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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基督----第一章 道成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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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耶 稣 基 督



隆 文





第一章
道成肉身




    1,认识道成肉身的真理极其重要,这不但关系到我们对圣经真理的理解,更关系到我们要持守纯正的信仰,“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他们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这就是那迷惑人,敌基督的。”(约二7)



    2,圣经上对道成肉身真理的直接论述,是在圣经约翰福音上,那里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1:14)道成肉身用我们习惯的语言应当怎么表达呢?我们应当说:三一神的第二位成了肉身,作为人显现在世上。如果我们简单地说成神变成了人,那是不准确的,因为说神变成人,很容易让人想到是变化成了人,因而不再是神;或者想象成不是一个真人,只是个人的影子。所以,对道成肉身一定要有正确的理解,要符合圣经的原意。



    3,基督为什么要道成肉身来到世上?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几句话能作出回答的。概略来说,首先,神要用人的样式作自启,使人更容易亲近和理解。约翰福音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当神用人的样式表明他自己的本质和特性的时候,人就知道“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这就打破了人的愚昧无知,让人知道神不是不可认识的“未识之神”,告诉人“不当以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艺,心思,所雕的金,银,石”(徒17:16-34)。耶稣基督把神的恩典和真理全都显明出来。

    其次,基督道成肉身到世上来,为了完成救赎就要身兼祭司,先知,和君王这三重职分,这三重职分的重要意义,在后面我们还会较详细地讨论。简略来说,耶稣基督是先知,祂用神的话教导人,特别是关于人重生得救和得永生的真理;耶稣基督是祭司,祂替世人赎罪,祂甘愿献上自己作赎罪祭,使人与神和好,祂的宝血除掉了人的罪,用祂的宝血在神和得救之人的中间建立了成圣之约,使得救的人得以成圣,并得永生。耶稣基督又是君王,祂把得救的人迁到爱子的国里,并审判了世界的王,最后要把撒但扔进火湖里。

    最重要一点是,只有道成肉身的基督才能成就永远的救赎。有人说,只有人才能救人,这样说就缺少了很多的必要条件,因为所有的人都不能救人,只有道成肉身的基督才能成就神的救赎。耶稣基督是生在律法之下,按照律法的规定:“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所以以色列人就用牲畜的血为人赎罪。但是,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第一,牲畜的血只能是一次性的赎罪,不能永远赎罪,所以人就得不只一次地献上赎罪祭。第二,以色列人每年都要赎罪,但每年仍要犯罪,这说明“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为了除去世人的罪,神在原初就订下救赎大计:



    (一)圣经上说:“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这里的“时候满足”意味着:

    第一,是父神预定的时候来到了,神要差遣祂的儿子来作救赎,不再用牲畜的血,而是用基督自己的血。因为基督是圣洁的,没有瑕疵,像洁白的羔羊一样,又有那永远的灵在祂身上,祂流出的宝血带有永远的生命力,有永远救赎的功效,祂只一次献上自己,就使人的罪永远得赎,这就是父神所预定要作的事。

    第二,是指人被拯救的需要已经显明了,正像圣经所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圣经又说:“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人们年年献赎罪祭,年年又在犯罪,人的罪和死的恶果越来越发展,但人又不能靠行律法或靠人的智慧得救,神拯救的必要已经完全显明,人盼望弥赛亚来救他们。从属灵的需要上说,主来的时候已经到了。

    (二)更多的是,耶稣的血是“成圣之约的血”(来10:29),能使得救的人有一颗新心,使圣灵住在人里面,信徒可以靠圣灵的指教不断更新变化,以至于成圣,这也是父神所计划要作的事。

    (三)加之,怎样使神的儿女能够得着神“应许永远的产业”(来9:15),进入永生神的国里?首先基督自己先要复活,胜过魔鬼死亡的捆绑,败坏那掌死权的,从而使神的儿女因祂得永生。这又是父神所预定要作的事。

    四)从人接受神的启示方面来说,道成肉身显示在人的中间,对于还没有受圣灵的人来说,则容易通过耳闻目睹基督所行的神跡和所说的话来看出祂的神性,有的会希望进一步认识祂,有的人会认出祂是基督,正像约翰福音7章所记的,当耶稣说到信祂的人要受圣灵的时候,有的说:“这是基督。”

    (五)基督道成肉身,又有身体的复活,因此我们就知道神将借着住在人里面的圣灵也能使人复活。这个重要的真理,是在基督耶稣身体复活之后,才能显明出来。

  以上是简单地讲到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到世上的原因。



    4,童女所生的意义

    (一)圣经创世记中记着耶和华神曾对蛇说:“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3:15)“女人的后裔”是预言基督没有肉身的父亲。圣经加拉太书上也说到:“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为女子所生”也是强调基督没有肉身的父亲。这里并没有用“童女”这个词,而用“女人”或“女子”,那是有原因的。根据犹太人的习惯,他们习惯说父生子,英文是beget,to be begotten,所以“女人的后裔”的说法,是很特殊的,是强调没有肉身的父亲。

