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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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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yuan
2009-11-2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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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祖国偶像”的背后 |
范学德 1. 祖国成了偶像 “爱国”一旦与政治联姻,戴上了“主义”的桂冠,并且要从小教育、反复宣传、用许多方式鼓动,那么,它一定会扭曲了、变味了,成了一种意识形态,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意识形态”──歪曲地反应了社会生活。 爱国的情感是可贵的,但它却可能为权力所扭曲,即通过煽动起全民狂热的民族情感,来建造一个巨大而又空洞的偶像:“祖国”。并且要求芸芸众生,无论是生活在这一块土地上的,还是在这一块土地上出生的,都要向它效忠,对它崇拜爱戴。其口号是: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祖国献出(个人的)一切。 明眼的过来人都知道,什么忠于祖国,幌子而已。是权力打着神圣的幌子来玩弄老百姓的爱国情感,让被愚弄的人心无二念地肯定:现存的一切(从社会秩序,到权力和制度)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天经地义的。若反对,就是不爱国,是卖国,是汉奸。 在中国,这一脉的“爱国主义”源远流长。 早在古代中国,“国”的观念就被“家”和“天下”的观念吞噬了。这“家”,不是每一家,而是“一家”之“家”;这“天下”,也不是“天下人之天下”,而是“一人”之“天下”。如此一家,非“皇家”莫数;如此一人,惟皇帝胜任,道是“孤家寡人”。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是前提,也是结论。因此,古时所谓的爱国是与忠君直接相联,只有忠君才是爱国。维系这一点的,不仅有皇权,更有渗透人心的伦常:“三纲”是也。“三纲”的核心是“君为臣纲”。其要义如宋儒所说:天下无不是的君。于是,“圣上英明”,君要臣死、民死,都不得不死。什么理由死,不必问,反正是皇帝的意志高于一切。 海峡两岸的中国人,现在自然都知道“国”与“家”有别了。但是,在祖国至上的爱国论的背后,沿袭的还是皇帝的意志高于一切的历史传统,只是充当这皇帝的个人或者集团,挂上了别的名目而已。
2. 信教就是不爱国? “信耶稣就是信教,信教就是不爱国”,这是扭曲了的爱国主义在信仰问题上的逻辑。虽然这逻辑很荒谬,但它毕竟有一定的历史原因。 这历史大概要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算起。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传教的自由和信教的自由,都受到了西方列强强加给中国人的不平等条约的保护,所以,就有了“多了一个基督徒,就少了一个中国人”的挖苦之言。少了的那个中国人成了“鬼子”,但不是原装的“鬼子”,名之为“二鬼子”。 杀“鬼子”或“二鬼子”,则是因为把这“信教等于不爱国”的逻辑再往前推了一步──信教就是卖国。对于卖国者,杀无赦。动了这杀戒的,就是被歌颂为伟大的爱国主义运动的义和团。 在这场“杀鬼子”的动乱中,动刀动枪,杀人放火,在前面冲锋陷阵的,大都是平民百姓。而在其背后煽风点火,出谋划策的,则是达官贵人,儒生士绅。前者对基督徒的仇恨往往见于直接物质利益的冲突,而后者对基督的仇恨,则来自更深的恐惧:自己赖以安身立命的精神支柱──儒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 曾国藩就这样声讨过:“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举中国数千年礼教、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此岂独我大清之变,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奇变”(注1)。 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另一个方面则在于,它与“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包括侵略阴谋)”始终连在一起。这一点,从1840年,到1900年,到1949年,以至现在,一直没有改变。 无论是下意识地反感异于自己精神世界的新事物,还是出于有系统的诬陷,说基督徒不爱国,最容易挑起民众蔑视与仇恨基督徒的非理性情感。