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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三人──达•伽马,马大,劳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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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曼德   
达•伽马

1498年5月,经过近一年在海上的生死考验,葡萄牙航海家达•伽马率领的船队,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绕过好望角,抵达印度的卡利卡特港。当印度人问他∶你们西方人为什麽来东方?达•伽马很简练地回答∶“基督徒,香料。”

“基督徒,香料”的回答,表明了他们航海的宣教目的和商业目的,也表明了一个职场基督徒的呼召所在。达•伽马既是航海家,也是商人,更是一个宣教士。他航海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宣教、传福音、得基督徒;二是为了香料交易,赚取商业利润。

当时的欧洲没有电冰箱,是靠香料防腐,所以欧洲市场上,香料的价格非常贵。赚取利润是商人的天职,但是在这个天职之上,上帝有更大的呼召赋予基督徒,这就是宣教、传福音。因此,达•伽马在回答航海目的时,把“基督徒”排在“香料”前面。

这就突出了职场宣教的重要性,突出了职业根本而言是对神的事奉,是一种宣教方式。当然,达•伽马也没有隐藏“香料”目的,赚取利润没有什麽不光彩的,只要是用来满足人的正当需求和利益,只要是以符合上帝旨意的方式得到财富,那麽这样的商业行为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蒙上帝喜悦的。

从达•伽马的回答中,我们看到宣教与职场自古以来就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商业来宣教,把职业视为天职,把职场视为禾场、宣教场,完完全全是上帝的旨意。

马大

遗憾的是,很多基督徒常使自己的工作与信仰分离,不仅没有在工作中与神同在,反而饱尝与神的疏离之苦,充满抱怨和迷茫。圣经中的马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他们走路的时候,耶稣进了一个村庄。有一个女人名叫马大,接他到自己家里。她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著听他的道。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就进前来说∶‘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个人伺候,你不在意麽?请吩咐她来帮助我。’耶稣回答说∶‘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路加福音》10∶38-42)

在此,耶稣教导人们要专心听道,要像马利亚一样;耶稣也告诉马大,不要在工作中思虑烦多,忘了亲近神,甚至抱怨他人。

很多信徒看这段经文,以为马利亚是专职事奉、专心听道的神职人员的代表,而马大是那些忙於世俗工作者的代表;耶稣看重马利亚,轻视马大;推崇专职事奉,责备忙於世俗工作的人。真是这样吗?

细读圣经,我们看到,是马大邀请耶稣来到她家的,马大是非常爱主的。耶稣也非常肯定马大的工作。没有马大,谁来准备吃的、喝的?谁来招呼众多慕名而来的听道的人呢?耶稣不是在责备马大的工作,而是责备她未以正确的心态对待工作,也责备她因为自己工作就骄傲、责难他人。

耶稣爱马利亚,也爱马大。如果马大将自己的工作视为神圣的呼召,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工作,那麽马大所做的,是与马利亚同等有价值的。如果她以自己的工作为喜乐,在工作的时候默想基督的道,时刻感到与神一起工作,那麽,她的工作就是天职,就是神职,必蒙神的喜悦。

劳伦斯

与圣经中的马大相反,17世纪的一个“厨房圣徒”(注),在自己卑微的工作上亲近神、荣耀神,成为後世基督徒寻求与神同行的榜样。他就是著名的劳伦斯。劳伦斯说∶“我一切的工作都是为神而做,是为了爱神。我可以没有任何成就,但是我至少可以做一件事──爱神。”

劳伦斯(Brother Lawrence, 1605-1691)生於法国小镇Lorraine,家庭非常贫穷,却有著虔诚的基督教信仰。18岁时,他当兵参战,不幸身受重伤,从此有点瘸,走路一拐一拐,干不了重体力工作,他说自己“笨手笨脚,常打破东西”。

一日,上帝向他说话∶“在深冬,看见树木干秃无叶,但想寒冬过时,万象更新,树木即长叶、开花、结果。”劳伦斯在上帝的话语中蒙光照,看见了神的大能与信实,燃起对神的敬爱。37岁时,他进入迦密山修道院。他没有成为修道士,而是以平信徒身分,成为修道院的厨师。

