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首例基因编辑婴儿
文/潘柏滔
前言:2018年11月26日,来自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贺建奎说,由于孩子的父亲患有艾滋病,这是唯一可让她们继续生存的方法;而她们也是世界首例对艾滋病免疫的基因编辑婴儿。此一宣称没有得到其他的独立证实(甚至是个骗局)。
一、基因编辑婴儿
理论上,基因编辑是将婴儿编码CCR5蛋白的基因在胚胎时期,利用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将之修改成它的变体CCR5Δ32,即少了32个碱基对。使修改过的胚胎完全发育直到诞生,这是人类的首次尝试。CCR5蛋白基因是艾滋病毒HIV-1籍之进入免疫细胞的受体之一,变体CCR5Δ32不制造这蛋白,因此拥有它的人对HIV-1有很强的抗性。CCR5Δ32这个突变在自然界里已经存在近一千年,包括中古欧洲黑死病疫(Black Death)的幸存者,历史上它出现的频率一直在快速增加,这应该是好的发展。但CCR5Δ32也有缺点,比如遭受一些黄病毒属病毒感染后,会有更高的概率出现严重的症状,流感的死亡率可能也会增加。美国国家卫生局局长柯林斯(Dr․Collins),曾在2015年4月28日发表声明,反对资助任何使用人类胚胎的基因编辑技术。
基因编辑技术发明者之一、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华裔张峰教授(Feng Zhang),也呼吁全球科研暂停关于胚胎基因编辑的科研,张说,实验的风险大于收益,并表示他“深切关注中国项目是秘密进行的”。包括美国国家科学院在内的学术机构表示,儿童的基因治疗应只能在严格的安全和监督条件下进行。因此,贺建奎的实验引致普遍舆论的批判,包括英美和国内数十位重点大学科学家,以及爱丁堡大学的生物伦理华裔学者。
二、胚胎基因编辑技术
CRISPR(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repeats)/Cas9系统是细菌用来防预外来DNA如病毒(Virus)侵略的机制。CRISPR存在于细菌内,与其Cas9防预酵素合作,接合外来DNA,将它化解成为有外来DNA的探针gRNA (guideRNA),它能够辨认外来DNA,将它们彻底瓦解,使外侵病毒不能在细菌内繁殖生存。科学家利用这个机制,在实验室中用人工制作特殊的gRNA探针,瞄准胚胎基因中有缺陷的DNA,可以将它重组改造。2012年,胚胎基因编辑技术(embryoediting by CRISPR/Cas9) 的发明,已经成功地用来改变白鼠的精子——科学家以这方法来根治遗传病。也有生物工程公司,以巨款投资、发展人体胚胎细胞培养和基因编辑的研究和应用。
中国科学家一直走在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改造科研的前沿。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4月18日,他们第一篇论文透露,在71个经过这实验而生存的胚胎中,只有54个可发展到八细胞,这其中又仅有7个获得DNA修复,但是这些修复的胚胎也都充满了意外被“脱靶”改变的DNA。虽然贺建奎声称,露露和娜娜的基因在编辑后没有被“脱靶”的意外,但是这没有在严格的安全和监督条件下被验证,因为据《新京报》报道,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伦理专家委员会并未收到项目的伦理审查报告,而且使用该程序确实违反了中国卫生部2003年发布的指导方针,也违反了2015年在该问题峰会上商定的国际指导方针。
三、一些根据人权根基的伦理立场
文明国家都倡导人权,主要的根据是源自德国哲学家康德(Kant)的“本份论”:
人永远是受益者,非实验工具。若人有做父母的权利,人也应有寻根的权利。若传宗接代是人权,那么家族的渊源也是人的基本价值定位,改造人类胚胎的技术使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对立,若社会不予以规范,会引起不能预测的后果。发明基因编辑技术之一的Dr․ Doudna和其他从业的科学家,已发表暂停胚胎基因工程的声明。柯林斯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当然会关注人如何作神的管家。但无论是否相信人被神创造,有识之士已觉察到胚胎基因工程的伦理问题。人权根基最佳的来源是圣经。圣经表明,人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作为神的管家,治理万物。(参《创》1)圣经也给我们一些指引,可作为科技发展的规范。比如:
1.人权应从胎儿开始
从生物学的立场分析,受精卵形成后,就开始分泌化合物帮助其植入母体子宫中(implantation),促进成为胚胎的发展。胚胎在母体中増长到大约500克重量,就有可能在母体外生存,成为早产婴儿。人权最安全可靠的标准,是从卵子受精开始。圣经也支持这个立场(参《诗》139:15-16、《耶》1:5)。此外,圣经还强调孩子是神赐给的产业(参《诗》127:3)。因此,用不孕夫妇的性细胞,体外受精后植入妻子的子宫成为试管婴儿,也是神赐的礼物,此时,科学家成了神的好管家。但是以改造胚胎或用可能伤害受精卵的技术来受孕,则是对胎儿人权的侵犯!