因为从鸦片战争起,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独立,一直是被西方列强欺凌压迫的中国人民的心声。 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指责信基督就是不爱国,无异是将基督徒置于“民族罪人”的历史地位,也给残忍、卑鄙地迫害基督徒的作法,戴上了神圣的光环。 而尤其这半个世纪以来,为了信仰而受难,就使得生活在大陆的基督徒,不但与其他的普通百姓一道受苦,并且,苦上加苦。但是就正当基督徒与同胞一同受苦受难时,当他们在苦难中还默默地爱自己的同胞,默默地为祖国祷告时,当他们忍受着耻辱与压迫,竭心尽力做一个荣神益人的好公民时,一百多年来泼在华人基督徒头上的污水,终于被殉道者的鲜血洗刷乾净了。 基督徒是爱国者。但他们心中的国比祖国更大,是天国。
3. 良性与恶性之分 爱国,似乎是不用教育的,那是情之所至,理之当然,想让他不爱都难。即使他在祖国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他能恨伤害他的那些人和那权力,但他恨不了他的祖国。这情感那么自然,那么浓烈,就像一棵小树那样,只要根扎在大地,那泥土中的养分、水分,它不能不吸收。 多年前看春节晚会,听到了一位男声唱余光中的诗:“到如今,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大陆在那头……”他还没有唱完,我就觉得眼泪从眼角流出来了。那样一种对祖国的爱,若不是出了国,是绝对体验不到的。 但是,有形形色色的爱国主义。从朴素的爱国感情,到理性的、健全的爱国主义,到狭隘的、极端的爱国主义、到官方的爱国主义,虽然有时很难画出一条清晰而又确定的界限,但区别的确存在在那里。 殷海光在论述“我族中心主义”时说:从文化的观点来看,任何一文化的份子多少都是我族中心主义者,但有良性与恶性之分。良性者肯定并爱戴自己文化的风俗、习惯、制度、文物、传统、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文化理想,但同时也欣赏并且尊重其他文化里的这些东西;恶性者,只肯定自己的文化价值具有绝对的价值,并且这些价值只存在于我一族之中,并且优于一切文化,从而对别的文化采取了一种鄙夷甚至排斥的态度。(注2) 狭隘的爱国主义之所以狭隘,不仅在于它把自己的爱仅仅限制在一国之内,更在于它排斥人类的普遍价值、共同价值。而健全的爱国主义之所以健全,就在于它不仅爱自己祖国的一切真、善、美,而且爱一切的真、善、美,爱与美善相连的独立、自由、平等、民主和人权,不论它出现在什么国家。 用孔夫子的话来说,健全的爱国主义有其“达”与“不欲”两个方面:就“达”而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不欲”而言,“己所不欲,毋施于人。”耶稣更把它提升到整个人类精神生活、灵性生活的根本原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
4. 极端的狭隘的陷阱 无论在中国近代史上还是现实中,我们都可以不费力气地发现:狭隘的爱国主义往往成为盲目排外、妄自尊大的代名词,并且,它会迅速转化为赤裸裸的反西方主义。 狭隘的爱国主义有一个简单而明确的“凡是”逻辑:凡是属于西方的,都是坏的,必须坚决反对。 它最先排斥的是一切外来的器物、技术(物质文明),从“洋火”、“洋布”,到“洋枪”、“洋炮”。这一层排斥是最容易消解的,因为物质文明是非常明显地不具有国界的,而且它有用。 在器物之上,排斥的是政治、法律制度(政治文明)。那心态,正着说,是“汉家自有制度”,反着说,则是“祖宗之法不可变”。 无奈民主、自由和人权,乃当今世界之大流,挡是挡不住的。无论国情如何如何的特殊,当人们可以睁开眼睛自由地看世界时,他总是能看到法治社会与民主制度集中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无论有多少缺点,但总比专制、独裁、人治好得多。反民主、反自由、反人权,哪怕它打着“祖国”的旗号,在道义上也撑不久的,只有破产一途。 若是从排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阵地退下来了,人还剩下一个阵地可以固守,这就是精神文化(精神文明)。凡是外国的哲学、文学、艺术、伦理、道德、宗教,统统都是腐朽的,堕落的,甚至是反动的,必须坚决拒绝。套用一个公式,就是与西方的文化彻底决裂,或者说,与西方的观念彻底决裂。 拒绝“洋人”的“洋教”,不相信外国人的上帝,这是狭隘的爱国主义的最后一块盾牌。 上帝居然有了国界的限制,这岂不是笑谈?但在这笑话的背后,有深刻的历史悲哀。指责“基督教是西方宗教”的“爱国者”们,很少有勇气面对佛教,虽然他们都知道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为什么同是西方的经,这佛经就读得,圣经就读不得? 其中的一个奥秘就是:流传在中国本土的佛教,早被中国文化改造了、同化了,成了土色土香的中国佛教。这自然令我们中国人,特别是文化人,有许多的自豪。