劳伦斯并不喜欢做厨房工作,且自知笨手笨脚,但他欣然接受神给他这样的工作。他想,这是神要他变得灵巧。并且,他可以用承担这苦差事,来忏悔自己的罪恶。

然而,面对厨房的肮脏、刻板、千篇一律,他十分难受,同时内心又充满了自责与痛苦。

在痛苦中,神使他看见,他的问题出在他以自我为中心。所以,当他跳出“自我”的小圈子,真正以神为中心的时候,一切都发生了奇妙的改变。

他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一无所有,也没有什麽美德、恩赐或能力,但他有“一颗心”,可以毫无保留的完全献给神;至少,他一生可专心做一件事,就是∶爱神。他不再想自己的问题,只专心爱神,一切为爱神而做。他的每一个工作、每一个动作,甚至捡一根草,心中都充满爱,是为爱神而做。

以前他是孤独地辛苦干活,现在有上帝的陪伴──在厨房的每一处,无论是洗碗、打水、送饭、倒垃圾,神就在他的身边,与他同工。就是他在擦汗的瞬间,上帝也轻轻地吹气,让他得到片刻的休息┅┅

正因他瘸腿、软弱、做事笨拙,他更事事求问主,仰望主加添他力量。因此,工作越烦重,他越发仰望主,越经历与主同在的喜乐与平安。

在工作的每时每刻,操练神的同在、享受神的同在,成为他生命自然的一部分。他一边洗锅子、刷盘子,一边赞美主。他在路上一边走,一边问主耶稣∶“今天我们要到那里去捡柴呢?”每时刻保持与主同行共话,真如枝子结在葡萄树上,不断领受主丰盛的浇灌,满结喜乐的果子。修道院的厨房,变成他的小天堂。

工作是神职

劳伦斯写的16封信件,以及与修道院院父(Abbort)的4次交谈内容,後来被辑录成《操练神的同在》一书。从书中,可归纳出劳伦斯在工作中,操练与神同在的一些方法∶

1. 爱神∶只有爱才能摸到神。爱神是“最短的路”,使你在工作中进入神的同在。在工作中为爱神而做每一件事,活在世上如同只有主与我。爱神就是爱他赐予的工作,在工作中彰显神的爱、公义与圣洁。

2. 谦卑∶常深切知罪、认罪,看见自己是蒙恩“罪人”,何等不配。以一颗谦卑、痛悔的心,仰望主十架的荣光。面对每天工作,事事求主帮助,深知单靠自已,失败、跌倒乃是必然。

3. 忠心∶忠心持守每时刻对主的仰望、思念、注视与祷告。与神立约,坚守此约。若发现自己忘记仰望神、思想神,即向主认罪。尤其在工作中,人常被劳碌和琐事缠绕,忘记主的同在。故而要不断提醒自己,将心思归回主身上,藉不断与主交谈,感受主的同在。每天从早到晚都要小心注意,将心意定睛在主身上──主与我同在,更在我里面。

劳伦斯身为籍籍无名的厨房工人,没有受过教育,又是瘸腿,竟能在工作中经历神如此丰盛的荣耀与生命,并被神大大使用,真让人看见神对我们的真实应许∶“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哥林多前书》8∶3)

工作是天职,是神职,因为在工作当中,我们可以享受与主同在、为主做见证。无论开车、访问客户、上班使用电脑,每时刻我们与主灵交,爱他、仰望他,每时刻与主同行共话,在工作中经历在主面前的喜乐,为主作荣耀的见证!

无论是达•伽马,还是劳伦斯,都是当今职业人士的楷模。他们都把工作视为天职、神职,在工作的职场中,以口传更以生命来宣教,时刻寻求与神的联合。求神也给我们力量和智慧,让我们以工作为天职,以工作为呼召,在工作中经历神的同在,在工作中传福音、得喜乐,在工作中荣耀神!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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