则斯人足为予侣矣。且也,幼年即能如此慕道,倘受良好之圣道训练,正可为忠心之神仆。苟如是,则足矣!足矣!父乎,尔旨若何?祈明以示我。虽然慎之,勿奔走太急,而致行於父前也。父乎,为此事祈教我,导我,使我不蹈错误。」(1925年11月16日日记)。

11月25日再回到杭州,自27日起,应冯氏女校的邀请,在该校讲道九天。11月27日与28日日记中有以下的两段记载:

「青年信徒选择配偶之条件,信仰与德行为第一重要,学识,才能次之,体健又次之,其他不足论也。至若以相貌、财产相号召,视此为去取者,则流於纵欲及贪财之大罪,既背神旨,自有灾害,或祸起萧墙,或以生殉情。贻多少异日之祸变及苦痛失望者,无不由於选择婚姻惟视财色为从违,有以致之也。殷鉴不远,青年信徒当何以慎之哉!」(1925年11月27日日记)。

「父乎,仍祈尔导仆,勿行错路,勿入迷途。为仆之婚事,祈父将父之美旨清楚向仆显明,勿容仆稍蹈错误,致贻异日之后悔。祈父尽除仆肉体之蒙蔽,俾仆得洞悉父旨。仆心诚愿。」(11月28日日记)。

那二十几天中为这事恳切祈祷,反复思想,惟恐走错了一步,招来毕生的痛苦与失败。我真希奇,许多青年人竟敢对异性人一见倾心,来往几次,就贸然谈爱情、提婚事,这是多么危险的事啊!

11月29日经过了几次的祈祷,晚间同一位老年圣徒谈到这件事,求她的指导,征求她的意见。她应许为这件事祈祷,以后再看能不能作什么。过了几天,我从她知道刘先生夫妇对这件事没有允诺,也没有拒绝,他们认为这件事需要慎重考虑。至於景文小姐呢,当她的母亲讯问她的意见的时候,她回答说,「天父看怎样好,就怎样罢。」

从1925年11月底,一直到1926年4月末,我被邀往江浙两省一些地方工作,中间休息的时候便回到杭州。我们双方对议婚的事都没有作任何决定,只等候神向我们显明祂的旨意,一方面也可以彼此多有一些认识。但我的母亲和姐姐对这事是怎样看法,我还不知道。因为我恐怕信中说不明白,以致发生误会,所以预备回到北京同母亲和姐姐当面谈论这件事,也借这次的面谈看看神的旨意如何。母亲以前曾多次说过,如果我要结婚,必须娶一个北京的女子,而且是要她自己看见过的。母亲有一种偏见,认为除了北京人以外,其他各处的人都不好,至於南方人更不必提了。我们院中曾住过几家南方人,母亲常称他们为「南蛮子」。按事实看,我同刘小姐议婚的事,十之八九是要遭母亲反对的。但我信如果这件事确是出於神的意思,神能转变母亲的心,使她赞同。如果神以为不好,我也求祂藉着母亲的反对阻止这件事。母亲从我未落生就居了孀,为我辛苦了二十几年,把我抚育成人。我应当孝敬她、顺从她。我决定不要因为婚事使母亲伤心。如果母亲有一些表示本赞同,我就决意把这事放下,不再进行。刘先生夫妇也很赞同我这种决定。他们也常劝我好好孝敬母亲。

1926年5月10日我回到北京家中,12日我同母亲和姐姐谈到与刘小姐议婚的事,她们没有一句表示不赞同的话,并且认为我所观察的绝不会错误。我向神所要的这最后一个证据,现在也清清楚楚的得着。这时我确知这件事是出於神的美旨了。

在家中住了二十一天,6月1日又乘船南下,赴绍兴工作,以后接连在江浙两省一些地方讲道。11月24日在杭州与景文小姐订婚。次日离杭外出到两处工作。12月27日回到北京。1927年在东北各地工作多日。从那次离了杭州,有十七个月多没有再到江南去。一直到1928年6月13日才又回到杭州。7月到福建泉州去作工,23日再到杭州。8月8日上午11时15分在杭州天水桥礼拜堂与景文小姐结婚,由内地会任芝卿老先生证婚。任先生是岳父的老师,是一位敬虔可爱的老人。他读创世记二章和二十四章,从亚当、夏娃,并以撒、利百加两对夫妇的事迹中取出教训来。老先生作很长的训言。我站在堂中虽然因为天气炎热汗涔涔下,却领受了许多的教训和勉励。那天的日记中写了以下的一篇祷告文:

「在天之恩父钦,小子以恳挚之心灵向父奉献感谢及呼吁。感谢父恩,赐小子以此良侣。小子深觉此事之成就,自始至终皆有父之美旨存乎其中。更谢父恩,今日以父之宝训借尔仆之口训导提撕小子,使小子知己身责任之重要,前途之远大,俾小子知所警惕,知所奋勉。小子自知已往之种种失败、种种弱点。既沐父恩,敢求赦免已往一切;更将父之新恩赐、新灵力,与父所赐之良偶一同加诸小子。求父以己之大能大力导引小子登得胜之途,亦如此导引父所赐之良侣使吾二人今后同心一志,爱父事主,共行天程,共作圣工。已往之失败,求父使之再不见於今后。求父以父圣洁之爱紧系吾二人於父之道中,使毕生不偏离左右,保守吾二人日进完全,将来亦能欢立於吾主之荣耀中,斯为小子之心所诚愿。」(1928年8月8日日记)。

我同妻在订婚以前虽然有了一年多的认识,我们却从来没有像现代的青年男女那样交过朋友。只有几次她问过我关於真理的问题,此外我们两个人就从来没有单独谈过话,平常谈话总是和她的父母在一处。直到1926年冬订婚以后,我离了杭州到北方来,我们才彼此通信。有人问到我们的婚姻是新式的、还是旧式的?我只好回答说,「不新不旧、又新又旧、半新半旧。」

