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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发展史] 第 十三 课 英国的改教运动与清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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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三 课

英国的改教运动与清教徒   

英国教会改革之起因

亨利八世(Henry Ⅷ, 1491-1547 A.D.)本来是教皇的支持者,当路德发动改教,将七项圣礼简化为两项时,亨利八世便写了一篇攻击路德的文章,名为《为七项圣礼辩护》(The Seven Sacraments)。不过他支持教皇,似乎是有很重要的政治目标;英国与法国长久处于敌对状态中,亨利八世要利用教皇的属灵势力及西班牙的军力来支持他,起码使法国孤立。为了使英国的势力扩张,他更企图使他的秘书长吴尔斯 (Thomas Wolsey)登上教皇的皇位,吴尔斯当时是英国的红衣主教。但他这一切的部署都不大成功,其中一个很大的阻力是由西班牙的查理五世来的。这些事虽然与英国的改教没有直接关系,却是很重要的背景。

使亨利八世决定改教的导火线,是亨利要求教皇准许他休妻,而教皇竟拒绝了。亨利八世的妻子凯撒琳(Catherine)是西班牙的公主,是查理五世的姑妈。她本来许配了亨利的哥哥亚瑟(Arthur),但亚瑟不久便逝世。亨利随后要求教皇准他与新寡的嫂嫂成亲。在教皇的批准下,他们于主后一五O九年结婚。婚后十多年凯撒琳却一直未能为亨利生下男儿。亨利担心没有儿子继承他的王位,可能如过往一样引发内战。因此主后一五二七年,他要求教皇准许他休弃凯撒琳,并以利未记十八章十六节("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及二十章二十一节("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为理由,并派吴尔斯去说服教皇。但教皇不许,于是他便要求吴尔斯以英国教会领袖的身分,开庭聆询这离婚的要求。然而进展非常缓慢。此时他已经与凯撒琳的侍女安波林(Anne Boleyn)热恋,因此更急于休妻。为了使事情有所进展,他将吴尔斯撤职,起用摩尔(Sir Thomas More)为秘书长,克蓝麦(Thomas Cranmer 1489-1556 A.D.)及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为他的助手。他们一方面将这件休妻案交给牛津、剑桥的学者辩论,另一方面提交国会,请国会通过,双管齐下。大多数学者赞同亨利休妻,而国会则猛烈抨击英国教会的弊端,企图迫使教会中的圣品人员支持休妻。主后一五二九年,克蓝麦及克伦威尔提议亨利索性自称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领袖;而利用他的领袖地位,自行解决休妻一事。如此,事情便急速发展。亨利称自己为英国教会的元首,要求英国教会的总议会通过所有圣品人员必须顺服英王,并与教廷断绝关系,停止纳税给教皇,禁止向教皇作任何申诉。提到这一项摩尔愤然辞职以作抗议。亨利提升克伦威尔为秘书长,克蓝麦为大主教。克蓝麦于主后一五三二年宣布亨利与凯撒琳的婚姻无效,但他们依然希望教皇正式承认这事。同时,英国教会修改任何法制,要得英王许可。主后一五三三年,凯撒琳的侍女安波林身孕已重,他们便匆匆成亲,亨利正式册立她为皇后。至此,教皇不得不宣布他们的婚姻不合法,并将他们逐出教会。英国的改教便由此展开。

总结以上的叙述,我们大致可以了解,英国改教的重点完全放在组织及权力架构,神学及教会生活方面的改革几乎完全没有。

主后一五三四年,亨利要求国会通过三项法令,第一项是承认英王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领袖;第二项是认可继承王位的法令,肯定由安波林王后所生的子女,有权继承王位;安波林于主后一五三四年生得一女,亦即以后的伊利沙白一世。第三项法令是叛国法令,凡任何人称英王为异端者,便是叛国,应处死刑。

主后一五三六年,在克伦威尔的领导下,英国教会广泛搜集修道院内种种罪证,然后颁布一项解散法令,将很多修道院解散,土地归为国家所有。

此时,越来越多的人要求亨利实行真正的改革。亨利便制订了《十条信仰原则》,这十条信仰原则基本上仍是肯定天主教的传统信仰,只在一些地方上作了修改,例如有关圣餐的变质说便完全不提,虽然肯定功德的重要,却高举因信称义的道理,同时以圣经以及三条初期教会的信条为信仰最高的权威,否定炼狱的存在,否定敬拜图象、圣经遗物的迷信。这原本是了一非常好的开始,假若改教派不是操之过急,相信改教运动会稳步进展。但他们催促亨利作更多的让步,亨利愤然抗拒,于主后一五三九年定下《六条信仰原则》,肯定圣餐的饼和酒变质,不准平信徒在守圣餐时自己执杯,圣品人员要严守独身,不得反悔修道的誓约,教会可为信徒举行私人弥撒,并且肯定告解的重要性。凡否定此六条的第一条,即否定变质说,便会被定死罪,否定其他五条的,财产充公和监禁。幸好他颁布此谕令后不久便去世,改革派才不致受太大的打击。