2.保护弱势族群
为根治遗传病改造性细胞或胚胎,虽然动机良好,但贺建奎采取的手段是以原本健康的受精卵作为实验工具,这违反“本份论”的人权标准。正如耶稣尊重小孩子,认为接待他们就是接待祂(参《太》18:1-5)。2001年,梵蒂冈发表了一项关于克隆人类胚胎的宣言,也可应用在基因编辑婴儿的讨论:“人按着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了不同的价值——胚胎次于胎儿,胎儿次于儿童,儿童次于成人。这是颠覆了我们的道德训令:就是给那些最软弱,不能保护自己的人,最多的照顾和尊敬,以保障人类本质上的尊严。” 目前所有世上文明国家,都尝试禁止人民将改造胚胎的技术用在与健康无关的人种改良上。试想,若这技术继续在无规范的状态下发展下去,父母的权益有没有与子女的选择以及社会的公益产生冲突?父母与子女在社会中的福利和义务是否需要重新定位?
3.领养儿女
虽然生育儿女是一个基本的人权,也是圣经的教导(参《创》1:28)。但圣经更注重“得着”(原文:领养)儿子的名分(参《罗》8:22-23)。人因为犯罪后而与神隔绝,只有(只要)接待耶稣基督为生命的主,我们就能成为神的儿女(参《约》1:12-14),并在主耶稣再来、与他同复活得赎时,我们的儿女身分将得以完成。同样的,有遗传病基因的夫妇,也应考虑领养孩子,不仅是孤儿、弃儿,也包括 “剩余”的试管胚胎。
4.寻找其他争议性少的治疗遗传病的方案
科技是人作为神管家的工具,应该被用来解决问题,而非引起不良的后果。科学家当优先采用其他比改造胚胎更少争议性、而同样有效的方案。有关艾滋病的议题,很多科学家的研究并未引起伦理方面的争议,反而得到某些程度的成功。例如,美籍华人科学家何大一(DavidHo)于1995年提出的“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方法”(Highly Active Anti-Retroviral Therapy-HAART),该方法使用了多种药物,避免了病毒对单一药物迅速产生抗药性而影响疗效,能够较大限度地抑制病毒的复制,并能修复部分被破坏的人体免疫系统。此外,在2008年科学家发现,接CCR5-Δ32干细胞骨髓移植手术后的艾滋病人,体内的HIV病毒全部消失了。贺建奎有没有考虑到这些更造福于人类的方案呢?他的这一举动,使人质疑他也许如一些急切的创业者一样:企图以标奇立异的创新生物工程来达到营利的目的。
小结
圣经在伦理上的原则,可引导我们有效面对生物科技的挑战;跟随耶稣的带领,则能让我们胜过私欲、挣脱诱惑,守住科学家的本分。因此我认为,应当联合所有接纳圣经立场和尊重人权的有识之士,在社会中建立正确的伦理原则,防止生物科技的滥用,保卫人类的尊严。
作者来自香港,获生物学博士和神学硕士学位。在惠顿大学(WheatonCollege)任教41年(1973-2014),现为该校生物学名誉教授。
摘自《海外校园》
齐鲁 最后编辑于 2019-12-26 23: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