结婚的前几天,承一位外出避暑的老年圣徒把她的房子借给我们住。刘先生住的房子在东边。中间是礼拜堂,和一个圣经女校,再往西就是这座楼房了。因此结婚的那天没有用任何种车辆,出了礼拜堂穿过两层院门,就到我们住的房子了。岳母在我们结婚的那一天送给我们每人一部圣经,里面各写了一节经训,送给我的是提前四章16节,送给妻的是提前四章12节。我是1900年7月25日生的,妻是1909年3月29日生的。我比她年长8年8个月零4天。结婚的那日,我才过28周岁,妻不足20周岁。我们从提婚到订婚,经过1年,从订婚到结婚,又有1年零8个月。我的朋友石天民在我结婚的日子送给我们一寸对联:「蒙神恩永结良侣;顺主命广传福音。」

我和妻婚事的成就,处处看见神奇妙的安排。我到杭州以后,如果不去拜访李静谦女士,根本就不会认识刘先生夫妇。以后到上海,如果不在旅馆里患病,也不会再回杭州。那一次的访问和那一次的患病都出於神的美旨。母亲和姐姐允许我们的婚事更是一件奇妙的事。按母亲以前对我的婚事的主张,她是不会允许这门婚事的。再看我结婚以后母亲和姐姐对我们夫妻的态度,也不会想到订婚以前能得着她们的同意。我深信她们那时的允诺走出於神,好使这件事得以成就,她们的后来的不满意也是出於神,好使我们夫妇二人在试炼中学习当学的功课。我是一个北京人,神却很奇妙的把我领到江南,使我在那里遇到祂为我所预备的配偶,祂的作为是何等奇妙啊!

当我和妻未订婚以前,岳母因为听了我受磨炼的经历,曾问我说,「是不是每一个被神所使用的人都必须经过磨炼?」我回答说,「我想是这样。」她说,「像景文这样没有经过什么磨炼的女孩子将怎么样呢?」我当时不能回答什么,我也不曾想到她要怎样经过磨炼。不料我们结婚不久,就有磨炼临到她了。

8月31日偕妻离杭州到上海。9月9日由上海乘海轮到青岛,在青岛讲道二十一天,以后又独自往胶州工作。10月15日与妻离青岛,乘轮船到天津,18日到北京。一到家中,我们便遇见我未想到的试炼。每次母亲和姐姐知道我那一天回家,必定早早预备好饭等待着我。那一天我和妻在下午四时到家,母亲和姐姐对我非常冷淡。五时我和妻到车站去取行李,等了多时方取到手。六时半回到家中,母亲对我说,「我们母女和女仆都已经吃过饭了,你自己预备你们二人吃的饭罢。」我只好到街上买了菜来,作好了饭,同妻吃了,我看了这种情形,心中觉得冰凉。我本来想母亲和姐姐看见我和妻一同归来,一定欢喜得很,大家快快乐乐的相聚。谁料到我们竟会遭逢这种待遇呢!我好似堕入五里雾中。次日清早,姐姐在里院大声吵闹,我知道那是对我们夫妻发的,但我实在不明白是为了什么事。姐姐吵闹,我在屋里哭泣,妻也陪我下泪。我不明白姐姐为什么这样待我们,妻更不明白。我们为主的缘故不能发作,只好忍受。到家的第三日,我在日记中写了以下的几句话:

「吁!黑暗社会!黑暗家庭!黑暗人心!黑暗一至於是,宜乎神怒之将临於此恶世也。凡此种种罪恶,予皆身历其境,亲尝其味,是亦与予大有益助之事:一则使予知工作之道;二则使予能体恤同受试炼之人;三则促予热心事神,奔向永远之家,不以此世为重。既如此,予当谢父之恩,使予处此黑暗之家庭,受此痛苦之磨炼。」(1928年10月20日日记)。

从那时起,家中充满了猜忌、恶感、吵闹、不安。我留心观察,渐渐明白了事情的起源:主要是由於母亲和姐姐的成见与误会;我自己缺少经验与见识,也增加了这事的严重性。

还记得远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母亲就常对我们姊弟二人说,「有什么事情我们现在谈谈罢。将来永盛(我那时的名字)结了婚,家中有了外人,就不能再谈知心的话了。」我那时一点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母亲说这话的时候,远在我结婚十多年以前。在那个时候母亲就早早认定「儿妇是一个外人」,又早早认定「儿子一结婚就一定变心,再不爱母亲和姐姐,再不同她们一心。」这种观念在心中根深蒂固,无论怎样孝顺的儿子和媳妇,也难得她们的谅解了。

我一点不怪责母亲和姐姐这样想。她们所经过的事和所处的环境深深的影响了她们。我们家中除了我们母子三人以外,还有外祖母和姨母,同我们住在一处。姨母比母亲小三岁,始终没有结婚。母亲是一个性情忠厚、头脑简单的人,姨母却十分聪明,工於心计。我们住在一处,却各自过自己的日子,吃自己的饭。母亲本来疼爱她的妹妹,又想到自己有两个孩子,妹妹却独身一人,还需要照顾老母亲,所以常常拿些财物给妹妹,姨母见母亲忠厚慷慨,便常常设法索取母亲的财物。及至母亲有需要的时候,想从姨母得些帮助,姨母却一点都不给她。母亲的东西常常和姨母共同享用,姨母的东西不但不和母亲一同享用,而且都严密的收藏起来,只要能用母亲的,便尽量去用。母亲起初还不在意,日久天长,她便渐渐注意了。加以自己手中有限的财物越用越少,也无力像以前那样慷慨,姨母见自己再不能从母亲得什么,态度便转为冷酷。母亲便痛苦起来。她本来是一心疼爱妹妹,不想竟得着这种结果,於是姊妹二人便常常争吵。母亲受了极深的刺激。她认为自己同胞的妹妹尚且这样,世界上哪能再有好人,哪能再有不想加害於她的人。从此以后,母亲便再不敢信任任何人了。