    美国神学教授盖斯乐(Norman L.Geisler)在他的一本书中也提到耶稣没有肉身父亲的历史原因。因为圣经耶利米书中说:“耶和华说:‘犹大王约雅敬的儿子哥尼雅(也叫约雅斤),虽是我右手上带印的戒指,我凭我的永生起誓,也必将你从其上摘下来。并且我必将你交给寻索你命的人和你所惧怕的人手中,就是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和迦勒底人的手中。我也必将你和生你的母亲,赶到别国,并不是你们生的地方,你们必死在那里。’”(耶22:24-26)哥尼雅(约雅斤)是神不喜悦的犹大王,他在王位仅仅三个月,就在尼布甲尼撒第二次入侵耶路撒冷时被俘虏到巴比伦。神也不喜悦这个人的后裔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因此,“耶和华如此说:‘要写明这人(哥尼雅,约雅斤)算为无子,是平生不得亨通的,因为他的后裔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耶22:30)按照神所命定的,哥尼雅的后代,包括马利亚的丈夫约瑟,都要“平生不得亨通”,也不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但是,马利亚受孕时,“还没有迎娶”,是刚刚订婚,所以盖斯乐认为约瑟只是耶稣法侓上的父亲,不是生身之父,这样耶稣就没有接续神对约雅斤真正后代的咒诅。但是,耶稣作为大卫的后裔,却能继承神的应许,这应许是当初先知拿单告诉大卫的,神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撒下7:12)这个历史原因,曾被一些人曲解,声称耶稣接续了约雅斤的咒诅,所以不可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



    (二)圣经上关于耶稣为童女所生的预言,是记在以赛亚书上,上面说:“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赛7:14)又说:“因有一婴儿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肩上。他的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9:6)圣经弥迦书上也有一段预言,说:“伯利恒以法他啊(以法他是伯利恒的原名),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5:2,3)

    圣经马太福音上记着:“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太1:18)当天使向约瑟说:“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他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太1:20)约瑟“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只是没有和她同房”(1:24)。这都是说耶稣为童女马利亚所生。

    关于童女所生的事,在路加福音上记得最详细,路加不是犹太人,是一个医生,使徒保罗的同工。他在路加福音的开头说:“这些事我既从起头都详细考察了,就定意要按着次序写给你,使你知道所学之道都是确实的。”(路1:4)路加福音上详细地记录了天使加百列预言耶稣要降临的事。当天使对马利亚说她将要怀孕生子的时候,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路1:34)也可以印证耶稣是童女所生。

    有人说犹太人不懂生理学,所以不知道只有男女结婚才能怀孕生子。但是,马太福音上记着,在马利亚从圣灵怀孕之后,她的丈夫约瑟“想暗暗地把她休了”(太1:19),这说明他们并没有在一起过,说明犹太人懂得生理,因为约瑟奇怪:我们没在一起过,她怎么能怀孕呢?

    从圣灵怀孕,由童女所生,是神定规的耶稣降生的方法,因为“要他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没有穷尽。”(路1:32-33)所以他没有肉身的父亲在世上,他生来没有罪,他是神的爱子。



    5,为什么马利亚“从圣灵怀了孕”?

    马太福音上记着:“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太1:18)路加福音上记着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的话,其中天使说到:“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1:35)

    为什么马利亚要从圣灵怀孕?这也是个极大的奥秘,但我们从圣经上可以认识到以下几点:

    (一)圣灵与生命有着密切的关系。主耶稣说过:“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6:63)这使我们想起在创世记上面记着,当初神造人的时候,是“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创2:7)所以,人的存活在于灵。圣经在谈到人复活的时候说,神“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罗8:11)从上面这些经文来看,人的生命在乎灵,圣灵是永远的灵,人若有圣灵住在他里面,人就可以藉着圣灵得永生。所以,圣经上称圣灵是“赐生命圣灵”(罗8:1)。虽然,我们不知道圣灵怎样使马利亚怀孕,我们更不愿意作无根据的猜测,但我们知道圣灵是赐生命的。



    (二)因为所要生的是“圣者”,所以要圣灵受孕。圣灵是圣洁的,祂抵挡人的罪,由于圣灵受孕,因此耶稣生下来没有罪。换句话说,如果是人受孕,那就仍有人的罪伴随着。也因为是圣灵受孕,因而耶稣虽然从马利亚得到了血肉之体,但没有接受马利亚身上的罪。我们不同意把马利亚看成是无罪的,耶稣无罪,不是因为马利亚无罪,而是因为圣灵受孕。一切圣化马利亚的作法都是不符合圣经的。



    (三)耶稣从圣灵受孕因而无罪,这可以从圣经上找到很多重要的教训。

    圣经希伯来书说:“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4:15)