但是,面对着基督教信仰,我们却发现,它从根本上撞击了我们的文化,什么人皆为罪人,什么救主耶稣,这样一些观念,是我们中国文化中从来没有的。(而正是这样的基本观念,从根本上影响了西方文化。) 基督教信仰更宣称:这上帝是惟一真正的上帝,这救主是惟一真正的救主,这救恩是惟一真实的救恩,而这人,无论是高贵的还是卑贱的,都犯了罪,都亏缺了上帝的荣耀,都需要救赎。 这不能不令我们中国人反感。有点文化的,觉得这贬低了我们的孔孟老庄;以圣人、好人、新人自居的,认为这羞辱了他们的人格;平民百姓,总感到这有些霸道、别扭:我们把儒啊、佛啊、道啊、关公啊,和耶稣都搅和到一起来信,怎么就不行呢? 最滑稽的是,狭隘的爱国主义用来批判“西方人的上帝”的最锐利的武器,统统是从西方进口的。无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还是进化论和社会进化论,还是东方主义,统统都是进口货。
5. 走火入魔的境地 狭隘的爱国主义常常陷入走火入魔的境地。它还有第二个简单而明确的“凡是”逻辑:凡是属于中华的,都是好的,必须坚决拥护。 爱国之情往往使人过高地估计他生长于其中的文化的品质,这是人之常情。但若到了一个地步,认为凡是我国的,就是世界上最好的,就连我这人种,都是宇宙间最纯正的,这就带上了邪气,因它使人心偏执。二战时的日本人相信,大和民族比世界上其它一切民族都优越,所以,他们就用屠杀来解救落后民族了。德意志民族如果没有对“日耳曼人的优越”强烈信念,希特勒无论煽多么大的风,也绝对点不起火来。 我们中国人自古就有“华夷之辨”,这一分辨,辨的是文明与野蛮的分野。在远古时期,中华文化与周边的某些文化相比,的确有文明与野蛮的区别,这是事实。问题是到了今天,若还认为中华文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文化,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举凡我们的文学、艺术、建筑、园林、哲学,历史、语言、甚至景色和美食,都完全优越于其它一切文化,对此,只有走火入魔可作解释。 在当代的中国,爱国主义的走火入魔 ,走的往往不是文化这条路子,而是政治这条路。其公式是: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了祖国的利益,个人可以牺牲一切。 问题是在没有如日本侵略之类的情况下,这祖国的利益并不是那么一清二楚的。因为在一国之中有许多的人,有许多的家,许多的阶层,许多的社会集团,还有一些党派。就连一党之内,按照毛泽东的说法,也是党内有党的。那么,这祖国的利益到底是谁的利益?是否对所有的国民都有益?即使都有益,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受益,得到了同等的好处? 古今中外的历史都有种种的证明,大喊祖国利益的,往往是从祖国中受益最多的社会集团,并且,它们往往就是在祖国中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正因为如此,动不动就说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代表了祖国的利益的,其代表性都是可疑的。 祖国的利益是有的,它是民族独立,人民自由,是繁荣富强,是法治,是民主,是人权。而实现这一切,绝对不是把“祖国”放在神龛中崇拜就可以达到的。把祖国放到高于一切的地位,它造成的后果,恰恰害的是生活在这一国土上的平民百姓。 把祖国当成高于一切的,必然导致一种扩大了的利己主义──爱国的利己主义。这个词是费尔巴哈提出来的,他说:“不仅有单数的或个别的利己主义,而且又有社会的利己主义,有家族的利己主义,有集团利己主义,有区域利己主义,有爱国利己主义”。(注3) 一个基督徒,即使在他真诚地爱着祖国的时候,即使在他为了祖国吃苦受难甚至舍命的时候,他也清楚地知道,祖国并不是高于一切的。不止是祖国,世上的一切,无论是财富、科学,还是民主、自由、人权,都不是高于一切的。 这不是说科学民主这些东西不好,它们是好的,但不是绝对的好,而是有缺陷的美好,因此,它们不可能是至高至善的。这是其一。其二,无论它们怎么好,它们都是人创造出来的,是人创造出来的好,而人是被上帝创造的。人若敬拜人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文化,却不敬拜创造人的创造者,这岂止是精神的颠倒?这是毁灭的开始! 因此,正因为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所以我不能把祖国的利益视为高于一切。套用苏格拉底的那句名言。“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我要说:“我爱我的祖国,但我更爱上帝”。