母亲在本院所住的邻舍中也没有遇见什么好人。她在这些人中间看见了不孝父母的儿子、顶撞婆母的儿妇、虐待妻子的男人、欺凌丈夫的妻子,苦待前妻子女的继母、彼此仇恨相争的弟兄。至於邻舍彼此说谎、互相争吵,那更是家常便饭。请想小小的一个院子里面住了十家人,并且常有迁出的、移入的;母亲以一个庸弱的寡妇,带了两个幼小的孩子,与这些人周旋,是何等不易的事!不把房子租给这些人呢,我们没有收入,不能维持生活;租给这些人呢,母亲就受欺负,常常生气流泪。二十多年苦痛的经验,使母亲认定了世界上就没有一个好人。她认为所有的儿子都不孝父母,所有的媳妇都虐待公婆,所有的夫妻都是强的压迫弱的,所有的同胞、兄弟、姊妹都是彼此仇恨残杀,所有的人交接往来都是彼此利用,彼此欺骗,互相残害,互相鱼肉。母亲虽然在幼时就受了洗,加入了教会,但她在教会里也未曾遇见几个敬虔诚实、真正爱主的人,所见所闻的也是一些谎言、虚伪、嫉妒、分争、贪婪、邪恶、自私、利己。不信主的邻舍是那样,这些所谓「基督徒」的又是这样,母亲因此认为无论信主的或不信主的人,根本就没有一个好人。这种观念深入她的心中,使她一生受了极多的痛苦。

姐姐是一个聪明人,作人相当正派,不过骄傲任性。姐姐和我在幼年读书的时候因为天资较高,成绩良好,考试的时候总是名列前茅。老师奖励,母亲也高兴,时常对人夸奖我们二人如何聪明,这使我们姊弟二人在不知不觉中骄傲自大起来。一个人有了骄傲的心,便要高抬自己,轻看他人,喜爱虚荣,任性使气,与人不和,藐视不如自己的人,嫉妒比自己好的人。这样一来,无论与什么人同处,势必发生冲突纠纷,再加上母亲对我们宠爱放任,我们很自然的变成了极难对付的人。幸而我在十四岁的时候蒙了神的拯救,人生有了一个极大的转变。姐姐却没有过这种转变。当我十八岁到二十岁的时候,同姐姐谈道,她还肯领受,有时也深深受感动,甚至下泪。1921年她在北京一个教会里作过一年青年工作。那个教会的主任行为极其卑劣,没有信仰,也没有品德。姐姐自从那一年以后,便常对人说,「所有的传道人都是口是心非,假冒为善,借传道骗饭吃。只有我弟弟是一个傻子。」姐姐的心情既是这样,当然她不会信任任何人,也不会爱任何人,她读书约有十年左右,作教员也有十几年之久,但她竟没有一个长期的好友,因此性情越来越孤僻。她因为生性聪明,有时料人料事被她料得正确无误,她便自以为聪明绝顶,任何事都不会错误,因此越来越自信,竟常常猜疑人。只要她看一个人是坏人,她便认为她所看的绝不会错误,纵使你举出许多证据来证明她所看的不对,她也绝不再加考虑。就是有时她发现自己有什么错处,她也绝不肯认错。

母亲和姐姐都不是凶恶的人。既不会打人,又不会骂人。但母女两人常在一处猜想某人存了什么恶意,某人有什么不良的企图,某人要设计加害於她们,某人要夺取她们的利益。这也难怪,因为二十年的时光中,她们确实是受了多次欺骗,吃了不少苦头。在这种情形之下,忽然来了一个她们从来不认识的青年女子,她们当然会照已往多年的经验,对这个新来的人加以种种揣测和猜疑。恰巧这个女子是在一个极简单良好的环境里长大起来的。她没有料到有人在那里揣测她、猜疑她。更因为她年岁不大,又丝毫没有处社会的经验,而且是从江南来的,对北方的风俗、习惯、人情、世故、都不了解,而且还不会说北京话,於是便动辄得咎了。

照一般的情形说,男人心宽量大,女人心小量窄。我们夫妻二人的性情正与常情相反。妻心宽量大,我却心小量窄,因此在这种环境中我受的刺激比她更深。姐姐把许多自己揣测逆料的事当作事实对母亲讲,母亲因为知道女儿聪明,认为女儿所看的都准确无误,于是纠纷便层出不穷了。母亲虽然也常误会我们,但因为疼爱儿子,总是不肯发作。姐姐却常生气,情形严重的时候她会大声吵闹。我们常听见姐姐在晚间气愤愤的说话到深夜两三点钟。妻对这些话不愿意留心去听,免得给自己多找烦恼、心怀不平,以致作恶。我却想听个究竟,结果弄得心中痛苦难过。