耶稣没有犯罪,可以从他完全胜过撒但的试探来说明。这里有三个要点:

    第一,撒但要试探所有有肉体的人,就像蛇总要向人挑衅一样。圣经上说:“务要謹守,警醒;因为你们的仇敌魔鬼,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所以,魔鬼也要试探成了肉身的基督。

    第二,撒但要试探和试探能不能得逞是不一样的。撒但的试探若能成功,常常是由于人堕落以后里边有罪,人的罪是撒但的突破点。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上说:“我只怕你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林后11:3)

在撒但试探面前,人总要有个选择,例如撒但用金钱,情欲,骄傲试探人的时候,人若顺从肉体,就必定陷入试探不得解脱。基督耶稣是圣灵受孕,并且“耶稣被圣灵引到旷野,受魔鬼的试探(太4:1),这正是要见证耶稣基督的无罪。耶稣又用圣经上神的话来抵挡撒但的谎言和欺骗,撒但的诡计没有得逞。这完全证明了耶稣基督没有罪。我们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有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如果我们顺从圣灵,听神的话,我们本应当能够胜过撒但的试探。

    第三,圣经上还见证说:“神使那无罪的(或不知罪),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又见证说:“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2:22,23)这是说耶稣基督不但生来无罪,而且从来没犯过罪。

    耶稣从圣灵受孕,因而无罪,这正是要把他自己无瑕疵地献给神,作洁白的羔羊,作赎罪祭为众人的罪死。



    6,根据道成肉身的真理和见证,我们反对以下的错误思想。

    (一)我们反对幻影说(Docetists)。这种错误主张出现在公元一世纪,是早期基督教中的诺斯底异端。幻影说认为耶稣的身体是虚幻的,不是真正的血肉之体,仅是个幻影(phantom)。现代人有个叫马克森(Willi Marxsen)的说:耶稣实际上没有真的身体,只是对他的门徒作出来看的。马克森的结论是一种乱说,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但是,这说明了幻影说一直延续到今天还有影响。

    早期教会的伊格那丢(Ignatius)早已写文章驳斥过幻影说,他说:“耶稣基督是属于大卫家的,是马利亚的孩子,他真的出生,他能吃能喝,他真的被本丢彼拉多杀害,他真的被钉在十字架上,真的死了,天,地和地狱他都清楚看见了,他真的从死里复活。”



    (二)我们也反对另一种错误主张,他们认为基督耶稣是神性和人性的混合。这种错误主张是公元二世纪帕克西亚(Praxeas)提出来的。他认为:基督耶稣是人性与神性的混合,像两种金属炼成一种合金一样。这种主张的结论只能是道在肉身中不再是道,肉身也不再是肉身,是第三者。

    早期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驳斥了帕克西亚的错误,他说:道成肉身不是变形(transformation),也不是改变了本质,是道来到肉身中。如果是变形或改变了本质,那么,就像是混合,像合金一样,不再是金子,也不再是银子。如果这样的推论可以成立的话,那么耶稣基督不再是道,也不再是肉身,成了第三者。但道成肉身是双重的存在,不是混淆在一起,是联合在一起,是神人一位。

    二十世纪英国神学家钟马田(Martyn Lloyd-Jones,1899-1981)说:道成肉身是三一神的第二位得到了人性。道成肉身不是说一个新人被造出来。道成肉身是神的儿子得到肉身并且显现在世上,显现在人间,不是一个新人。他主张:不能简单地把道成肉身说成神的儿子改变成一个人。道成肉身中的“成”字(was made)常被人想象成神的儿子改变成一个人。“成”是说他得到了肉身,耶稣有人的性情,人的身体,和人的灵魂。



    (三)近年来在中国出现的“东方闪电教”,制造了一种“第二次道成肉身”的邪说,说基督还要“第二次道成肉身”来到世上。我们从圣经上的教训,可以看清这种邪说的荒谬。耶稣基督只有一次道成肉身,而且是在神所定规的时间来到了世上。

    圣经加拉太书上说:“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4-5)

    第一,这段经文说到基督道成肉身,是在“时候满足”的情况下。时候满足是指父神预定的时间,是由父神定规的,不是一个任意的时间。时候满足也意味着准备时期的结束和成就时期的到来。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过。

    第二,“为女子所生”,就是耶稣是童女马利亚所生,祂没有肉身之父。

    第三,他“生在律法之下”,生在律法时代。为什么要生在律法之下?因为“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凡活在律法以下的人,都要受咒诅,都要定罪,因为没有人能靠着自己遵行律法,没有人能靠行律法称义。有人统计,摩西律法共有600条,凡违反其中一条的,就是违反了全部律法,就要被咒诅和定罪,这样看来,人若不靠着神的恩典怎么能做到呢?因此,耶稣基督来是为了救赎律法以下的人。所以,圣经说:“他捨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6)。

    明白这些圣经上的教训,我们就不会去相信“第二次道成肉身”的谬论了。

来源: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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