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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后书》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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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后书》读后感
  作者:曾侯静

这是一封遗书,使徒保罗的遗书——我这么认为。
写信的保罗在作最后的交代,却又认为自己还能活一些日子。从书信内容来看,作者并不知道自己何时死,作为鲜活的生命,他肯定有活下去的渴望,但是,作为通透的生命,他有为主而死的勇气和准备。
这是两者并存,并不矛盾的思想。


谁不愿意活着?谁不愿意更好地活着?但是为了福音,他宁愿死去。
这种为了信念而死的人,古往今来并不少。
即便是后来被骂为“卖国贼”的汪精卫,也曾有过为推翻帝制死不足惜的信念,否则他如何写下“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燕台。”的诗句?还有文天祥,他也在为国而死时,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中国人为保家卫国抛头颅洒热血的人,很多。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七十二条生命,无一例外。林觉民留下的《与妻书》是那么感人泣下,成为中学生的课文。

所以,为某种信念而死的人,在人类社会和人类历史上,不是孤案。甚至可以说,相当多。
那么,保罗之死,有什么意义?价值?智慧?有什么值得提的?
有人用生命唤醒国人,如秋瑾“秋风秋雨秋煞人”,她决定以自己的死唤醒一国的人,推翻帝制,建立民主国家。
有人用生命保护国家财产,例如欧阳海,例如草原英雄小姐妹。
有人用生命拯救别人的生命,例如戴碧蓉,消防员。
在某些地方,那些“黑寡妇”“自杀式炸弹”也比比皆是。


面对那些舍身取义之死,我们不能轻易被情绪左右,人云亦云地取讴歌某种义无反顾的赴死。
生命非常宝贵,我们要珍惜,一定要珍惜。有人看淡生死,那是他个人的价值观。他用生命唤醒时代也好,他用生命捍卫江山也好,他用生命换取任何在他看来有价值,超越生命本身的东西,那都是他的选择。我们,必须珍爱生命。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生死还重要。


那么,保罗的死有什么价值?他的死蕴含了什么智慧?他这笔用生命做的“交易”,到底值不值?保罗又用生命换取了什么?
保罗所言所作所为,究竟是否值得我们信任和追随?他行走在真理的路上,还是行走在他自认为的“真理路上”?他寻到了永生之道?还是他误入歧途,只不过是一场精神幻觉?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们权当读一张遗书,来了解一个将最宝贵的生命拿来置换“真理”与“永生”的逻辑。

【他不以福音为耻】
提后1:1 奉神的旨意,照着基督耶稣里生命的应许,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
这是保罗的自我介绍。他分明可以说:我保罗给提摩太写信。
但是他”不嫌麻烦“,非常详尽地介绍自己:我是基督耶稣的门徒,这个门徒的身份,是奉神的旨意——by the will of God.
上帝命令我,去做了基督耶稣的门徒。


同时,他也如此介绍耶稣:Christ Jesus “基督耶稣”,或者耶稣基督,耶稣王。
要知道,保罗所处的时代,主流思想和主流价值判断,对耶稣是否定的。除了耶稣的门徒,并没有任何组织任何机构,或者任何政府部门给耶稣定性为“Christ”(基督),在耶稣死后数十年的时间里,不论是罗马还是犹太人,都是这样说耶稣的:他自己说他是犹太人的王。
更简单直接地说,当时的社会定性耶稣,就是一个死刑犯。很耻辱的死刑犯。(因为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此时的保罗,身陷囹圄,因为他追随耶稣而被作为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坏分子,被捕入狱。应该说,他被拿撒勒人耶稣“害”的不浅。但是,保罗“执迷不悟”,他在因为跟随耶稣而被囚禁时,仍旧高高抬着耶稣的身份:他是基督。
接着他又说:according to the promise of life that is in Christ Jesus.
译文如下:依照基督耶稣的承诺:life that is in Christ Jesus.他里面的生命。
结合上下文,我们理解:我保罗,是一名奉上帝命令去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人,为什么做他的使徒呢?因为他许诺了永生。


这里有一个内容值得我们去思考:
保罗在全罗马及其殖民地唾弃基督信仰的时代,仍旧写信自称自己的基督耶稣的门徒,这说明他真的“不以福音为耻”,他真的是耶稣基督的门徒。保罗是怎么成为真信徒的?为什么我信了二三十年,都不及保罗半分?看看保罗这个钢铁是这样炼成的。


【神与人之间是生命的关系】
提摩太后书1:2  写信给我亲爱的儿子提摩太: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我们主基督耶稣归于你 !
写信给我亲爱的儿子提摩太。保罗的信仰伦理,提摩太是他的儿子,他在福音中生了他。
信仰的伦理,是生命的关系,这个和血缘一样的逻辑:谁生谁,谁就是父亲。
福音也一样,它是新生命的重生。


“儿子”一词,道出了保罗基督信仰的一个真谛:我们与基督之间,是生命的关系。
这世上所有的信仰,诸神与人之间不存在“生命关系”,都是顶礼膜拜的绝缘状态。但是基督与门徒,门徒与门徒之间,缔结了“生命关系”。说明什么?说明基督的信仰,是一条生命之路。基督,是生命的本体。由此,保罗才会开创性地说提摩太是他的儿子,他在借福音生下的属灵的儿子。