自妻来到家中以后,我在母亲和姐姐眼中也成了外人,有什么话也再不同我说。这不是她们不爱我,乃是认为我的心已经不再向着她们,其实我爱她们的心并没有因着有了妻子便减少。我自从十七岁以后,特别关心母亲。神可以给我作见证,如果我有一点特别可口的食品,总是先想到母亲。每逢我被邀赴宴,想到母亲不能参加,便在回家的时候买点好吃的食品带给母亲。有一个时候我甚至说,「我宁可牺牲妻子,绝不牺牲母亲。」后来我才明白这种思想是不对的,因为母亲只有一个,妻子也只有一个。儿子应当爱母亲,丈夫也应当爱妻子。不能为妻子舍弃母亲,也不能为母亲牺牲妻子。我想尽力安慰体贴母亲,我也想这样待妻子。可是母亲竟看我为外人,认为我的心已经属於妻子。母亲承认我待她很好,却不信任我。「娶了妻子不要妈」这种成见使母亲在她和我中间筑了一睹高墙,竟像钢骨水泥那样坚牢。本来只有姐姐一个人能拆除这堵高墙,因为母亲同姐姐最说得来。从前母亲每逢同邻舍争吵,我总尽力劝解,说这件事不完全是邻舍的错误,其中也有我们不对的地方。姐姐却在旁边帮助母亲,说那家邻舍怎样怎样无理,我想要在母亲的怒火上泼一盆水,姐姐却在母亲的怒火上浇一锅油。我这样作本来是真爱母亲,母亲别说我偏袒邻舍,使自己家中的人受屈。在这种情形之下,母亲当然信任姐姐,喜欢姐姐,对姐姐言听计从。如果姐姐告诉母亲说我并没有变心,母亲的成见便可以消除。无奈姐姐也是同样认为我一向都是袒护外人。母女二人既然都这样想,这堵墙不但不能拆除,而且越筑越高。如果我真变了心,那就比较好办了,把心一硬,母亲和姐姐无论怎样难过、怎样吃苦,我全不关心,那样我便再受不着什么痛苦。但现在我心中爱母亲和姐姐,她们却认为我变了心,把我看作外人,不领会我的爱,对我加以种种的猜疑和误会,我为自己伤心,我也为母亲和姐姐难过。我实在不忍心看着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和同胞的姐姐继续度着这种痛苦的生活,但我竟一筹莫展,这真够悲惨的了!

我劝一切作父母的千万不要存这种成见,以为儿子一娶了妻便不再爱父母。我不否认有许多儿子一结了婚就变心再不爱父母,但还有不少的儿子并未曾因为结了婚便不爱父母。如果作父母的存了这种成见,除了自己白受许多本来可以不必受的痛苦以外,还要使儿子伤心难过。如果儿子不十分好,你这样误会他,正是催迫他,使他远离你使他弃绝你。他因为伤心难过,便很容易起反感。他心里说,「我不孝敬你,你说我不孝;我孝敬你,你仍说我不孝,反正你总说我不孝,我爽快就不孝好了。」要知道一个人受人误会、受人冤枉是最痛苦的事,这比骂他、打他、用刀割他的肉更使他难过。那些不孝的儿子中间实在有不少是被父母逼得他们走到那种地步的。

聪明的父母在儿子结婚以后不但要好好待儿子,也要好好待儿妇。如果他们孝顺,他们会因父母的爱更加孝顺;如果他们不孝顺,你这样用爱心待他们,纵使不能完全感化了他们,至少也能减少他们不孝的意念和行为。假若儿子一结了婚,父母便认为他不再爱父母,因而疑惑他,看他为外人,只能使孝顺的儿子伤心受苦,还能使一些本来孝顺的儿子,因受刺激竟不再孝顺,至於素日不孝的,一定因此更不孝了。

家中发生这一切摩擦,大原因是成见太深,我个人的幼稚、缺少经验,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在我没有提到婚事以前,我屡次用主的道劝戒姐姐,或面谈,或写信,有时说的话很严重,姐姐因爱我的缘故,纵使不接受,也绝不怪责我。到我订婚以后,因为没有想到姐姐对我已经有了成见,我仍是照以前那样待她,有一两次我从外省写信劝她,话语相当恳切严重。我的心还和以前一样,写的信还和以前相同,那想到姐姐竟因这信生了气,说我尚未结婚就这样定她的罪,攻击她,将来结婚以后,更不晓得要怎样虐待她了。

我结婚的前几个月,有一次我们所雇的女仆用一条麻绳穿鱼,不小心把麻绳落在秽水桶里,被姐姐看见了,就责备她。她赶快把麻绳捞出来,用清水洗过,要去穿鱼。姐姐说那条绳已经落在秽水里,不能用了。女仆就另找了一条绳来。姐姐说不能用另找来的,只能用原来的那一条。女仆再用清水把那条绳洗了一次。姐姐仍同她吵闹。女仆说,「洗过了,你说不洁净;另换一条,你又说不成;再洗了,你仍说不洁净,那可怎么办呢?」姐姐对她说,「我要未曾落在秽水桶里以前的那一条原来的麻绳,此外用哪一条也不行。」我在旁边实在看不过去了,便又找了一条麻绳来,交给女仆,说,「用这一条罢,这条洁净,」姐姐仍不认可,并说,「哪一条都不行,必须用原来未曾落在秽水里的那一条。」我看姐姐这样使女仆作难便对她说,「她也是一个人,何必这样难为她呢?一定要用原来未曾落在秽水桶里的那一条,要了她的命,她也办不到阿!」不好了!这几句话惹起了一场极大的风波。姐姐立时跳起来,对我喊着说,「妻子还没有进门,就这样对待姐姐了。帮助仆人,压迫姐姐,将来女人娶过来,还不知道要作什么呢!」如果我所记的不差,从我十几岁到那时,姐姐同我向来没有争吵过,我们同处总是非常和气。那天我所说的那几句话如果是在我订婚以前说的,就不会发生任何事故。但因为那时我已经订婚一年半之久,姐姐已经对我有了成见,她便认为我变了心,想要压迫她。我因为自己是弟弟,不可和姐姐相争,便一言未发,退到自己的屋中去。姐姐负气,半日不同我说话。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去请姐姐吃饭,她哭了,我也哭了。