亨利去世后,他的儿子爱德华六世于主后一五四七年登位,年仅十岁,由他的舅父作摄政辅助他。他的舅父索美塞特公爵(Duke of Somerset)是一位力主改革的人,因此掌权后便大事改革,请求国会将亨利的叛国法令《六条信仰原则》撤消,并准许平信徒在领圣餐时持杯而饮,他又要求国会准许圣品人员结婚,并制定新的崇拜仪式,要全国教会遵守。又由克蓝麦编订《公祷书》,给所有教会使用。

索美塞特公爵的改教本很顺利,可惜他不单要改革教会,也要改革当时的政治情况,他支持农民起来争取更多的权利,这真是贵族的大忌。在一次农民骚乱的事件中,贵族乘机将一切责任推在索美塞特公爵身上,他因此而失势。幸好继承他的人在改革教会的意愿上比他更积极。他从欧洲招揽一群重要的改教家到英国,为英国建立改教的基础。他们修改《公祷书》,并将基本信仰写成《四十二条信仰原则》。加尔文派的影响便由此时渗入英国的教会。可惜爱德华六世不久后逝世,整个情势因此改观。

爱德华死后,凯撒琳的女儿玛利登位,她没有忘记母亲和自己所受的屈辱,于是在登位后,便极力破坏改教运动,迫害改革派,并恢复天主教。她首先透过国会撤消爱德华改教的谕令,将改革派的主教全部撤职,代之以支持天主教的人。然而,此时改革派的势力已相当稳固,一时不容易对付。玛利复辟心切,便使用暴力,不少人在她的手下惨死,也有不少要逃到日内瓦和法兰福特。单在英国南部,便有三百位教牧人员殉道。克蓝麦和其他领袖也免不了杀身之祸,他们一行六人在牛津大学活生生被烧死。在此以前,克蓝麦曾被迫签署一份宣布放弃信仰、自承是异端的悔过书。但就在行刑时他表现出无比的勇气,要求先烧这只曾签署出卖基督的犯罪之手,最后在火焰中被焚烧至死。现在牛津市中心的一座殉道纪念碑便是纪念他们的。玛利的高压政策为她带来一称号,就是"血腥玛利"(Bloody Mary)。幸好她在位不到六年便逝世,英国的改教事业才得以继续。

玛利去世,伊利沙白一世继位。她采取一种两面讨好的政策,既不想得罪改革派,也不想引起天主教的激烈反对。于是她虽然将爱德华的改革恢复,但却步步小心,并将一些比较激进的倾向除掉,她只强调两点,第一点是英王是英国教会的首领,第二点是全国教会崇拜时要用统一仪式,就是用公祷书。虽然她采取平稳的路线,但这时候另一新的因素出现了,就是玛利时代逃到欧洲的牧者重回英国,他们带着比较激进的改教思想,特别反对英王是英国教会的领袖,也强调个人的宗教自由。希望英国的教会也能够像欧洲的教会改革一样,清除一切天主教的传统。因此觉得保留天主教的传统仪式不伦不类,是不能接受的。他们提倡"改革改教运动",同时也要求圣职人员生活严谨圣洁,并提高信徒的属灵素质,这些人使伊利沙白非常头痛,而英国教会也因此几乎分裂。我们时常听到的清教徒或分离主义,便是这时候出现的。

英国的清教徒

清教徒这名字我相信我们都听得不少,但谁是清教徒?什么是清教徒主义?我们必须要币解,清教徒主义并不是一种派别,而是一种态度,一种倾向。清教徒是一个统称,是指那些不满伊利沙白走中间路线的人。他们一致觉得伊利沙白为了讨好天主教派而不惜将天主教的一些传统、仪文掺杂在纯正的信仰中,伊利沙白保留了改革派的神学,却又保留天主教的仪文,结果是不伦不类。于是他们提倡"改革改教运动",要求改得更彻底,更清楚地与天主教划清界线。另外,他们还觉得英国的信徒的信仰生活不够圣洁,特别是圣职人员对自己的要求还不够严谨。于是他们提倡简化崇拜仪式,提高信徒的属灵素质。

前面提过在玛利女王统治的时期,有很多牧师及信徒为了逃避她的逼迫,流亡到欧洲去。玛利女王去世后,他们便重返家园带着欧洲加尔文派的思想回到英国。他们希望英国教会也能够和欧洲的改革教会一样,将天主教传统的一切痕迹,完全清除。无奈伊利沙白为了讨好天主教派而保留了很多他们认为要不得的东西。但他们当中大部分的人都主张留在教会,以渐进的方式改革教会,他们也不反对以英王为教会的首领,不反对国家和教会有密切的关系。不过他们当中一部分比较激进,他们要求政教完全分离,英王不应插手教会的治理。这群少数的人被称为"分离主义者",因为他们主张政教分离。