6. 现代阿Q的疤拉 狭隘的爱国主义基于“两个凡是”的逻辑,又导出了另一种非理性心态,就是祖国是批评不得的。如果你说我们的祖国怎么怎么伟大,怎么怎么繁荣富强,在哪些哪些地方比外国(比如美国)好多了,这行。你小子有眼光,有骨气,爱国。但你若说祖国有什么病态,我们在科学技术上,在法治和政治制度上,在精神文化上有什么不足、落后,这就犯了大忌讳。你胡说!你小子是洋奴、汉奸! 这种非理性的态度,还有一个堂皇的理由,叫做儿不嫌母丑。这当然是顺着宋明理学的路子传下来的,由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变成天下无不是的祖国。 问题在于不嫌母丑,不能等于不承认母丑,或者索性鼓励她更丑。 基督教认为,不仅人皆有罪,而且凡是人所创造之物都打上了罪的烙印。祖国也是如此。这“母丑”,实际上往往正是罪之所在。因此,基督徒爱祖国时,这并不意味着他无条件地爱祖国的一切,他不能爱祖国中那不是从上帝而来的东西,他们不能爱罪,不能爱邪恶,不能爱暴行,不能爱专制,不能爱愚昧。 基督徒不仅不能爱那一切的罪恶,而且他要实事求是地说,这些的确是罪恶。正是基督教信仰中的这一点实事求是,引起了一些人的反感。笔者就时常遇到这种状况,你若是从信仰出发,对大陆的现状有所批评,有人就说你不爱国,尽管他们平时对那些现象深恶痛绝! 有趣的是,当我们在海外的大陆人听台湾人说大陆哪些地方不好时,心里就很气,那态度大概也是阿Q似的,大陆,那也是你配说得的?而当我们这些人回国探亲时,若我们说国内什么地方不好,国内的人听了心里也很气,那态度和我们对台湾人的态度,一模一样。 由此想到了“爱国贼”一词。这个词不是我的发明,是我在网上看来的,出自大导演姜文之口。姜在谈到他拍的那部影片《鬼子来了》时说:“我觉得比‘卖国贼’更可怕的是‘爱国贼’,他们打着‘爱国’的旗号,危害却比‘卖国’还大。” 姜所谓的“爱国贼”到底指的是什么,我不大清楚。但有一点我现在明白了,一个人若拒绝任何对自己祖国的批评,那他的“爱国之心”与“贼心”就相距不远了。之所以是“贼心”,因为他偷窃了祖国的良心,扼杀了祖国的良知,成为祸国的工具。 历史上有许多伟大的爱国者,由于他们揭露、批判了祖国之内的“丑态”(罪恶),就背上了“卖国贼”的恶名。远的不必说了,现代的,彭德怀将军就是一个明证。他就因太爱这个祖国,说了大实话,所以死后多年,身上还背着“里通外国”的罪名!笔者还想到一些基督徒,尽管他们身上背着“帝国主义走狗”、“帮凶”等等的罪名,但他们就是被关在祖国的牢房中的时候,还默默地为祖国祷告。
7. 异乡人的心里话 几年前我刚信主时,由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名言:工人阶级是没有祖国的,突然想到了一个怪问题:基督徒有祖国吗?想来想去,我不得不承认:从终极归属的意义上来说,基督徒是没有祖国的。 基督徒的国是天国。他属于基督而且只属于基督。他所有的一切都不属于自己,连他自己也不属于自己,因为他是属于主的。 世界上一切的“有”,包括我“有”祖国,都会归于消亡。因此,它们都是暂时的“有”,不具有永恒性,从而,不得称为真正的“有”。真正的有是与永恒相联系的,是在永恒中的“有”,换言之,它是永远不会失去的。 因此,正如圣经上所讲的,基督徒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异乡人,是客旅”。不错,他们有祖国、有故乡,但那不是他们真正的家乡。他们所向往的,是一个更美的、在天上的家乡。那是上帝亲手为他们所预备的城,这上帝之城美好无比。 但在现实中,人是有祖国的,基督徒也不例外。比如,我生而为中国人,喝着中华文化的乳汁长大。长江黄河,孔孟老庄,唐诗宋词,山水园林,这一切已经深深地铸入我的生命中,无可挽回。尽管在美国居住了十多年,但我的心眷恋的还是那片故土,我的祖国。 但对今日之我来说,祖国不是一个名字,不是可怕的权力,而是实实在在的乡情、乡音,是父老乡亲,是老师,是同学,是童年走过的路,是年轻时破灭的理想,是中年时精神上走过的地狱。即使我有不满、不平、怨恨,即使我有时想忘记,但我忘记不了我的祖国。此生此世,我注定是中国人,无可改变。 中国,那是我的祖国,我的故乡。既然上帝让我生而为中国人,既然上帝让我在神州大地上长大,既然上帝让中文成为我的母语,这其中必有他的美好计划,我欣然接受。 不需要什么豪言壮语,主的命令使我不能不爱我的骨肉同胞。耶稣命令我爱我的“邻居”,也就是我的骨肉同胞,不论他们居住在哪里。如果我连我的骨肉同胞都不爱,我还算是一个基督徒吗?我还会爱上帝吗?不会的。 主命令我向我的同胞传福音。福音,这是天下最好的消息,最珍贵的礼物,我怎么能不传给我的同胞呢?如果我爱他们,我怎么能不传呢?即使他们不理解我的心,又怎么样呢?因为除了主耶稣,谁能拯救中国人呢? 祖国啊,我的骨肉同胞啊,回头吧。你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你迷失得太久,回头吧,回到上帝的怀抱中吧。我的同胞啊,回家吧,唯有上帝的爱才是人永恒的家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谢扶雅《基督教与整个思想》第286页。 2.殷海光 《中国文化的展望》第121页。 3.《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册,第806页。
来源: 与主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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