从我订婚以后,母亲和姐姐对我有了成见,我还一点都不晓得。许多话在我是无意说的,母亲和姐姐却有意听了去,然后在那里猜疑揣测,事情便越来越恶化。不过妻没有到我家以前,姐姐因为爱我,不肯发作,及至妻一进门,姐姐就顾不得我,便一起发作出来了。到底母亲还是特别爱儿子,许多时候姐姐吵闹,母亲怕使我难过,便起来拦阻她。姐姐又说母亲袒护我们,同母亲吵闹。我看见这种情形,真是苦痛到极点。

感谢神,在患难中还有祂丰盛的恩惠。妻在家中虽然遭遇了这些试炼,她从来没有发过怨言,因为她知道她进入这个环境是神亲自带领的,并且她常常安慰我,劝导我。她还不满二十周岁,陪了丈夫到一个离开自己的家三千里远的地方来,除了丈夫以外没有一个近人,忽然遭遇到这种风波,按常情说,她应当比我更痛苦得多。但她用一种很镇静的心情和态度应付这一切试炼。这样一来,我就少受了许多痛苦。如果母亲和姐姐误会我,妻再向我发怨言,那岂不更难受了么!如今她不但不向我发怨言,反倒时常安慰我,劝导我,当然我的试炼就轻得多了。

有一个很长的时期,我与妻总是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不知道姐姐什么时候会忽然生起气来。我们十分谨慎,不敢多说话,还不晓得会因着那一句话引起误会来。我们有时从外面回家,一进胡同口,心情就紧张起来。我每逢从远处工作回来,出了火车站以后,坐在人力车上,心中就忐忑不安,不知道一进家门会听见什么声音,会看见什么脸色。我们苦,姐姐更苦。一个人常凭自己的揣测判断事情,就这样常常自己吃苦,又使别人吃苦。

我出远门的时候,妻无论在家中受什么委屈,到我回来她总不对我诉苦。有时我听见姐姐无理的话语,心中忍受不住,妻就对我说,「我们不要怪罪姐姐。她并不是明知道我没有错处故意同我作难。在她眼中看看我实在不好,当然难怪她要对我不满意。如果我处在她的地位,我也会生气的。世界上无缘无故欺负人的实在没有几个。」她这样一说,当然减消了我心中的不平和怒气。有时她听见姐姐生气,在里院大声说话,她在外院就自己小声唱赞美诗,免得自己听见不适宜的话不能得胜以致被激动。她从来不与姐姐顶嘴。她说,「如果我同姐姐冲突起来,将来怎样再同处呢?既然大家还必须一同过日子,就不要逞一时的不快,以致伤了和气。」更感谢神的,就是我们那只有几岁的儿子,在祖母、姑母、与父母中间从来不传一句话。他在祖母和姑母那里无论听见什么都不对我们说,他也不在祖母和姑母面前提说父母所说的话,或我们所作的任何事。当然我们也不从他口中讯问什么。有时姑母问他关乎我们的事,他就提别的事把话岔开。如果姑母再追问他,他便嬉笑着回答说,「我不管,我不管。」这个小孩子从来没有在家庭中挑起过任何事端。这些事都是神在试炼中赐给我们的特恩。

妻最初受这些难为,心中自然也感觉不舒服,也曾流过不少眼泪,但她始终深信凡所遭遇的没有一样事不是经过慈爱的父神的允许。祂既然许可祂的孩子受苦,一定因为有许多的功课是她必须学习的,所以她靠着主能克制自己,不敢任性发作脾气。经过长时期的磨炼以后,她对自己有更深的认识,对神的心意也就更多明白一些。

我们在家庭里遭遇的试炼中最严重的有以下的两次:

1931年春季,妻患了极重的咳嗽,并且全身无力。到协和医院去诊视,发现是肺积水,而且两个肺尖都有结核的现象。情形一日比一日严重。我又常出外作工。她带了一个不足两周岁的孩子,家庭中又不能快快乐乐的度日。医生嘱咐她换地休养一些日子。母亲和姐姐却认为妻托词患病,要离开家。我在4月10日同妻再到协和医院诊查,医生说确是肺病,至少需要休息几个月之久,又说如果不及早治疗,可能有性命的危险,并问我能否送她入疗养院。我回到家中对母亲和姐姐述说诊查的经过,她们坚决认为妻并没有肺病,不过是想到外边去。姐姐还对我生气。她们说她们没有到医院去,谁知道诊查的是什么结果。我请她们到医院去见医生讯问一下,她们又说她们没有时间去。这时把我急得无法形容。过几日我又陪妻到德国医院照了一张胸部爱克司光相片,把片子拿回家去给母亲和姐姐看。她们又说她们看不明白,意思似乎是说我同妻合伙欺骗她们。我靠着神夸一句口,凡是与我熟识的人都信我所说的话。我告诉他们一件事,他们绝不怀疑我,绝不再问我这件事是否真实。母亲和姐姐本来也这样信任我。及至我结婚以后,她们竟常不信我的话,这实在使我的心中痛苦得难以形容。比这更令我难过的,是妻病到这种地步,母亲和姐姐竟认为她没有病,不容许她外出疗养。如果我强送她到外边去就会惹起不堪设想的风波。在我作难的时候,我与外边所定领会的日子临近了,只好忍着心出了门,把有病的妻子丢在家里。

5月中旬在黄县工作的时候,那里的教会请求我夏季再到黄县讲道,我告诉他们说家中有病人,因此不敢允诺。他们一听说我的妻子患病需要休养,便请我带妻到黄县去住些日子。他们中间一位姊妹愿意负责接待。6月6日我回到北京,又费了许多唇舌,才把妻带了出来。她一连在黄县住了4个月。11月初随我由山东南下,到杭州住了一年多。身体经过长期的休养,大见好转,1932年12月中旬和我一同回到北京。