主后一五六三年出现了一次冲突。因为伊利沙白规定教牧人平日一定要穿着她指定的袍服和帽,星期日则穿短白袍服。清教徒反对这种规定,认为不应太注重形式。于是便在教会的总议会中提议取消这袍服的规定,并同时提议在圣餐时信徒无需跪着领圣餐。在洗礼时取消画十字的仪式;有些比较激进的更提议将教会中的风琴拆掉,在结婚仪式中不用戒指作信物等。虽然这次议会中清教徒的要求没能通过,但他们已得到极大的鼓舞,因为投票结果,只是一票之差,可见他们的势力是多么强大。经过这次精神上的胜利,他们便更大胆,主后一五七二年一个清教徒的会议上,竟有人提出惊人的言论,就是教会不需要主教,地方教会的牧者也不应由主教指派,而应该由平信徒选出来。这群人的领导是卡特赖特(Thomas Cartwright),他在欧洲流亡时,深受长老会教会体制的影响;他提议教会援用长老会体制,更在主后一五七二年创立了一个这样的教会。

伊利沙白和她的主教们当然不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于是大举镇压,卡特赖特又得流亡欧洲了。然而卡特赖特去后不到几年,另一位清教徒布朗尼(Robert Browne)又创立了一间由会众治理的教会,这便是公理会的开始。虽然布朗尼日后反悔,重回圣公会,但他所创立的教会却日益壮大,使女王极为头痛。布朗尼不单认为教会应该用公理制,即会众治理教会,更宣扬完全分离的理论;他认为每一地方的堂会都应该是独立的,不受外来势力的干预。还有,每个教会的崇拜应该用最简单的仪式,而按立传道人,教会不应太注重他的学历,却应注重是不是有圣灵能力的人。

面对分离主义的势力扩大,伊利沙白女王立刻向他们施压力。她为人惠特吉夫(John Whitgift)为坎特伯里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惠特吉夫对于清教徒主义,特别是分离主义,非常憎恶,因此不用女王催促,他也不遗余力地压迫清教徒。他设立了一个近乎是异端裁判所的特委法庭,检查圣公会内牧师及信徒的信仰,结果很多支持清教徒主义的人受到严重的处分,而二百多名牧师被他停职查办。对于清教徒的领袖,他的压迫及厉害,卡特赖特与几位分离主义的领袖如巴鲁(Barrow),格林伍德(Greenwood)等便是死于他手中的。到一五九三年,形势更加恶劣,女王颁下御令,凡那些不出席国家教会的崇拜而到一些私自聚集的地方崇拜,一经查出,便要被赶出英国,假若他们潜返而被捕,则可判处死刑。为了使全国教会统一于她的领导下,伊利沙白不惜用最严厉的手法。然而,奇怪的是,压迫越大,清教徒却越发增加;不单如此,清教徒主义的支持者在国会的数目也越来越多,造成日后清教徒主义与国会有很密切的关系。同时,流亡海外的清教徒在欧洲建立起重要的据点(特别是荷兰),在那里发展得非常快。主后一六O七年一批清教徒乘着"五月花号",在约翰﹒罗宾逊(John Robinson)的领导下从英国的一个港口出发,到新大陆去寻找他们的宗教自由。跟着,便越来越多清教徒到新大陆去,美国的建国与这批移民有很大的关系。

清教徒被迫离开英国,因为伊利沙白女王死后,情况变得更坏。伊利沙白的王位由苏格兰王雅各六世继任,他到英国即位时,改王号为雅各一世。雅各一世在苏格兰时受尽苏格兰长老会中的教牧师领袖的气,故此一到英国,一变而成为教会的首领,便得意忘形。为了表现他的威风,便向那些不肯俯首顺服的清教徒施下马威。英国的清教徒也估计错误,他们以为雅各一世既受长老会传统的熏陶,便一定会体谅他们,于是便大胆地在主后一六O四年的一个议会中,联名上书,这便是著名的"千人奏书"(Millenary petition),请求雅各王简化崇拜仪式,并修改公祷书的某部分。谁知雅各一世不但不允许他们的请求,反而严厉地斥责他们,要他们顺服于英王及主教的领导之下,并下令将三百名教牧人员革职,任何完全依循国教的规定举行崇拜的人,便受到严重的处分。至此,和解的希望似乎幻灭,而那些本来愿意留在圣公会以内作内部改革的人,也被迫投入分离主义者的阵营。当中不能忍受逼迫的人便纷纷移民到北美洲。

这些清教徒到了北美洲之后,在自由的空气中建立他们的教会及家园。他们大多是极其敬虔、勤奋的加尔文主义者。他们以民主的形式管理教会。日后美国的民主政制,便是由此奠下基础的。除了民主政制外,他们生活的各方面都带着浓厚的信仰色彩。他们的信仰对于日后美国文化的孕育与发展,有很大的关系。

在英国,雅各一世去世后,清教徒与英王之间的斗争,由宗教的斗争演变成政治的斗争。在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 1599-1658 A.D.)的领导下,清教徒在国会的势力越来越大,日后英王与国会的对立越来越尖锐,不久内战爆发,英王查理一世战败,被国会判处死刑。克伦威尔掌握大权,英国成为清教徒的天下。但克伦威尔死后,他们便又失势。此时,他们已经成为非常庞大的一群,英国不得不容忍他们的存在,于是,不久即颁下容忍的谕令,结束对清教徒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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