【保罗的传家宝——上帝】
提后1:3 我感谢神,就是我接续祖先,用清洁的良心所侍奉的神。
哎呀,这一点感动到我了。
保罗在狱中生命朝不保夕,他说他感谢神。


保罗是将福音传道罗马,罗马人应该感谢保罗,反倒将保罗下到监狱里,保罗两度“败走罗马”,他有足够的理由“责备神”:是谁叫我做耶稣门徒的?是谁叫我传福音给外邦人的?是谁引领我到罗马的?合着我听了神的话,到罗马传福音,原来是个坑!神啊,我是在为你做事,你却为我挖坑!我不指着从你这里升官发财,可你也不要坑我啊!
换了我是保罗,我心中会有一千万个憋屈。换了我是保罗,让我说一声感谢神,我绝对做不到!!
为什么?因为我试过。


我遇到过坎坷,苦难。我第一句话是:神,你还在么?为什么是我?(潜台词:换个人不行么?怎么能是我?你不是很爱我么?)
神没有应答,于是再问:你是真神么?你为什么不理我不帮我,不救我?你死了?你是假神?
(想想自己这么多年跟随主,分明他是又真又活的神啊)


又想:你不爱我?你变态?你好冷漠!你不是什么都能什么都会么?解决我的难题对你来说分分钟,为什么你坐视不管?你有病?你好残酷!这些事情就是一旁的路人都会心生怜悯,帮我一把,你呢?从此以后别来找我!你是你我是我!你个骗子,假神!
所以,人在糟糕的境地,抱怨多于赞美和感恩。如果糟糕处境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反倒每况愈下,信心绝对瞬间馊了。不信你自己试试。
那些在绝望的处境中还能由衷地赞美神的人,少之又少。
因为什么?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趋善避害的,这是本能。


谁喜欢倒霉受罪?谁喜欢疾病痛苦?谁喜欢负债累累?谁喜欢被鄙视?谁喜欢失去自由?
所以,人倒霉的时候总会说:见了鬼!


保罗呢?他两度入狱,这是第二次,他开口说“感谢神”。
他是真心感谢的?难道保罗有特殊癖好?他喜欢下监狱?他喜欢孤苦穷困被人唾弃?如果他喜欢这样的境地,当初他为什么拜在大祭司门下,去做一个斗志昂扬的法利赛人?趋利避害是人性的本能,保罗失去了这个本能?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继续。

  “就是我接续祖先用清洁的良心所侍奉的神”。
英文原文是:I thank God,whom I serve,as my forefathers did,with a clear conscience.
我感谢神,这个神是我所侍奉的神,我和我的先祖一样用清洁的良心侍奉的神。
请注意,英文圣经里有一个词:my forefathers 我的先祖。不是我们的,也不是以色列民族的,而是我保罗的。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保罗的家庭教育,是一个“家教渊源”,敬畏神的家庭。敬畏上帝不是保罗个人的一时兴起或觉悟,而是从祖上遗传下来的家族传统。“用清洁的良心侍奉神”,这是保罗的家风。所以,保罗才会拜在什么什么加马列的门下,做一个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
格外提一下,保罗的父辈也是法利赛人。但是保罗的父辈是“用清洁的良心侍奉神”,并非法利赛人中的机会主义者。只是,基督尚未降临,他们尚未蒙拣选。


因为法利赛人这层身份,保罗因此受到了很好的圣经教育,他通晓旧约,也学习了其它的语言,拥有罗马身份,是一个典型的法利赛高级知识分子。从他个人的学富五车,和对法利赛党的忠诚,无法想象谁能说服他。
但是,by the will of God,上帝拯救了他,让他改弦更张,换了门庭,从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做了基督使徒中的使徒。
my forefathers ,是表明保罗的信仰根基,家庭祖辈的信仰绝对是有着重要作用。所以,我自己的信仰不坚定,如何让儿子信仰坚定?我都是信心飘荡的人,如何让子孙做信仰的巨人?

“就是我接续祖先用清洁的良心所侍奉的神”不由得叫人想起“传家宝”。
许多大户人家都有传家宝,例如传国玉玺,例如丹书铁券,例如祖传秘方,例如武穆遗书,葵花宝典等等。
事实上我见过许多“传家宝”,那是真的传世之宝,这个传世珍宝就摆放在武汉市博物馆,一个价值上亿的梅瓶。
我们往往特别羡慕别人有传家宝,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子孙万代的吃饭问题。我们也竭尽全力为子女留下点儿什么,诸如房产之类的。

然而,保罗的祖辈留给他的传家宝是:用清洁的良心侍奉神。
那么,到底保罗的祖辈留给他的用清洁的良心侍奉神更有价值呢?还是世俗的财富更实在呢?
保罗承袭祖辈的信仰,原本成为了法利赛人中的翘楚,有地位有身份有知识,受人尊敬。他光彩夺目,人上人。然而他在遇到基督耶稣之后,却成了囚犯,死刑犯。他用清洁的良心侍奉神值么?


保罗呵护着这片清洁的良心,坚定地走向生命的终点。他的执着,让人不得不深思。


我在思考,我到底留给还在什么才是最宝贵的?最有价值的,才是不朽的?

来源:读圣经
最后编辑兰花 最后编辑于 2024-10-21 14: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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