1934年夏,岳父患胃癌,病情严重,由杭州到上海割治,恐怕发生危险,嘱内兄来信告知病况,希望妻回去看视一下。当我把这信给母亲看的时候,姐姐姐气忿忿的说,「我还要到上海和杭州去游玩一次呢。」她的意思是说岳父并没有病,不过是内兄写一些假话,好叫妻回南方去游玩一些日子。当时那种表情真令人无法忍受。我说,「父亲病危,女儿当然应该回家看视。」以后我们争论了几句。姐姐跳起来喊道,「我要拿刀杀人!」当然姐姐不会也不敢杀人。但她生起气来,什么可怕的话都能说得出来。在这种情形之下,我心中焦急万分。岳父病危,妻不能回去看视,我对不住岳父。我送妻走呢,姐姐又闹着不许她走。如果我不顾母亲和姐姐,强送妻走,也没有什么作不到的,但我又不忍这样待母亲和姐姐。我焦急到一个地步,竟想要自杀。如果不是我自己作见证,阅者大约绝不会想我也起过自杀的念头。由此可以想见我当时的作难和痛苦了!后来襟兄由上海来信,说岳父的棺木已经由杭州运到上海,如果妻不快些回去,恐怕父女不能见面,要成为一生抱憾的事。我把这信给母亲看,母亲怕我会急出什么变故来,才允许我们走。我便在得信十天以后,同妻离京南下往上海。当我们临走以前,姐姐还负气早早的出门,不和我们见面。但我们到上海以后,姐姐又给我来信,说她在街上看见我同妻坐车往车站去,想招呼我又不肯,到我们走了以后,她因为使我难受,心中痛苦起来,并说她那样待我实在对不住我。姐姐始终爱我,但因为她对妻怀疑,所以她心中便忿忿不平。及至她得着岳父逝世的讣告,她才信我们并没有欺骗她。当我们回来以后,她什么也没有表示,她对妻的态度却比以前好得多了。

我们一点不恨姐姐,也不怪罪她,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病态——疑心病。一个病人无论有什么对不起人的事,人都肯原谅他。我们看姐姐就是一个病人。她的疑心病害得她好苦,使她度了多年苦痛的生活。阅者中间如果有常怀疑人的,请你们速速悔悟,把这害你的重病带到神面前来求医治,免得自己吃苦,还使别人吃苦。

我与妻结婚以后过了一二年,彼此之间便发生了摩擦,因为我们两个人的性情在几点上大不相同。我喜欢凡事整齐有秩序,她却在许多事上漫不经心。当我未结婚以前,我能在夜间不燃灯,随手取一切常用的东西。因为我放什么东西都有一定的地方,她却把东西随手乱放。就是在白天要取一样东西,也必须费很长的时间东寻西找。我早晨把屋子布置得整整齐齐,不到午间就会看见到处都摊放着东西。她也不是不清理屋子,但必须等地高兴的时候,便大大清理一阵,不多时候,她又弄乱了。我却喜欢每日随时清理,使屋子、院子,从早到晚总是清洁整齐的。我一看见屋子里什物凌乱,就立时心中烦躁,有时我下手清理,也有时就生气吵闹,她仍不改变她的作风,这使我更加生气。直到今日妻在这件事上仍是没有什么改变,我却很少因此对她生气了。

我最珍爱书籍。有人损坏我的别的东西,也许我还不很难受,惟独毁损了我的书籍,真是我最难忍受的事。妻却认为既可以花钱给孩子买玩具,订画报,若是孩子喜欢看书,就随手拿几本书给他玩耍,又有什么不可,因此她常拿我的书给孩子翻弄。有一次她把我的一本全国分省地图给我们那几岁的儿子玩,竟被他撕掉了一页,惹我生了一次大气。

在另一点上我们两个人的性情也完全相反,我对一切事都十分谨慎,不愿意弄出一点错误,妻却粗心大意。我每次写完一封信,至少总要细看一遍,然后寄出去。重要的信有时看两三遍才去付邮。她写完一封信,一遍不看,就寄出去,因此在她寄给别人的信中常有错字或遗漏的字。当她结婚以前在杭州的时候,有一次写好一封信装在信封里,封好口,贴足邮票,但在信封上并没有写一个字,便把它和另一封信一齐投在邮筒里。因为那个邮筒离她所住的地方很近,她家中又常有信投邮,因此邮差开出这封信以后,就拿看它来问是不是她家中寄出的,这时她才发现没有在信封上写字。我们结婚以后,有一次某处寄来一封快信,邀我去讲道,信中附了贴足快递回信邮资的信封,请我快寄回信。那时我正在外省工作,这封信竟被她大意搁置起来,既末给我转去,也未给他们回信。等我回来发现了这封信,已经过了他们所定的日期一两个月之久,害得我不但对人失礼,而且慢了人的事,只好写信说明原因,同人道歉。还有一次我在外省工作,得着她的来信,说几天以前转来了三封信,但我一封也没有收见。到我回家以后,问她是否确已转去,她说清楚记得在这三封信的信封上都写了改寄的地址。当时我们就认为这三封信一定是在邮途中遗失了。不料过了一些日子,我竟在家中缝纫机后面把这三封信找到。我常为这一类的事发急生气。结果是什么呢,发急生气不但与事无补,而且倒弄出许多的不平安,渐渐我也就不发急生气了。

有一次发生了以下的一件趣事,妻赶着要去聚会,出门的时候顺便把一双旧皮鞋带到鞋匠那里修理。她拿了一个纸包交给鞋匠转身就要走,但鞋匠要打开看一看该怎样修理。她说「哪里损坏就修理那里好了,我急忙要走,你自己看罢。」她还没有走出几步,鞋匠把她喊了回去。原来鞋匠打开纸包看的时候,发现里面并不是皮鞋,乃是三只咸猪蹄,那是她的母亲从杭州寄给她的。她粗心大意竟到这种地步,几乎令人不能置信。以我这样一个特别谨慎的人,神竟用这样的一个妻子来磨炼我,这是多么奇妙阿!

妻不只粗心大意,她也常会忘事。有时她应许那一天到某处同人谈话,到了那日竟会忘记得干干净净,使人望眼欲穿的等候着,结果竟没有来。甚至有时她应许别人去主领聚会,到时候都被她忘记了。她也常把别人托她办理的事忘在背后,以致慢了别人的事。她有时到菜市上买了菜来,放在一个地方,便再不去看它。直到几天以后才想起来那里有菜,但是菜都烂得不能吃了。这样的事在我们家中并不是罕见的事。她不是不爱惜物力,但她遇事不经心,以致发生这种现象。我也常会忘事,但我用种种的方法弥补这种缺点。我允诺别人什么事以后,便立刻记在案头日历上。我也为她预备了一份。她不但不用它记事,有时十天半月竟连翻也不翻。我很注重遵守时间,但她赴约会常常晚到。我觉得我教导人遵守时间,她先给人作这种不好的榜样,实在是掣我的肘,为这个我也常感受痛苦。

我们冲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因为性情急躁,言语冒失,常有时在人面前说出武断的话或传述从别人听来尚未能证实的事,我又有时说话张大其词,或缺乏体恤和同情。妻一听见我这样说,不问有没有人在面前,便当时替我纠正。我认为她应当单独的规劝我,却不应当在人面前给我难堪,因此便不能原谅她。她认为我既在人面前说错了话,她便有在人面前为我纠正的必要。过了许多时候,我承认我确实需要有一个这样的人纠正我的过失。如果我在言语上谨慎,自然不会再遭遇这种难堪了。

写到这里,我必须警戒阅者不要效法我的妻子。按着圣经上的教训,我们看见弟兄有过失,第一步是单独劝告他。(见太十八15-17)。那是因为人都有肉体,都顾全颜面,如果你操之过急,会使他羞恼成怒,帮助不了他,也许倒伤害了他。别的姊妹更不可效法我的妻子。她的丈夫能接受这种纠正,别的姊妹的丈夫也许不能接受。(我信绝大多数的丈夫是不能接受的)。我的妻子因为知道她的丈夫能接受,她的规劝也很合理,所以才这样作。别的姊妹还不清楚知道丈夫的程度,她们的规劝也不一定正确合理,若贸然效法我的妻子,就不免要画虎类犬,惹起事故了。效法人切不可只学外面的事,却不注重里面的事。

古书上说,「君无谔谔之臣,父无谔谔之子,夫无谔谔之妇,士无谔谔之友其亡可立而待。」我感谢神,在我十四岁的时候赐给我一位「诤友」,在我人生的头一段路上大大帮助了我;我更感谢神,在我28岁的时候赐给我一位「诤妻」,在我作神的工作的长时期中给了我无限的帮助规劝。我在言语行为上所有的错误和过失,她只要看见,从不会缄口不言的。一般作妻子的只要与丈夫的感情良好,大多数看不见丈夫的错处,纵使看见也不肯说。如果有别人说她的丈夫有什么不好,她会恼羞成怒,同那人冲突起来。我的妻子向来不庇护我的短处。(感谢神,我也不庇护我自己的短处。)在这一件事上我得她的帮助最多。

我是一个性情暴烈,脾气不好的人,也是一个情感很重的人。当我看见一个人有长处因而爱他的时候,无论什么东西我都乐意给他。但当我看见一个人有短处因而厌恶他的时候,我恨不能立刻把他从我眼前赶走,总不再见他的面。妻常对我说,「当你看见一个人有长处的时候,应当想到他也有短处;当你看见一个人有短处的时候,又应当想到他也有长处。每一个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我们自己也是这样。」这样的规劝使我对人的态度和心情有了相当大的改变。

妻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人无论批评谁不好的时候,她总是为那被人批评的人作义务律师,替他辩护。固然这种辩护有时太过,但很多的时候确是减少了别人对那人的恶感,止息了人的怒气,自然也就消除了许多纠纷和冲突。一个人在向别人发怒的时候,旁边有人多说一句不好的话,就如同火上浇油一样;但如果有人在旁边说一句劝解的话,便好似在火上泼一盆水一般。许多作妻子的惯会在丈夫的怒火上浇油,结果毁灭了丈夫,也焚烧了自己。像我这样性情暴烈的人,如果娶得一位惯会在丈夫的怒火上浇油的妻子,我真不敢想像会惹出什么大祸来了!

在我没有结婚以前,我感觉我的爱心真不小,及至我和妻同处多年以后,我越来越觉得我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我爱那可爱的,却厌恶那不可爱的。妻对人总是一视同仁。如果我帮助别人,自己不受太大的损失,我很乐意去作。但如果为帮助别人,使我自己感受痛苦和不便,我的心中便要经过剧烈的战争了。妻却能随时随地很不费力的牺牲自己的享受和利益去帮助别人。她对我说「你并不损人利己,但你却自私自利。」她说对了。不过因着这二十多年的薰陶,我多少总算有了一点进步。

妻很会想到别人。早晨如果她先起床,她总是轻轻的走路,小声音说话,恐怕惊动别人。我从小没有这种习惯,只要我起了床,便不想到别人。为这件事我受了长期的训练,多少也有一点进步。妻总不愿意给人难堪,所以她很少疾言厉色的对人说话。除了最熟的人以外,她也不肯轻易责备人。但我只要看见信徒有错处,便毫不留情的责备他们,因此许多人对我有些惧怕,对她便没有这种感觉。

妻要为人作什么事,总是在事前一声不响,到时候就为人作了。她要送给人东西,也是这样不先告诉人,在人想不到的时候忽然送给那个人,还有时她暗暗把东西放在人家里便走去,或把东西放在那个人的口袋里,及至开口袋的时候才发现,竟不知道是那里来的。我就完全不是这样了,要为人作什么以前,总要早早应许人。有时候竟不能作到,以致使人失望。在这件事上我很得了她的帮助,到今日我渐渐学会在未作一件事以前不预先说出来。这样,到时候如果作得到,可以使人得着意外的快乐,如果作不到,也不致使人失望,又不致使自己对人失去信用。

我是一个多忧多虑的人,每日让许多的忧愁、挂虑、烦恼、惧怕,占据自己的心,妻却极会信靠交托。无论如何严重的事,她并不需要跪下恳切祷告,只是心中轻轻的往神手中一放,一切便全不管了。说也真灵,她交托,神也真为她成全。因此她心中很少有愁苦挂虑,每天总是笑口常开。她这种生活使我渐渐也受了相当的影响。

我不怕为人出力气、费金钱,我却不愿意在为人出了力、费了钱以后还受人的误会。妻却对这一切全不在意。她说,「随便人怎样误会我,只要我所作的对得住神就好了。」她对别人所说批评、论断、误会、毁谤的话一点都不放在心里。她认为使别人的舌头夺去自己心中的喜乐平安是一件极不合算的事。说来也真希奇,她确实有一些短处,但她所有的长处大多数都是我所没有的。神就藉着她教导我学习了许多功课。

妻的忍耐也是我望尘莫及的。常有缺少常识的人到这里来谈话,没有要紧的事却停留几小时之久,她总是一点不发急。一次有一个神经不正常的女子来同她谈话,一段事情反复的对她讲,她总安静着去听,还耐着心与她谈话,第一次几小时,第二次大半日之久。任何人恐怕都忍受不住这种无谓的谈话。她却说,「这个女子太苦了,需要有人给她一点同情和安慰。」

在我们结婚以后的几年中,我因为妻没有喜爱读书的习惯,有许多普通的常识都不知道,也不留心世界大势,便轻看她,称她「孤陋寡闻,不学无术。」但近些年来我发现她比我聪明得多。她料事多中肯,也有急智应付忽然临到的事,因此我遇见事就同她商量,她也给了我许多良好的建议。我常戏称她为我的「参谋长」。当她回南方去看望母亲的时候,我便如同失去了一只手一样。

我从前最不注意饮食睡眠。我能从清晨到午后不进饮食还照常工作,也常伏案办事或写作直到深夜。妻过了时候不吃饭便全身软弱无力,睡眠不足便头晕脑涨,因此她也就注意我的饮食和睡眠。她为我不按时吃饭和我作事直到深夜常和我麻烦。她对我讲,毁坏身体就是毁坏神的殿。我从前常因此向她生气,觉得她干涉我的自由。有时甚至因此同她争吵。经过两次重病以后,我才明白一个不注意饮食睡眠的人就需要这样的一个妻子干涉他的自由,不然,他会因着任性毁坏了自己的健康,甚至不等到神所赐他的年日满足,就早早的离开世界。这样的人我们已经知道好几个了。

回想前些年我们夫妻中间的摩擦真可算相当剧烈。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们几乎天天争执。其实在大事上我们很同心,所争执的总是一些小事。我们两个人的个性都相当的强,争执起来,谁也不肯让步。感谢神,祂要借此磨去我们的棱角,使我们能成为「光滑的石子」。可叹许多夫妻一发生摩擦就闹离婚。他们觉得分离了可以少受痛苦,其实正是拒绝了许多福祉,而且还要陷入许多的罪恶和灾祸中。神不许属祂的人随便离婚,并不是剥夺他们的自由,实在是为要使他们得福。假使神不禁止属祂的人随便离婚,当我们二人摩擦得剧烈的时候就离了婚,还能有今日么?阅者中间如果有人夫妻中间也有摩擦不睦,我希望你们仰望神,为顺服神而忍耐,早晚你们必会看见神奇妙的恩典临到你们。当小石块被磨成「光滑的石子」的时候,你们便明白顺服神是何等有福的事了。

我和妻结婚以来已经将近二十二年之久。以前虽然经过了长时间的摩擦,我们却始终彼此信任。我们不彼此说谎,也不互相猜疑。我们中间也没有彼此隐瞒的事。我们推心置腹,相见以诚。夫妻中间彼此说诚实话,互相信任,实在是一件极重要的事。在这件事上如果失败,这个家庭的前途便危险万分。撒但最喜欢破坏夫妻中间彼此信任的心。当夫妻不以诚相见的时候,魔鬼便在他们家中掌握大权了。

我从前理想中的妻子是一个长於文学的女子,这样,她可以作我的书记。不料妻并不是这种人材,连写一封重要些的文言信都需要找我为她起草,但有时她会为我修改文稿。她也不会讲道,她却会在我讲完道以后告诉我意思或言词方面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她不是一个能干的主妇,但她是一个良好的同工;她不是我办公室中的一个干练的书记,但她是我人生和工作上的一个精细的校对员。她不是我从前理想中的妻子,但她是我今日最适宜的配偶。现今我才明白我的理想并不是完美的理想,我的选择也不是最好的选择,惟有神的意念和作为才真是尽善尽美。我更加笃信神所说的:

「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赛五十五8-9)

195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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